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0-0930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3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预防和治理。对农业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科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受理“三品一标”认证的申请、现场检查、上报、年度审验、复查换证。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岗工作,开展全区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宣传教育,外来入侵生物的调查防控。组织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动态监测。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部门间联合执法与行政监管。
(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于属于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法人,单独核算,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和监管工作。(1)“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开展情况。完成绿色食品申报材料4家15个产品,规模合计面积3320亩,已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并已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申报材料上报5家8个产品,规模合计肉牛2000头,鸡蛋7万枚,活鸡4万只。受理申报隆阳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和合作社合计5家8个产品,规模合计肉牛2000头,鸡蛋7万枚,活鸡4万只。(2)加强对“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的监督管理。一是完成4家绿色食品年检,5家无公害农产品年检;4家绿色食品现场检查,5家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二是节假日期间分别到辖区内较大的超市,百货批发市场永昌商贸园和企业生产基地进行督察,辖区内“三品一标”销售市场及生产单位的产品进行现场检查。三是根据《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转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2019]5号)文要求,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于2019年7月23日至24日组织了30家38人参加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企业绿色食品内检员培训班。
2.全面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1)为及时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隆阳区有代表性的蔬菜生产基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蔬菜水果抽样检测。2019年共抽检140批次,蔬菜水果60个品种,抽检蔬菜、水果3542个样品,抽检水果1076个样,合格1071个,合格率为99.53%。抽检蔬菜样品2466个,合格2450个,合格率为99.35%。(2)出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35次,检测样品568个,合格样品565个,合格率为99.47%。(3)配合完成农业部2019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隆阳区共抽检6次,抽检样品146个(其中蔬菜样品115个,水果31个)样品送开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经检测,合格率为100%。(4)开展国家农业部组织的监督抽查2次,由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在隆阳区抽检,抽检样品43个,其中蔬菜样品38个,水果5个,抽检样品已送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综合中心检测。经检测,合格率为100%。
3.稳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2019年,共计出动检查56人次,共检查农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超市共6个,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及讲解指导260余人次。通过检查,对不规范用标的企业责令整改,并上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组织人员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农药残留抽样检测568个,其中:蔬菜样品406个,合格样品404个合格率为99.51%;水果样品162个,合格样品161个,合格率为99.38%。
4.有序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2019年工作方案》要求,下达2019年隆阳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36个。采集36个农产品样、36个土样。完成采样制样工作,共采集农产品样36个,36个土样。其中:玉米样品35个、水稻样品1个。共制备农产品样品114份、过5目筛子土壤样品114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因于机构改革,编制数及人员划出1人,所以人员编制数由上年13人减少为12人;在职人员由上年12人减少为11人,减少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副高4人,中职3人,助师3人,技术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34,012.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012.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6,873.38元,下降1.84%,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9,265.44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5,994.16元;
3.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9,227.24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5,666.56元;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1,234.92元;
6.在职人员工资减少102,430.82元;
7.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96,439.87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649.87元,占总支出的99.44%;项目支出7,790.00元,占总支出的0.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90,856.27元,下降21.87%,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9,265.44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5,994.16元;
3.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9,227.24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5,666.56元;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1,234.92元;
6.在职人员工资减少145,993.67元;
7.日常公用经费增加5,851.85元;
8.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减少7,252.00元。
9.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55,130.65元;
1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减少243,069.24元;
11.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减少48,12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8,649.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536.38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1%,人均2,533.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9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319.89元,下降97.80%,主要原因为:
1.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55,130.65元;项目开支进度为100%。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减少243,069.24元;项目开支进度为100%。
3.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减少48,120.00元。项目开支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439.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0,856.27元,下降21.87%,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9,265.44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5,994.16元;
3.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9,227.24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5,666.56元;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1,234.92元;
6.在职人员工资减少145,993.67元;
7.日常公用经费增加5,851.85元;
8.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减少7,252.00元。
9.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55,130.65元;
1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减少243,069.24元;
11.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减少48,12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5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0%。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部分149,063.36元,失业保险补助5,994.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12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大病、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9,227.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666.56元,生育、工伤保险补助11234.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土壤污染与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7,79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117,46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117,463.6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共接待减少,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接待相关规定支出,严格控制接待人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57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70.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共接待减少,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接待相关规定支出,严格控制接待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未列支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为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987,744.49元,其中,流动资产699,763.00元,固定资产287,981.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0,342.2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52,084.82元,固定资产减少51,742.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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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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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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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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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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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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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87744.49
| 699763.00
| 287981.49
| 0
| 0
| 0
| 287981.49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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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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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有序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2019年工作方案》要求,下达2019年隆阳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36个。完成采样制样工作,共采集农产品样36个,土壤样36个。其中:玉米样品35个、水稻样品1个。共制备农产品样品114份、过5目筛子土壤样品114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2019年工作方案》要求,查看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案要求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好资金用途,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确保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隆财建〔2018〕23号)文件,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790.00元,于2018年4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79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采样制样工作,共采集农产品样36个,土壤样36个。其中:玉米样品35个、水稻样品1个。共制备农产品样品114份、过5目筛子土壤样品114份。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确保隆阳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采集土壤样品点位所代表的种植面积的核实。后期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土壤持续年限长。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后期农民农产品产地土壤持续年限长,保障农产品安全上市,市民满意度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所设立事业单位1个,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1)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1.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和监管工作。完成绿色食品申报材料4家15个产品,规模合计面积3320亩;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申报材料上报5家8个产品,规模合计肉牛2000头,鸡蛋7万枚,活鸡4万只。受理申报隆阳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和合作社合计5家8个产品,规模合计肉牛2000头,鸡蛋7万枚,活鸡4万只。完成4家绿色食品年检,5家无公害农产品年检;4家绿色食品现场检查,5家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2.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3.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及农药残留抽样检测,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4.有序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2019年工作方案》要求,采集36个农产品样、36个土样。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证后监管;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二是项目涉及的广大市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努力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确保农产品安全。三是项目涉及的广大市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努力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让市民吃上放心蔬果,让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农业环保后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收入1,434,012.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012.8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439.87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649.87元,项目支出7,79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790.00元,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79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7,79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根据《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2019年工作方案》要求,查看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产出情况分析
①稳步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和监管工作。完成绿色食品申报材料4家15个产品,规模合计面积3320亩;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申报材料上报5家8个产品,规模合计肉牛2000头,鸡蛋7万枚,活鸡4万只。受理申报隆阳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和合作社合计5家8个产品,规模合计肉牛2000头,鸡蛋7万枚,活鸡4万只。完成4家绿色食品年检,5家无公害农产品年检;4家绿色食品现场检查,5家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②共抽检140批次,蔬菜水果60个品种,抽检蔬菜、水果3542个样品,抽检水果1076个样,合格1071个,合格率为99.53%。抽检蔬菜样品2466个,合格2450个,合格率为99.35%。出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35次,检测样品568个,合格样品565个,合格率为99.47%。③稳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检查5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超市共6个,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及讲解指导260余人次。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农药残留抽样检测568个,其中:蔬菜样品406个,合格样品404个合格率为99.51%;水果样品162个,合格样品161个,合格率为99.38%。④有序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采集36个农产品样、36个土样。其中:玉米样品35个、水稻样品1个。共制备农产品样品114份、过5目筛子土壤样品114份。
(4)效果情况分析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宗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让市民吃上放心蔬果;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确保农产品安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资产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5,95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