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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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2020-093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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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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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9-30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隆阳区农业局下属的财政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控制,动物疫情报告,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调供,指导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治。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工作。
2.机构情况
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于2008年10月,并加挂“隆阳区饲料兽药监测所”、“隆阳区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隆阳区动物疫控中心实行独立法人,单独核算,政府会计制度。下设动物防疫组,动物防控组,综合服务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苗调供情况。2019年全区共调供重大动物疫病疫苗473.29万毫升(头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86(春防96万毫升、秋防90万毫升)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175.9万毫升(春防67.29万毫升、秋防108万毫升)、合成肽疫苗27万毫升(春防);牛羊口蹄疫O+A型双价疫苗68万毫升(春秋各34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17万头份(春防8万头份、秋防9万头份)。全区订购猪瘟活疫苗100万头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100万头份,订购发放畜禽常规疫苗猪肺疫、牛出败、 羊三联四防、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12个品种14.19万头份(毫升)。全部疫苗按时发放到各乡镇,为全区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畜禽免疫情况。全区春防于2月中旬开启3月底全面结束,秋防8月25日开启,9月底全面结束。全年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数为:猪口蹄疫71.13 万头(春防36.92万头、秋防34.21万头)、牛口蹄疫16.21万头(春防8.29万头、秋防7.92万头)、羊口蹄疫16.90万头(春防8.78万头、秋防8.12万头)、禽流感173.37万羽(春防93.35万羽、秋防80.02万羽)、猪瘟68.65万头(春防34.84万头、秋防33.81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45.94万头(春防12.13万头、秋防33.81万头),免疫密度分别为92.1%、91.25%、91.96%、91.3%、88.78%、60.3%。小反刍兽疫免疫注射13.81万头(春防7.44万头、秋防6.37万头),常年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
3、防疫效价评估。为全面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全年共完成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鸡新城疫等9种3846份免疫抗体效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全区免疫抗体均在合格率以上。其中猪瘟检测368份,合格率为94.29%,猪蓝耳病检测184份,合格率为75%,猪O型口蹄疫检测384份,合格率为81.25%;牛O型口蹄疫检测320份,合格率93.12%;牛A型口蹄疫检测320份,合格率为90%;羊O型口蹄疫检测366份,合格率为86.07%;羊A型口蹄疫检测274份,合格率为78.1%;小反刍兽疫检测430份,合格率为73.72%;禽流感H7N9检测480份,合格率为80.20%;禽流感H5(Re-8)检测480份,合格率80.63%;新城疫检测240份,合格率72.5%。
4、动物疫病监测情况。组织完成动物疫病监测1109份。其中:猪瘟18份;猪圆环病毒18份;猪蓝耳病18份;圈舍环境棉拭子8份、血清5份、抗凝血12份;市场禽流感带毒监测1030份;监测结果:猪蓝耳病、猪瘟病毒阳性,其中2头猪带圆环病毒阳性,带毒同群猪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市场禽流感带毒监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完成3种专项病监测共769份。一是马传贫监测采集血清样品620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二是疯牛病及牛肺疫采样125份。其中100份牛血清、15份牛脑组织、10份肺组织;检测结果未出;三是马鼻疽监测采样24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非洲猪瘟监测1735份。一是常规监测:涉及21个乡镇,15家屠宰场点,44家饭店,46家农贸市场及超市,3个消毒卡点,4家生猪调运公司共计监测1735份,结果全部为阴性。二是非洲猪瘟专项监测涉及15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规模猪场96户,存栏14.5193万头,监测0.6678万头,省内调运生猪监测8.011万头。
5、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一是区乡两级相应成立应急指挥部,多次召开专题防控会议部署安排防控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制定疫情应急工作方案,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疫情日报告制,安排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储备防控应急物资,完善防控应急机制;三是及时组织发放非洲猪瘟宣传挂图、告知书、标语、防控指南到各生产责任主体,累计发放25万余份,加强防控宣传及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四是按照疫情排查“全覆盖、零空白”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共排查生猪养殖场户68.77万个次,排查生猪3620.3万头次;五是切实加强监测工作,2018年以来调运环节送检市中心非洲猪瘟检测7303份,对全区14个乡镇的定点屠宰场点、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消毒卡(点)进行环境采样送检 930份,对疑似疫情紧急采集环境样品、抗凝血、组织样品送检市中心,先后排除非洲猪瘟可疑疫情5起。
6、布鲁氏菌病净化情况。为科学评判布鲁氏菌病的防控效果,2019通过采取区域抽检、对重点区域、种羊扩繁场全面监测的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布鲁氏菌病的隐性感染状况及分布情况,对检测出的阳性畜及时无害化处理。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清除动物疫病发生隐患,对动物疫病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最终达到国家动物疫病净化总目标,确保人类食品安全及身体健康。在隆阳区除青华、九隆街道外的19个乡镇(街道)的散养户、重点区域、种羊扩繁场等进行了布鲁氏菌病监测采样,共采集血清2787份(牛556份、羊1757份、猪474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按照采集的血清份数对各乡镇街道、种羊扩繁场进行适当补助,补助标准:30.00元/份血清。
7、基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情况。2019年成立了潞江镇农牧专业技术合作社,是隆阳区成立的第二家农业专业合作社。此前2018年成立的西邑乡兽医站--隆阳区信义畜禽技术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良好,为潞江镇农牧专业技术合作社奠定了基础。目前两家合作社都已开展了品种改良、业务培训、能繁母猪保险、产地检疫、兽药饲料出售、规模养殖户管理、全乡动物防疫等多项服务。对已经成立的基层兽医防疫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模式、经营情况、收益情况、完成防疫工作质量情况重点进行分析总结,形成经验总结材料,为下一步继续推广基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经验借鉴,对有条件的乡镇再进行试点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高级兽医师4人,中职畜牧兽医师10人,助理畜牧兽医师9人;遗属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934,885.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4,885.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670,847.87元,比上年增长20.55%,主要原因为:
1、因2019年在职人员退休一人,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缴费减少166,021.37元;
2、因非税返还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3,821.24元;
3、项目经费增加660,000.00元,其中:2130108中央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项目资金收入增加200,000.00元;2130108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增加100,000.00元;2160299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831,837.43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837.43元,占总支出的82.78%;项目支出6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7.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323,975.13元,比上年减少7.8%,主要原因分析:
1、因2019年在职人员退休一人,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66,021.37元;
2、因非税返还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73,821.24元。
3、项目支出减少231,775.00元,主要为: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元;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增加100,000.00元;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6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1,837.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200.13元,下降29.06%,主要原因分析:
1、因2019年在职人员退休一人,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66,021.37元;
2、因非税返还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73,821.24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08,644.43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人均支出130,810.6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3,193.00元,占基本支出的5.15%,人均支出7,095.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1,775.00元,下降35.12%,主要原因为:
1、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经费项目增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项目减2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增36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1,837.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323,975.13元,比上年减少7.8%,主要原因分析:
1、因2019年在职人员退休一人,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66,021.37元;
2、因非税返还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73,821.24元。
3、项目支出减少231,775.00元,主要为: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元;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增加100,000.00元;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6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94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家具补助2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663.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725.9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03.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7,96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605.5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4,965.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97.0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30,92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47,414.00元;商品服务支出163,193.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319.60元;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项目100,000.00元;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2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主要用于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36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08.47元,完成预算的138.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608.47元,完成预算的13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2018年以来全国爆发非洲猪瘟,防疫防控工作量大,车辆磨损严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数增加7,608.47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108.47元,增长2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08.47元,增长22.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08.47元,因非洲猪瘟爆发,导致防疫工作量增加,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磨损严重,导致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08.47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08.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608.4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防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235,211.44元,其中,流动资产1,272,621.02元,固定资产1,908,281.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4,309.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937.6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7,722.25元,固定资产减少79,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0平方米,账面原值65,000.00元;土地处置面积为183.46平方米,处置价值为14,5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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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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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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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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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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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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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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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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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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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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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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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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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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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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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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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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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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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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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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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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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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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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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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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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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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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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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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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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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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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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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52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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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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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2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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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83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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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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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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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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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动物疫病防疫防控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购置动物疫病防疫用疫苗,按时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秋两季防疫及平时补针工作,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二是购置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确保防控物资的储备和调度。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监管项目资金的实施,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将补助资金形成实际工作量,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措施,在隆阳区农业局的领导下,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将补助资金形成实际工作量,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政策保障措施,依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上级业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从源头上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动物食品安全事件。三是技术保证措施,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有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 23人,其中有研究员1人,高级兽医师(畜牧师)9 人,兽医师5人,兽医实验室人员5 人;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有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其中有高级兽医师5人,兽医师10人,药检人员3人,取得农业执法证的有18 人;还有遍及21个乡镇(街道)的62名畜牧兽医工作站技术人员作为强大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力量。上述专业技术人才、官方兽医完全可以按质按量的完成我区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绩效要求。四是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号公告)文件精神和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账存贮、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封闭运行机制,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坚决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将项目资金挪作它用,建立完善的项目财务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明确部分)指标的通知》(隆财农〔2019〕1168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隆财农〔2019〕270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重大动物疫病经济物资储备经费的通知》(隆财农〔2019〕263号)文件,动物疫病防疫防控项目安排经费660,000.00元,于2019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明确部分)指标的通知》(隆财农〔2019〕1168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隆财农〔2019〕270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重大动物疫病经济物资储备经费的通知》(隆财农〔2019〕263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66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0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好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事业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按照省、市、区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个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对危害严重的狂犬病、羊痘等实施地方强制免疫。力争达到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的目标。二是实施各项监测工作。按时完成市级下达我区动物疫病监测、专项病防治和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任务。加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奶牛“两病”、狂犬病等疫病监测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检测,点面结合开展监测净化工作。三是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及规范实验室质量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流程等,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为我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四是推广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对畜禽技术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模式、经营情况、收益情况、完成防疫工作质量情况重点进行分析总结,总结该合作社的运行经验,为下一步继续推广基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经验借鉴。五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畅通疫情发现报告机制,做好对各乡镇(街道)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督查工作;督查各乡镇(街道)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畜禽专属消毒点、建设无害化处理预备点及相关设施、储备防控物资、关闭交易市场及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②绩效具体目标:
畜禽免疫方面,全年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数为猪口蹄疫71.13 万头(春防36.92万头、秋防34.21万头)、牛口蹄疫16.21万头(春防8.29万头、秋防7.92万头)、羊口蹄疫16.90万头(春防8.78万头、秋防8.12万头)、禽流感173.37万羽(春防93.35万羽、秋防80.02万羽)、猪瘟68.65万头(春防34.84万头、秋防33.81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45.94万头(春防12.13万头、秋防33.81万头)。小反刍兽疫免疫注射13.81万头(春防7.44万头、秋防6.37万头),常年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防疫效价评估方面,全年共完成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鸡新城疫等9种3846份免疫抗体效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全区免疫抗体均在合格率以上。其中猪瘟检测368份,合格率为94.29%,猪蓝耳病检测184份,合格率为75%,猪O型口蹄疫检测384份,合格率为81.25%;牛O型口蹄疫检测320份,合格率93.12%;牛A型口蹄疫检测320份,合格率为90%;羊O型口蹄疫检测366份,合格率为86.07%;羊A型口蹄疫检测274份,合格率为78.1%;小反刍兽疫检测430份,合格率为73.72%;禽流感H7N9检测480份,合格率为80.20%;禽流感H5(Re-8)检测480份,合格率80.63%;新城疫检测240份,合格率72.5%。动物疫病监测情况方面,组织完成动物疫病监测1109份。非洲猪瘟监测1735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面,全面开展排查,共排查生猪养殖场户68.77万个次,排查生猪3620.3万头次,2019年以来调运环节送检市中心非洲猪瘟检测7303份,对全区14个乡镇的定点屠宰场点、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消毒卡(点)进行环境采样送检 930份,对疑似疫情紧急采集环境样品、抗凝血、组织样品送检市中心,先后排除非洲猪瘟可疑疫情5起。布鲁氏菌病净化方面,在隆阳区除青华、九隆街道外的19个乡镇(街道)的散养户、重点区域、种羊扩繁场等进行了布鲁氏菌病监测采样,共采集血清2787份(牛556份、羊1757份、猪474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基层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方面,2019年成立了潞江镇农牧专业技术合作社,是隆阳区成立的第二家农业专业合作社。目前两家合作社都已开展了品种改良、业务培训、能繁母猪保险、产地检疫、兽药饲料出售、规模养殖户管理、全乡动物防疫等多项服务。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3,934,885.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4,885.43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4,885.43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837.43元,项目支出66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3,048.00元。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1-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我中心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单位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60,000.00元,其中:2019年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动物疫病防疫防控物资白大碱、碘伏、氯制剂等物资;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动物疫病防疫防控物资白大碱、碘伏、氯制剂等物资;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资金36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动物疫病防疫用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66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工作主线,以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家畜群体免疫密度保持9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发放期间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疫情保持平稳;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100%;畜禽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加强动物卫生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食品安全事件;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个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对危害严重的狂犬病、羊痘等实施地方强制免疫。达到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的目标。二是加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奶牛“两病”、狂犬病等疫病监测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检测,点面结合开展监测净化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及规范实验室质量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流程等,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为我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切实加强了移民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管理,积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防疫资金安全。
3.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4.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中心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5.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区农业局高度重视动物防疫防控工作,切实解决动物防疫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9年动物防疫防控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围绕切实完成我中心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本
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