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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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2020-0930005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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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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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9-30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屠宰行业动物卫生监管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监管条例》,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车辆36辆次,对辖区内的17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开展了专项检查,杜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2.扎实推进活禽交易市场“1110”制度
保山城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及屠宰卫生及检疫工作是创卫工作的重点,自创卫以来,动监所持续对城区活禽销售及屠宰市场开展监管工作,不定期到市场上查证验物,督促商场业主定期休市,认真执行对农贸市场活禽区域 “1110”制度。
3.认真开展畜禽养殖环节日常监管
2019年1至12月,隆阳区农业局动监所共出动执法车辆26辆次,执法人员80人次,与规模养殖场签订责任书130多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养殖档案、动物防疫条件以及畜禽养殖投入品的监管。
4.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管理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8号)文件要求,2019年养殖环节中,隆阳区104个规模养猪场共计无害化处理9375头病死猪,兑付补助750,000.00元;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共计201头,全部采取深埋处理方式,兑付补助176,880.00元。
5.严格开展兽药、饲料及生鲜乳日常监管
2019年出动车辆45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对农业部通报的假劣兽药进行专项检查;审验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1户;督促辖区内103户兽药经营企业规范使用兽药监管系统;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强化兽药饲料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对辖区内的4家饲料生产企业,300多家饲料经营企业,开展了非法添加禁用化合物和兽药监督检查工作。2019年1至12月,共计巡查4家生产企业5次,饲料经营企业(经营部)125户次。
6.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19年1至12月,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计审核新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78个,年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47个;审核新办兽药经营GSP许可证2个。
7.加强产地检疫
严格按照“六条禁令”,围绕三个100%来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做到检疫开展面达100%;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受检率达100%;生猪产地检疫电子化出证100%。2019年1至12月,共计检疫活畜禽:猪91.5万余头、牛8.3万余头、羊0.3万只、家禽92.4万余羽及兔2750只;共计检疫畜禽外调产品:猪肉7154吨、牛肉22.6吨。
8.加强屠宰检疫工作
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等有关规定要求,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点屠宰生猪检疫率达100%,检疫合格动物产品电子出证率达100%,检出不合格动物或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019年1至12月共计检疫检验生猪25.6万余头,检出病害猪肉241头,已无害化处理。检疫牛0.26万余头、羊0.11万余只、驴0.072万余匹。
9.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落实检疫票证及证章专人负责、专库存放、设立台帐,实施信息化管理。2019年1至12月,共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A)2450份,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B)34808份,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B)109500份,产品合格标志7万枚,检疫申报单135本,猪耳标578496套,牛耳标75500套,羊耳标3000套。
10.监测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畜禽投入品、定点屠宰及市场流动等环节的监测抽检工作。2019年1至12月共计出动执法车辆7辆次,执法人员22人次,完成养殖环节抽检尿液监测 “瘦肉精”200份,屠宰环节监测 “瘦肉精”3060份,抽检10个批次的兽药,抽检饲料70批次,猪肉8批次,鸡肉4批次 ,鸡蛋9批次。
11.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至12月,按照省、市、区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全区养殖场、屠宰场、上猪台、交易市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监督排查,加强养殖、运输、屠宰各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和驻场官方兽医建立健全入场登记制度,并做好活禽承运车辆的备案登记工作,认真上报非洲猪瘟防控的相关报表。
12.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为保障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隆阳区农业局动监所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19年1至12月,动监所共计出动车辆12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54人次,立案查处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69起,现已全部结案,共计没收罚款8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486,150.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6,150.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增559,153.44元,增加率为19.1%,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退休1人,工资福利收入减127,941.83元;
2.商品服务收入减70,629.57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减4,967.00元;
4.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22,456.72元;
5.卫生健康收入增258,268.56元;
6.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收入增176,880.00元;
7.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收入增250,000.00元;
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收入增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452,999.91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401.64元,占总支出的77.34%;项目支出782,598.27元,占总支出的22.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减少889,987.29元,减少率为20.49%。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198,801.83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70,629.57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4,967.00元;
4.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22,456.72元;
5.卫生健康支出增258,268.56元;
6.住房补贴支出减18,009.00元
7.项目支出减833,391.7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0,401.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3%,人均支出133,520.0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6,076.62元,占基本支出的3.97%,人均支出5,303.83元)。与上年对比减56,595.56元,减少2.08%,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198,801.83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70,629.57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4,967.00元;
4.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22,456.72元;
5.卫生健康支出增258,268.56元;
6.住房补贴支出减18,009.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2,598.27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833,391.73元,减少51.57%。主要原因为:
1.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支出增176,880.00元;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支出增306,428.27元;
3.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支出增250,000.00元;
4.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剩余资金支出减588,300.00元;
5.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和省级配套资金支出减978,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2,99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减889,987.29元,减少率为20.49%。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56,595.5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19,751.01元;商品服务支出减70,629.57元;对个人家庭和补助减少5,217元);项目支出减833,391.73元(其中: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支出增176,880.00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支出增306,428.27元;中央动物防疫补助支出增250,000.00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剩余资金支出减588,300.00元;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和省级配套资金支出减978,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54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20%部分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8,26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06,19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支出2,005,464.18元;商品服务支出888,674.8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生活补助支出12,05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876.00元,完成预算的5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914.00元,完成预算的4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2.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频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28,086.00元;(2)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5,962.00元,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含非税返回安排支出数,公务接待费支出5,962.00元为非税返回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3,917.50元,下降6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818.50元,下降6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99.00元,下降34.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频率;严格按接待相关规定,控制接待人数、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14.00元,占78.61%;公务接待费支出5,962.00元,占2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1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91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打击走私贩运畜禽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接待支出,造成减18批次减126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 537,428.64元,其中,流动资产330,903.8元,固定资产176,017.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507.1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4,635.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51,933.48元,固定资产减少41,601.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1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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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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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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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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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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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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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37,428.64
| 330,903.85
| 176,017.60
| 33511.88
| 0
| 0
| 142505.72
| 0
| 0
| 30,507.19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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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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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验)监管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确保上市和调运动物及产品100%持有检疫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二是实施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规范屠宰场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行为,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效减少重大动物疫病传染,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或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确保区域性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屠宰生猪检疫率达100%,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1)前期准备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监管项目资金的实施,区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任副组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将补助资金形成实际工作量,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措施,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将补助资金形成实际工作量,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政策保障措施,依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上级业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三是技术保证措施,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在编人员20人,其中有高级兽医师6人,兽医师8人,助理兽医师5人,高级工1人,均取得农业执法证,完全可以按质按量的完成我区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绩效要求。四是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号公告)文件精神和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并建立完善的项目财务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生猪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通知经费》(隆财农〔2019〕265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知经费》(隆财农〔2019〕269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通知》(隆财农〔2019〕450号) 等指标文件安排项目资金726,880.00元,资金于2019年4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项目资金782,598.27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畜禽规模养殖户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散养户畜禽产地受理率达90%以上,畜禽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场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传播,减少了动物疫病死亡损失,同时增加了农户经济收益的; 加大检疫监管经费的投入减少疫病发生稳定了生猪生产,保证了物价稳定,社会效益大大提高;由于加大检疫监督减少动物检疫病死亡及动物抛丢现象发生,保证了病死动物及粪便对水体环境的污染,最终提升了人居环境,生态效益明显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由于财政预算动物检疫监管经费的投入,加大了各级兽医工作者的监管力度,保证群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服务对象满意度明显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项目资金兑付前及兑付后,对纳入补贴项目的补助标准、养殖户、验收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立事业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1.确保隆阳区出栏和销售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做到动物及动物产品源头可追溯,出问题可召回,违法可追究;2.强制免疫密度达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70%以上;3.确保区域性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4.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5.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 6.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7.大大促进养殖者健康养殖现象。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着力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具体围绕三个100%来开展,即生猪产地检疫做到检疫开展面达100%;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受检率达100%;生猪产地检疫电子化出证100%。2019年1至12月,共计检疫活畜禽:猪91.5万余头、牛8.3万余头、羊0.3万只、家禽92.4万余羽及兔2750只;共计检疫畜禽外调产品:猪肉7154吨、牛肉22.6吨。2019年1至12月共计检疫检验生猪25.6万余头,检出病害猪肉241头,已无害化处理。检疫牛0.26万余头、羊0.11万余只、驴0.072万余匹。2019年1至12月,共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A)2450份,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B)34808份,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B)109500份,产品合格标志7万枚,检疫申报单135本,猪耳标578496套,牛耳标75500套,羊耳标3000套。2019年1至12月共计出动执法车辆7辆次,执法人员22人次,完成养殖环节抽检尿液监测 “瘦肉精”200份,屠宰环节监测 “瘦肉精”3060份,抽检10个批次的兽药,抽检饲料70批次,猪肉8批次,鸡肉4批次 ,鸡蛋9批次。2019年1至12月,动监所共计出动车辆12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54人次,立案查处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69起,现已全部结案,共计没收罚款82万元。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收入3,636,860.64元,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486,150.6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71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2,999.91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401.64元,项目支出782,598.2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26,880.00元,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3,000,00.00元;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176,880.00元;2016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25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782,598.2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做好2019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发放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动物事件;加强动物卫生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食品安全事件。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推动了全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再上台阶,实现全区规模养殖场(区)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申报受检达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性农产品安全事件;二是有效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有效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