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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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19-0917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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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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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主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主要担负着全区农机具的试验、示范及新型农机具的引进推广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等;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业务,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为乡镇企业、个私经济发展服务;参与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机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基层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农机化的普及及运用水平。 

2、机构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48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2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组织实施了隆阳区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项目下达中央资金计划3,000,000.00元,共计补贴各类机具399台,受益352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3,000,00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00%。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额兑付到购机户账户。 

2、机械化耕作工作完成上报机械耕作面积142万亩次,有力保证了农业生产种植按时完成。联系外地收割机40多台到我区参与机收,全年完成大小春机收面积12万亩,降低了农户的收获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主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经测算达51.6%,综合机械化率进一步提升。 

3、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完成核心示范样板面积1013亩,带动周边示范3.4万亩,涵盖辛街、汉庄、丙麻、板桥、潞江五个乡镇。 

4、项目共组织完成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11,710.00元,占计划100%;完成了1000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辐射带动1万亩;完成459.5亩的深松作业样板,补贴资金18,380.00元;扶持隆阳区福洪农机合作社购置150马力拖拉机及配套旋耕机2台套,补助资金193,400.00元。 

5、开展农机深松示范,采用深松加旋耕的作业方式,共完成深松示范1850亩,为农户烤烟生产增产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6、新型农机具推广工作,实现了我区大型青储饲料收获机械推广零的突破。依托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补贴,在全区推广运用了近300多座各种型号果蔬烘干机,主要用于核桃与烤烟的烘烤,通过对农户的使用意见反馈,普遍反映良好,为农业生产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7、举办了水稻机械化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共4场次,培训农户及技术人员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068,167.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8,167.2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522.20元,增加2.87%,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37,157.18元; 

2.单位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日常公用经费减23,634.9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198,558.93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167.2元,占总支出的25.44%;项目支出3,130,391.73元,占总支出的74.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9,895.43元,增长6.33%,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151,328.38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4,598.98元, 

3.死亡抚恤补助资金减少134,447.20元, 

4.2016年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00,894.59元; 

5.2017年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51,022.18元; 

6.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1,710.00元; 

7.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2500,000.00元; 

8.2018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增加3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8,167.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2.20元,增长1.28%,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151,328.38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4,598.98元, 

3.死亡抚恤补助资金减少134,447.2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96.34%,人均118,685.2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6%,人均4,342.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0,391.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373.23元,增长8.17%,主要原因分析: 

12016年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00,894.59元; 

22017年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51,022.18元; 

3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1,710.00元; 

4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2500,000.00元; 

52018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增加3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8,558.9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9,895.43元,增长6.33%,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人员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151,328.38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4,598.98元, 

3.死亡抚恤补助资金减少134,447.20元, 

4.2016年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00,894.59元; 

5.2017年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51,022.18元; 

6.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11,710.00元; 

7.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减2,500,000.00元; 

8.2018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增加3,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26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066,99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80,589.46元;商品服务支出96,638.27;遗属补助16,932.00元;农机购置补贴支出3,000,000.00元;育秧补助7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4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6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79.44元,完成预算的7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79.44元,完成预算的7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车运行费支出减少5,920.56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657.50元,下降3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57.50元,下降33.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1.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车运行费减少4,657.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79.44元,占70.39%;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79.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14,079.4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及项目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421,001.68元,其中,流动资产29,820.18元,固定资产391,181.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5,420.1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8,450.10元,固定资产减少116,97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8,210.00元,新增固定资产1,2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118,2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0 

11 

12 

13 

合计 

421001.68 

29,820.18 

391,181.50 

5,000.00 

106,800.00 

279,381.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示范工作,积极创新推广模式,采取整合相关项目资源,加大对种植大户、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引导当地的“农盛”、“利民”、“福洪”等农机合作社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为农户提供耕、种、收一条龙的农机作业服务。 

2)建设1000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对合作社及成员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助;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补贴资金3,500,000.00元,完成农机深松作业补贴示范面积600亩。 

3)扶持隆阳区农盛农机合作社、隆阳区摆宴利民农机合作社、隆阳区福洪农机合作社。对合作社购置新机具、厂房建设进行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实施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区农业局分管副书记担任,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农业股、区农业局财务股、农机股、农机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机技术推广站,由站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实施组领导小组由区农机推广站站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农机推广站,由赵小风、邓丽波、杜明光组成。技术组具体负责技术方案设计、科技培训、技术服务指导,技术措施的落实检查,数据统计、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和按期完成各阶段小结及总结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资料档案等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①进一步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项目,重点扶持三个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机械化订单作业,强化硬件设施建设,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②技术保障。由区农机推广站站长梅俊辉、区农业技术推广所研究员张朝忠、辛街农业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胡学斌组成项目专家组。负责制定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水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检查、督促试点村技术指导组的工作。 

③抓好宣传。重点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政策宣传,强化工作公开力度,通过媒体报道和召开推广示范现场会等形式,扩大影响面。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6604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7〕632号)文件,安排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安排经费155,273.91元,于2017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155,273.91元于201812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9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第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农户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乡镇100%,农户数均不低于5%。五是加大公示力度。针对补贴项目涉及面广的特点,项目资金兑付前及兑付后,对纳入补贴项目的补助标准、农户、验收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为全区15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上级下达补贴资金规模为3,000,000.00元。项目共计补贴各类机具399台,受益352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3,000,00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00%。截止201812月底,补贴资金已全额兑付到购机户账户。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83号)文件,隆阳区农业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了《隆阳区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于610日至25日组织人员对21个乡镇(街道)的农机补贴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也做好了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制订实施方案,召开补贴工作会议。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由隆阳区农业局、隆阳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隆阳区2018年中央农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隆农发〔2018165号,并于1024日召开了全区15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的农机补贴工作会议,明确了农业局、财政局各自的职责任务。农机购置补贴的申请、补贴对象的确定。凡符合条件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根据《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自主择商、择机、谈价购机后,凭居民身份证、本人一折通或有效的银行账号,并携带机具和购机发票到乡镇(街道)农业中心申请补贴,由农业中心现场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机具核实。乡镇(街道)农业中心按照接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核实,先申请核实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直至补贴指标用完为止。 

公示。公示分为两批次公示,第一批次即乡镇在政务公开专档里进行7天的公示,第二批次是由区农业局在公开专档里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申请结算。 

补贴机具标识喷涂及补贴档案资料的管理。乡镇(街道)农业中心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核实机具、发票和相关资料,进行购机者、机具、核实人三合影,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在补贴机具显著位置喷涂“国家补贴机具LY2018”标志,以区别年度和非补贴机具。同时建立档案,将所有表格与相关材料都装订成册,实行一人一机一档。 

资金结算。购机补贴报账材料审核完毕后,进行资金结算,2018年的资金结算为一批次结算,共完成补贴资金3,000,000.00元、399台补贴机具,受益352户,补贴资金兑付3,000,000.00元;农户自筹7,641,080.00元。 

补贴政策宣传公开情况。20181022日将《隆阳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报名方法公示》在《保山日报》上进行了刊登,并发布在《隆阳农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工作纪律情况。隆阳区农机部门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三项严禁、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的纪律制度,由农业局纪委牵头定期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目前没有发现向农民强行推荐补贴产品,指定经销商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向企业、经销商及农户收取推广费、宣传费等不正当费用等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43号)文件,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经费3,000,000.00万元,于2018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项目资金3,000,000.00元于201812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9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2)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建议: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隆阳区农业局下设事业单位,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 

组织实施隆阳区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项目下达中央资金计划300万元。完成上报机械耕作面积142万亩次,有力保证了农业生产种植按时完成。完成大小春机收面积12万亩,降低了农户的收获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经测算达51.6%,综合机械化率进一步提升。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示范完成核心示范样板面积1013亩,带动周边示范3.4万亩,涵盖辛街、汉庄、丙麻、板桥、潞江五个乡镇。完成2017年省级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考评。完成深松示范1850亩,为农户烤烟生产增产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区大型青储饲料收获机械推广零的突破。新型果蔬烘干机推广,主要用于核桃与烤烟的烘烤,为农业生产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举办了水稻机械化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培训农户及技术人员500余人次。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组织实施隆阳区201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项目下达中央资金计划300万元,共计补贴各类机具399台,受益352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3,000,000.00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00%。完成上报机械耕作面积142万亩次,有力保证了农业生产种植按时完成。完成大小春机收面积12万亩,降低了农户的收获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主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经测算达51.6%,综合机械化率进一步提升。完成核心示范样板面积1013亩,带动周边示范3.4万亩,涵盖辛街、汉庄、丙麻、板桥、潞江五个乡镇。 

组织完成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1.171万元,占计划100%;完成了1000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辐射带动1万亩;完成459.5亩的深松作业样板,补贴资金1.838万元;扶持隆阳区福洪农机合作社购置150马力拖拉机及配套旋耕机2台套,补助资金19.34万元。完成深松示范1850亩,为农户烤烟生产增产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实现了我区大型青储饲料收获机械推广零的突破。在全区推广运用了近300多座各种型号果蔬烘干机,主要用于核桃与烤烟的烘烤,通过对农户的使用意见反馈,普遍反映良好,为农业生产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举办水稻机械化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4场次,培训农户及技术人员500余人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收入4,068,1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8,167.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273.91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8,558.93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167.20元,项目支出3,130,391.73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155,273.91元,其中: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155,273.91元,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3,00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130,391.73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着力点,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二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三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举办了水稻机械化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共4场次,培训农户及技术人员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宣传,增强服务理念,加强对修理网点的业务检查指导,规范经营;三是积极引导农机大户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目前已有16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册;四是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到芒宽乡勐林村参加扶贫工作队,通过跑项目、争资金,为该村的脱贫贡献了力量;五是积极参加挂钩扶贫工作,共挂钩帮扶贫困户32户;六是抽调三名工作人员,参加高黎贡山产业扶贫项目督导工作,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七是进一步抓好了单位人、财、物的管理,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加强了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保证单位职工遵纪守法,工作正常开展;八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和单位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成立机构,明确人员,将工作逐项落实。全年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维稳方面的问题。 

201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18,343.91元,完成机械耕作面积142万亩次;完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示范核心示范样板面积1013亩,带动周边示范3.4万亩,涵盖辛街、汉庄、丙麻、板桥、潞江五个乡镇; 

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112,047.82元,共组织完成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11,710.00元,占计划100%;完成了1000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辐射带动1万亩;完成459.5亩的深松作业样板,补贴资金18,380.00万元;扶持隆阳区福洪农机合作社购置150马力拖拉机及配套旋耕机2台套,补助资金19.34万元。 

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投入3,000,000.00元,共计补贴各类机具399台,受益352户农户。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二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整体支出相比较专项支出而言业务工作分项不是十分清晰,不能很好地对比支出与成果,投入与产出效果,进而很难有针对性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二是财务管理方面,会计核算还不够细致,对于有些能够细分的工作,未能详细分类核算,绩效评价基础数据不够精准。 

2)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财务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资金管理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支出管理新制度,“三公”经费实现有效压减,决算支出达到“不超本年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的要求,缓解单位资金压力,降低单位事业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