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19-0917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管理农业机械牌证,对实施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发证。安全技术检验,审验和安全教育。
3.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教育,纠正违章行为。
4.负责农机机械事故的处理及统计报告。
5.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48号),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管理站,为保山市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在省、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在兄弟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坚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机化促进法》为依据,以市所2017年度农机监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具体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共创和谐、平安农机监理的总思路。年初就狠抓各项岗位目标的分解,落实到人,真抓实干,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了市区下达目标任务,确保了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监理业务:截至2018年12月6日,拖拉机在册数为11,095台,联合收割机50台,驾驶员有20921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有35人,备案管理登记的微耕机10100台,其中变型拖拉机10556台,已检拖拉机7450台,三年以上未检拖拉机2225台,达到9年报废的变型拖拉机1987台。注册登记拖拉机139台,其中转入登记126台,注册登记小型轮式拖拉机5台,联合收割机1台,大中型拖拉机7台;变更、过户2008台、补换牌证531台,转出17台,注销1,987台,报废630台;新训拖拉机驾驶人1892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率达87.87%;审验拖拉机驾驶人1343人,驾驶人审验率达95.06%。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维护机手根本利益而作了不懈努力。
积极开展部门实际工作:一是今年全区共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活动40场次,举行现场检验拖拉机24场次,在区乡道路主要路段增设农机安全宣传标语10处,农机安全示范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利用电子屏幕、农机安全短信平台,给农机手群发农机安全短信,提高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农机、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6次,出动安全执法车辆71台次,参与执法检查活动156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990台次,查处违法载人2台,不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16人,存在安全隐患拖拉机19台,责令拖拉机驾驶员排除安全隐患,暂扣驾驶证的9人,暂扣到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38台拖拉机,经我站检验合格后,对违章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改正,违法情节严重的进行了罚款处理。强制报废技术状态差,安全隐患严重的拖拉机2台,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手续37人。
2018年全区农机作业场所、供油站、修理点、加工点无农机事故发生,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均控制在市、区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范围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6,94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949.75元,占总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6,233.00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增244,647.14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21,585.86元;
3.安全宣传项目收入减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6,949.75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949.7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6,233.00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244,647.14元;
2.单位业务工作增加,日常公用经费21,585.86元;
3.安全宣传项目收入减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6,949.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233.00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调资,人员经费248,115.14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82,025.14元;
3.购房补贴减少6,060.00元,生活补贴增加2,592.00元。
4.购置办用具83,611.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0%,人均133,9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90%,人均23,446.2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6,949.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6,233.00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
1.人员调资,人员经费244,647.14元;
2.单位业务工作增加,日常公用经费21,585.86元;
3.安全宣传项目支出减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275,94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431.96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431.96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主要原因:单位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16431.96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016.61元,与上年对比增21,585.86元,减11.40%,主要原因为:
(1)办公经费增加6,806.75元;
(2) 差旅费增加5,841.32元;
(3) 维修(护)费减少58,465.75元;
(4) 工会经费增加225.00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431.96元;
(6)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3,611.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24,587.37元;
(2)差旅费9,628.24元;
(3)工会经费14,590.00元;
(4)其他交通费78,600.00元
(5)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3,61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资产总额1,479,129.0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1,129,62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49,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546.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3,157.03元,固定资产增加83,61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
|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1,479,129.00
|
0
|
1129629.00
|
699,134.00
|
126,128.00
|
|
304,367.00
|
|
|
|
|
|
349,50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98.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478.9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98.9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项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为隆阳区农业局下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共创和谐、平安农机监理的总思路。监理业务:拖拉机在册数为11095台,联合收割机50台,驾驶员有20921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有35人,备案管理登记的微耕机10100台,其中变型拖拉机10556台,已检拖拉机7450台,三年以上未检拖拉机2225台,达到9年报废的变型拖拉机1987台。注册登记拖拉机139台,其中转入登记126台,注册登记小型轮式拖拉机5台,联合收割机1台,大中型拖拉机7台;变更、过户2008台、补换牌证531台,转出17台,注销1987台,报废630台;新训拖拉机驾驶人1892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率达87.87%;审验拖拉机驾驶人1343人,驾驶人审验率达95.06%。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活动40场次,举行现场检验拖拉机24场次,在区乡道路主要路段增设农机安全宣传标语10处。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6次,出动安全执法车辆71台次,参与执法检查活动156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990台次。全区农机作业场所、供油站、修理点、加工点无农机事故发生,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均控制在市、区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范围内。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监理业务,拖拉机在册数为11095台,联合收割机50台,驾驶员有20921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有35人,备案管理登记的微耕机10100台,其中变型拖拉机10556台,已检拖拉机7450台,三年以上未检拖拉机2225台,达到9年报废的变型拖拉机1987台。注册登记拖拉机139台,其中转入登记126台,注册登记小型轮式拖拉机5台,联合收割机1台,大中型拖拉机7台;变更、过户2008台、补换牌证531台,转出17台,注销1,987台,报废630台;新训拖拉机驾驶人1892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率达87.87%;审验拖拉机驾驶人1343人,驾驶人审验率达95.06%。
共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活动40场次,举行现场检验拖拉机24场次,在区乡道路主要路段增设农机安全宣传标语10处,农机安全示范建设取得新进展;利用电子屏幕、农机安全短信平台,给农机手群发农机安全短信,提高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6次,出动安全执法车辆71台次,参与执法检查活动156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990台次,查处违法载人2台,不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16人,存在安全隐患拖拉机19台,责令拖拉机驾驶员排除安全隐患,暂扣驾驶证的9人,暂扣到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38台拖拉机,经我站检验合格后,对违章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改正,违法情节严重的进行了罚款处理。强制报废技术状态差,安全隐患严重的拖拉机2台,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手续37人。
全区农机作业场所、供油站、修理点、加工点无农机事故发生,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均控制在市、区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范围内。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局收入1,416,94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6,949.7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6,949.75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949.75元,项目支出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保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支出绩效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416,949.75元,主要用于农机监理业务和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监理业务:截至2018年12月6日,拖拉机在册数为11095台,联合收割机50台,驾驶员有20921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有35人,备案管理登记的微耕机10100台,其中变型拖拉机10556台,已检拖拉机7450台,三年以上未检拖拉机2225台,达到9年报废的变型拖拉机1987台。注册登记拖拉机139台,其中转入登记126台,注册登记小型轮式拖拉机5台,联合收割机1台,大中型拖拉机7台;变更、过户2008台、补换牌证531台,转出17台,注销1987台,报废630台;新训拖拉机驾驶人1892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率达87.87%;审验拖拉机驾驶人1343人,驾驶人审验率达95.06%。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维护机手根本利益而作了不懈努力。
积极开展部门实际工作:一是今年全区共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活动40场次,举行现场检验拖拉机24场次,在区乡道路主要路段增设农机安全宣传标语10处,农机安全示范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利用电子屏幕、农机安全短信平台,给农机手群发农机安全短信,提高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农机、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6次,出动安全执法车辆71台次,参与执法检查活动156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990台次,查处违法载人2台,不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16人,存在安全隐患拖拉机19台,责令拖拉机驾驶员排除安全隐患,暂扣驾驶证的9人,暂扣到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38台拖拉机,经我站检验合格后,对违章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改正,违法情节严重的进行了罚款处理。强制报废技术状态差,安全隐患严重的拖拉机2台,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手续37人。
2018年全区农机作业场所、供油站、修理点、加工点无农机事故发生,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均控制在市、区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范围内。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整体支出相比较专项支出而言业务工作分项不是十分清晰,不能很好地对比支出与成果,投入与产出效果,进而很难有针对性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二是财务管理方面,会计核算还不够细致,对于有些能够细分的工作,未能详细分类核算,绩效评价基础数据不够精准。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财务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资金管理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抓好厉行节约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支出管理新制度,“三公”经费实现有效压减,决算支出达到“不超本年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的要求,缓解单位资金压力,降低单位事业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