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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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2019-0911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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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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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1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编制辖区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产业、渔业、畜牧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区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级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部门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处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产品品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建议,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承担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植物检疫、兽药、动物诊疗、生鲜乳收购等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有关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调节剂、饲料及其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植物、畜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植物、畜禽、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通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以及畜产品产地检疫和畜产品检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通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编制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48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为保山市隆阳区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正科级。批复内设14个股级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种植业管理股、计划财务审计股、科教法规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畜牧股、兽医股、渔业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与经济信息股、乡镇企业股、生物产业股。行政编制41名,暂定编制17名,工勤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4名);股级领导职数21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9,100,000,000.00元、增长6.5%以上;农业增加值5,600,000,000.00元、增长6.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640元、增长11%以上。
一是粮油产量稳定。2018年,完成播种粮食99.6万亩, 产量48.87万吨;油菜6.22万亩,产量0.97万吨。二是特色经作调优调强。全区蚕桑、茶叶、蔬菜、咖啡、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断壮大,成为全省重点生产县区。蔬菜19.56万亩,产量40.94万吨、同比增长8.68%;新植桑园0.77万亩,累计面积5.22万亩,产鲜茧225万公斤,同比增长2.27%;水果10万亩,产量6.8万吨,同比增长21%;巩固咖啡面积18万亩,产量3万吨,同比增长3.2%;茶叶6.3万亩,产茶210万公斤,持平;中药材4.66万亩,产量0.49万吨,同比增长4.3%。三是山地牧业和淡水渔业成效显著。2018年全区实现肉类总产15.67万吨,增长11.62%;禽蛋产量0.95万吨,增长1.51%;猪、牛、羊、家禽出栏分别为162.6万头、8.9万头、17.8万只和481万只,同比增长11.57%、18.03%、7.55%和-1.97%;渔业养殖水面3.8万亩,渔产量1.5万吨;稻田养鱼成效明显,亩均产值4500元以上,收入翻倍。
产业扶贫带动增强。一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农业产业。结合不同区域的实际,将全区112个贫困村分为“两片、一坝、一区”合理布局产业。二是出台扶持政策,指导农业产业扶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有1至2项产业发展项目,贫困户至少参与1项持续稳定增收产业,集中安置点和贫困村产业项目覆盖率分别达100%。三是做实项目,建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现已建立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库1个,包含227个农业产业项目,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1,607,400.00元。四是创新扶贫机制,注入产业扶贫新动力。通过政策驱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部门项目推动等方式,初步建立起“贫困户种养+公司收购”,“产业扶持+合作社兜底”、“合作社代养”,西邑“母猪寄养”、“仔猪赊养”、“仔猪托养”,鱼和“母牛寄养”“母牛赊养”等产业扶贫模式,为贫困户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产业脱贫保障。五是增加项目投入,助推贫困户和村集体增收。2018年已启动实施第一、第二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104个,整合涉农资金4830.096万元。目前,第一批产业项目已完工5个(待验收),正在建设18个;集体经济已完成2个,正在建设51个。预计到2018年底,计划出列的64个贫困村产业覆盖率达100%。
三产融合取得突破。重点以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项目为引领,加快推进隆阳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截止目前,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完成项目概规、策划和部分修(控)规工作;初步完成修建性详规编制工作。基础设施方面,主游道10.18公里建设全线贯通,绿化工程全面完成;机耕道路、沟渠、引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种植方面,完成土地流转1.22万亩(共需流转1.43万亩),完成土地整理11331亩,完成“菜、花、果”种植3300亩。累计完成投资1,173,042,000.00元,其中,2017年完成投资684,686,000.00元,2018年1-10月完成投资488,356,000.00元。
规模经营步伐加快。2018年,隆阳区从农业、林业、供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土地流转情况调研组,对保山坝区、蒲缥坝区现有土地进行了调研,保山坝区、蒲缥坝区现有耕地10.2万亩,已流转(含征用、建设规划用地等)6.52万亩,到2018年12月31日前,保山坝区、蒲缥坝区坡度8°以下未流转的承包耕地面积3.66万亩实现流转50%以上,预计全区规范流转土地达12万亩以上。现隆阳区实施的万亩茶园种植示范基地、万亩中药材种植项目、万亩咖啡基地、万亩热带特色水果和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5个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除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其它4个示范区累计完成土地流转4.14万亩,完成低茶园改造1万亩,低产咖啡园改造1万亩,种植中药材0.41万亩,种植柑橘0.51万亩,种植黄瓜、无筋豆1万亩,累计完成投资150,000,000.00元。
产业化经营水平稳步提升。2018年末,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3户,累计达123户;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户,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户,累计达79户;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林)场23户,累计达64户。新增专业合作社99个,累计达822个;新增专业大户190户,累计达840户;现有农业庄园29个。预计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10亿元、增长20%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覆盖了所有产业,推动规模经营9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农户16万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投入加强。一是加大村集体经济培训力度,共培训乡村干部744人,实现全覆盖。二是建立全区112个贫困村2017年—2018年集体经济统计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制定《隆阳区村集体经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四是安排91个贫困村每村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2017年39个,2018年52个),专项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全面启动。一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28号),正在起草《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待市级出台后及时印发。二是区级已印发《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成立隆阳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88号),现我局正在起草《隆阳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成立了茶叶、花卉、水果、蔬菜、核桃、咖啡、中药材、肉牛8个专家组,共计41人。截止目前,新增隆阳区“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7个,累计认证企事业单位16家、产品31个、产量 80.47万吨。其中,绿色食品10个、产量0.89万吨;无公害食品17个、产量0.34万吨;国家地理标志4个、产量37.9万吨。云南名牌农产品有效期内有“康露春牌高山红茶”、"凤叶牌凤溪玉叶红茶绿茶"、“云天红牌甜柿”、“黄泥塘牌藕粉”、“比顿牌咖啡”、“百益和牌核桃”6个。
农村改革成绩突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继试点县以来,隆阳区成为全省第一个通过数据汇交县区,第一个到农业农村部进行数据汇交,并一次通过。共完成入户调查、基础信息收集、基础数据录入168329户,占100%;地块权属调查地块数980999块,调查面积173.05万亩,占“二调”耕地面积的129.28%;二轮审核公示20个乡镇,共298村(社区)2994个村民小组,公示地块数975000块,公示面积167.43万亩,占地块权属调查面积的96.75%;完成地块调查表签字确认、归户表签字确认和合同签订20个乡镇298个村2994个村民小组,占100%;登记颁证168329户975000块1674257.38亩,占土地确权登记的100%。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启动,并在板桥镇的板桥社区、丙麻乡的丙麻社区和杨柳乡的鱼和村开展试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5,532,61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32,615.2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1,643,776.64元,减少37.85%,主要原因分析:
1.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相关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收入1,500,000.00元;
2.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收入5,793,776.64元;
3.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减少收入3,170,000.00元;
4.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减少收入5,880,000.00元;
5.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减少收入5,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73,706,670.29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1,115.20元,占总支出的15.77%;项目支出62,085,555.09元,占总支出的84.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3,755,671.41元,减少31.41%,主要原因分析为:
1.归口管理的行政离休人员工资增加10,4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182.20元;
3.死亡抚恤资金增加240,255.20元;
4.行政机关在职人员调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882,556.36元;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297,553.00元;
6.职工购房补贴减少22,259.00元;
7.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增项目支出375,596.00元;
8.甜柿病虫害试验经费减少573,235.00元;
9.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减少415,187.23元;
10.中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蚕桑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9,621,675.80元;
11.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基础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经费、“W”病防控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744,157.00元;
12.中央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00元;
14.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减少1,000,000.00元;
15.市级土地确权颁证经费新增2,850,000.00元;
16.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减少2,827,190.94元;
17.中央基层母牛扩群项目资金减少1,691,297.80元;
18.高原特色农业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庄园专项资金、市级现代农业庄园项目资金、市级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中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市级蚕桑产业发展资金减少15,269,900.00元;
19.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农业品牌培育专项资金减少1,100,000.00元;
20.大型沼气项目增加810,000.00元;
21.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资金减少7,774,798.78元;
2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中央农民培训补助资金增加5,390,986.94元;
23.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减少8,711,120.42元;
2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增加7,669,671.2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隆阳区农业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21,115.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8,323.36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分析:
1.归口管理的行政离休人员工资增加10,4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182.20元;
4.死亡抚恤资金增加240,255.20元;
5.行政机关在职人员调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882,556.36元;
6.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297,553.00元;
7.职工购房补贴减少22,259.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人均11,992.3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人均41,677.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085,555.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43,994.77元,减少36.14%,主要原因分析:
1.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增375,596.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60%;
2.甜柿病虫害试验经费,减少573,235.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57%;
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减少415,187.2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中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蚕桑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9,621,675.8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3%;
5.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基础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经费、“W”病防控经费,增加1,744,157.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中央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减少1,0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8.市级土地确权颁证经费,新增2,850,000.00元;
9.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减少2,827,190.9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0.中央基层母牛扩群项目资金,减少1,691,297.8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1.高原特色农业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庄园专项资金、市级现代农业庄园项目资金、市级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中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市级蚕桑产业发展资金,减少15,269,9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2.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农业品牌培育专项资金,减少1,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3.大型沼气项目,增加8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4.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资金,减少7,774,798.78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中央农民培训补助资金,增加5,390,986.9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6%;
16.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减少8,711,120.4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82%;
1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增加7,669,671.2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06,670.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755,671.41元,减少31.41%,主要原因分析:
1.归口管理的行政离休人员工资增加10,4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182.20元;
3.死亡抚恤资金增加240,255.20元;
4.行政机关在职人员调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882,556.36元;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297,553.00元;
6.职工购房补贴减少22,259.00元;
7.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增375,596.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60%;
8.甜柿病虫害试验经费,减少573,235.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57%;
9.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减少415,187.2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0.中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蚕桑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9,621,675.8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3%;
11.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基础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经费、“W”病防控经费,增加1,744,157.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2.中央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3.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减少1,0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4.市级土地确权颁证经费,新增2,850,000.00元;
15.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减少2,827,190.9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6.中央基层母牛扩群项目资金,减少1,691,297.8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7.高原特色农业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庄园专项资金、市级现代农业庄园项目资金、市级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中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市级蚕桑产业发展资金,减少15,269,9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8.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农业品牌培育专项资金,减少1,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9.大型沼气项目,增加8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0.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资金,减少7,774,798.78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中央农民培训补助资金,增加5,390,986.9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6%;
22.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减少8,711,120.4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82%;
2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增加7,669,671.2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2,3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12,301.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6,15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48,68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及土壤污染防治。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5,169,37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9,993,098.00元;中央基层农业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蚕桑产业发展资金;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央基础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中央基层母牛扩群项目资金、高原特色农业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庄园专项资金、市级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市级蚕桑产业发展资金、大型沼气项目、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畜牧防疫专项经费55,176,273.7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948,29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购房补贴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870.10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387.74元,完成预算的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82.36元,完成预算的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和厉行节约制度执行,减少公务接待费18,517.64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0,739.54元,下降3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495.26元,下降3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44.28元,下降56.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和厉行节约制度执行,减少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87.74元,占90.4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82.36元,占9.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87.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387.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项目、中央基础母牛扩群项目等农业生产项目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82.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82.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7,316.34元,与上年对比减219,916.33元,减8.34%,主要原因为:
(1)办公经费增加17,164.84元;
(2) 维修(护)费增加64,479.72元;
(3)会议费增加1,188.00元;
(4)培训费增加7,564.00元;
(5)公务接待费减少1,258.44元;
(6)劳务费减少230,212.64元;
(7)福利费减少5,930.60元;
(8)工会经费减少4,216.00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168.94元;
(10)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3,750.00元;
(11)税金及附加费用减少39,334.15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20.00元
(13)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6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147,736.86元;
(2) 维修(护)费71,619.72元;
(3)会议费1,188.00元
(4)培训费8,264.00元;
(5)公务接待费4,015.56元;
(6)劳务费1,646,060.00元;
(7)工会经费97,421.00元;
(8)福利费9,800.00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161.20元;
(10)其他交通费用391,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本级)资产总额76,720,313.96元,其中,流动资产50,946,044.84元,固定资产6,903,702.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8,870,566.7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772,114.5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002,320.66元,固定资产增加8,91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13,649,273.64元,其他资产增加5,221,293.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6,55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
|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76720313.96
| 50946044.84
| 5710832.04
| 2335550.29
| 766023.52
|
| 2609258.23
|
|
|
| 1192870.35
|
| 18870566.73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31,65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97,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4,365.2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37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31,650.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界线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在册,确保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完成全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个乡镇(街道)、298个村(社区)、2994个村(居)民小组。完成入户调查、基础信息收集、基础数据录入167343户;地块权属调查地块数965801块,调查面积167.70万亩;二轮审核公示20个乡镇,共298村(社区)2994个村民小组,公示地块数965801块,公示面积167.70万亩,占地块权属调查面积的100%;完成地块调查表签字确认、归户表签字确认和合同签订20个乡镇298个村2994个村民小组;登记颁证167343户965801块1677078.21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成立办公室。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总结、梳理试点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隆阳区农村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若干问题解答》。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致公开信、宣传标语、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街道)还要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群众会(户长会),入户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等,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答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工作落实。将土地确权工作纳入全区“三农”考核内容,在隆阳区“三农”微信群上实行工作进展月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将土地确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提供强力支持,为工作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土地确权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开展工作中,隆阳区结合各地农村实际情况,正确执行和灵活运用政策,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让农民广泛参与。认真倾听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公示确权登记程序和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认可和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终标准,确权工作得以顺利推进。隆阳区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出了“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办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民主协商,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积极稳妥、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严格政策界限和工作程序,按照法定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保证了工作依法开展。总结推广“做实4条线”工作法(即:宣传发动到户线、技术培训到组线、纠纷调处到户线、信息核实到户线),确保工作纵向一股绳、横向一盘棋,步调一致、整体推进。特别是农户承包土地的测绘上,根据隆阳区地形地貌特点,探索实行了“图解+实测”组合法,既满足了国家的技术要求,又降低了工作成本。土地确权涉及方方面面和多个部门,工作一开始,隆阳区就建立和实行了部门分工负责制,农业、国土、财政、档案、司法、林业、水利等部门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了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开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采〔2014〕3号)要求,规范招投标程序。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涉及19个乡镇街道,耕地1314470.1亩,农户168537户,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投标:一标段:7个乡镇(蒲缥镇、潞江镇、瓦房乡、瓦马乡、瓦窑镇、杨柳乡、芒宽乡),涉及耕地768294亩,农户69537户。二标段:12个乡镇(永昌街道、兰城街道、九龙街道、青华街道、汉庄镇、河图镇、辛街乡、板桥镇、水寨乡、丙麻乡、瓦渡乡、西邑乡),涉及耕地546176.1亩,农户99000户。由技术合作单位按照技术规范制作出可供确权登记使用的航拍影像资料,并对航拍影像资料进行技术处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制作地籍调查工作底图。完成航拍资料及工作底图的验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市级土地确权颁证经费》(隆财农〔2018〕217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隆财农2018年中央土地确权项目资金》(隆财农〔2018〕395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省级土地确权项目资金》(隆财农〔2018〕396号)文件,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项目安排经费17,193,951.10元,于2018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项目资金17,193,951.1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要强化工作质量督查。区确权办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确权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对先行完成确权工作的村组,要对照《保山市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确保确权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确权成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二是要加强工作进度督查。区确权办形成长效督查机制,对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第一时间督促落实。同时,采取“回访”形式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发现在基层,落实在基层,使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有序开展。并且汇报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完善督办机制,把土地确权工作纳入“两办”的督办重点,对措施不得力、责任不到位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未实施结束,项目有结转资金尾款未付。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加大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把控进度与质量协调统一,确保工作质量。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③意见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当,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建立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确立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2017年大型沼气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勤丰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处理11000头猪的厌氧反应装置1200立方米,建设湿式储气柜250立方米。年产沼气 43.8万立方米,其中10.95万立方米供应养殖场职工食堂及职工生活热水锅炉用气,18.25万立方米沼气用于养殖场饲料粉碎及仔猪保温舍,14.6万立方米沼气用于热水锅炉为发酵装置增温。西邑乡方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中温厌氧消化罐1座,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建设集料及调节池120立方米;建设湿式储气罐有效容积300立方米;建设站内沼液储存池有效容积800立方米;建设管理房、配电室33.7平方米,有机肥加工棚100平方米,锅炉房1座22平方米,发电机房33.7平方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项目组,项目组由保山市农业局、发展与改革局、财政局、监察局以及建设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负债项目建设规划,组织工程建设,联系及购置相关仪器设备,按设计方案和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的各项减少内容以及监督项目与资金使用情况。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招投标情况。根据云南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由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隆阳区方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招投标,于2017年8月22日在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农业部成都能源环境工程设计所,中标金额180.1588万元。保山市勤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招投标,于2017年9月25日在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农业部成都能源环境工程设计所,中标金额150.05万元。二是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从工程设计到项目实施,分项签订合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职责明确。三是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对建设工程坚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均委托云南伟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大型沼气项目》(隆财建〔2017〕249号)文件,安排2017年大型沼气项目安排经费1,890,000.00元,于2017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2017年大型沼气项目资金1,89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山市勤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除发电机组未到位安装,其余设施设备已完成安装,并进入调试运行阶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把控进度与质量协调统一,确保工作质量。按项目进度拨款,项目验收正在进行,尾款未付,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及时兑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完成竣工验收、审计。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招投标,根据云南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由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委托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招投标;二是合同管理制执行,项目实施单位从工程设计到项目实施,分项签订合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职责明确。三是工程监理制执行,对建设工程坚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均委托云南伟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
③意见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建立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确立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动物防疫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强制免疫密度达90%以上,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组织领导措施,在隆阳区农业局的领导下,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将补助资金形成实际工作量,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政策保障措施,依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上级业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从源头上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动物食品安全事件。三是技术保证措施,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有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 23人,其中有研究员1人,高级兽医师(畜牧师)9 人,兽医师5人,兽医实验室人员5 人;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有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其中有高级兽医师5人,兽医师10人,药检人员3人,取得农业执法证的有18 人;还有遍及21个乡镇(街道)的62名畜牧兽医工作站技术人员作为强大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力量。上述专业技术人才、官方兽医完全可以按质按量的完成我区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绩效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全区年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二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管及动物卫生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实施强制免疫和免疫死亡补助;四是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免疫效果监测;五是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六是开展全区奶牛场,1个种羊场,并兼顾新购进种畜的布病净化;七是发放强制扑杀补助;八是新开展1个乡镇的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隆财预〔2018〕213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畜牧防疫专项经费》(隆财预〔2018〕214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动物防疫经费》(隆财预〔2018〕1182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W”病防控经费》(隆财预〔2018〕1187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非洲猪瘟防控经费》(隆财预〔2018〕1329号)文件,安排动物防疫项目安排经费2,707,5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动物防疫项目资金2,707,5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全区年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二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管及动物卫生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实施强制免疫和免疫死亡补助;四是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免疫效果监测;五是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六是开展全区奶牛场,1个种羊场,并兼顾新购进种畜的布病净化;七是发放强制扑杀补助;八是新开展1个乡镇的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
③意见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建立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确立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区出栏肥猪达161.92万头以上;促使全区生猪品种改良达12.5万窝以上,并以此带动全区实现肉类总产量达15.48万吨以上,实现畜牧业产值达33.1亿元以上,其中:生猪产值达24.69亿元以上(现价),农民来自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60元以上。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隆阳区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项目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畜牧业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发改、审计、统计、土地、农业、水利、扶贫等相关部门及项目乡镇主要领导和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业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由分管畜牧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处理项目建设和执行过程中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资金监管,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督促落实项目建设实施,负责制定项目建设总体方案、实施计划和相应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为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建立起有效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将项目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乡镇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建立有效的推进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各方力量支持项目建设,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国内外生猪生产及市场动态,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成立项目技术实施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成立隆阳区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项目技术实施小组。项目技术实施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局局长担任,区农业局分管畜牧工作的副局长和区财政局分管农财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农财股股长、区农业局畜牧股股长、区畜牧工作站站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及项目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为成员。具体负责对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支持防疫及疫病监测服务,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培训等。三是加强项目检查,确保项目有力有序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或按进度实施。同时,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奖惩制度。对绩效突出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绩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问责追究。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切实确保项目实施的工程质量,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合同制管理,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批复》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以及《保山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要与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或人员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项目的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期等。同时,要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痕迹管理工作,项目材料做到“七个一”标准,即:一套批复文件、一套设计图纸、一份施工合同、一份工程质量评述、一份工作总结、一份竣工审验报告、一份财产明细清册,并认真进行整理归档。二是强化项目加成后的资产、运行等后续管理,确保投资持续发挥实效。项目资产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项目业主负责进行管理,为保证中央财政投资发挥实效,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产监管。项目建成后,为保证项目发挥实效,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组织生产,不能变相作为它用或租赁给其他业主和个人使用,更不能在十年内出售,否则项目监管部门有权进行收回处置。三是建立项目资金投入绩效评价及奖励机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项目建成后的效果开展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对自身发展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来年再安排一定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其升级改造或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隆财农〔2013〕1434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隆财农〔2015〕88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隆财农〔2015〕1158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隆财农〔2016〕26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隆财农〔2017〕1119号)文件,安排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安排经费8,280,000.00元,于2017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资金4,948,2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执行率未完成,原因为:项目结转资金较大,项目实施缓慢,由于猪场二次搬迁2014年由辛街乡搬迁至金鸡乡,2017年由金鸡乡搬迁至西邑乡,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进行拨款,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拨付项目资金。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按项目进度进行拨款,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资金。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1.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2019年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为切实确保项目实施的工程质量,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合同制管理,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批复》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以及《保山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项目技术实施小组要与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或人员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项目的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期等。同时,要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痕迹管理工作,项目材料做到“七个一”标准,即:一套批复文件、一套设计图纸、一份施工合同、一份工程质量评述、一份工作总结、一份竣工审验报告、一份财产明细清册,并认真进行整理归档。二是强化项目加成后的资产、运行等后续管理,确保投资持续发挥实效。项目资产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项目业主负责进行管理,为保证中央财政投资发挥实效,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产监管。项目建成后,为保证项目发挥实效,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组织生产,不能变相作为它用或租赁给其他业主和个人使用,更不能在十年内出售,否则项目监管部门有权进行收回处置。三是建立项目资金投入绩效评价及奖励机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项目建成后的效果开展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对自身发展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来年再安排一定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其升级改造或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结转资金较大,项目实施缓慢。由于猪场二次搬迁(2014年由辛街乡搬迁至金鸡乡,2017年由金鸡乡搬迁至西邑乡),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改进的措施: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把控进度与质量协调统一,确保工作质量。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资金。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建立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确立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进度缓慢的原因为:猪场二次搬迁(2014年由辛街乡搬迁至金鸡乡,2017年由金鸡乡搬迁至西邑乡。现项目正在实施中。
项目五:
1. 项目名称: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以强化对项目区草原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为总体目标,通过实施草地改良、多年生人工草地建设以及新建牛羊棚圈和青贮窖,达到增加饲草料供给,改善草食畜养殖基础的目的。项目推广区轮牧、草料青贮、圈养补饲等养殖综合配套技术,有效促进草食畜生产方式由原来的传统放牧饲养向舍饲、半舍饲转变。天然草地改良面积14240亩,新建标准化牛羊圈舍13900平方米,青贮氨化窖及储草棚3470立方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农业局成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产业股、畜牧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畜牧工作站,有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债处理项目建设日常事务。项目成立技术指导工作组,由区农业局产业股、区畜牧工作站、乡镇兽医站技术骨干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区农业局负责项目建设监管、草种采购,区畜牧工作站、乡镇兽医站负责项目建设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督促项目建设进度。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建设的草种、肥料等物资采购,严格执行大宗物招投标采购制度并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议标且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以确保项目采购议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采取抽调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小组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全程监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物资采购、运输和地块整理、草地撒播等各项单项工程均全面规范的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质量工期及投资额度,切实强化对扶持示范户的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区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区级初验和绩效自评,区级验收合格后,上报申请上级部门进行审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农户认真进行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再上报申请上级部门进行审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区农业负责草原的生态监测和制度管护制度、草畜平衡制度。项目扶持示范户的建设内容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农牧户进行自主管理和科学利用。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隆财农〔2016〕1097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隆财农〔2017〕1300号)文件,安排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安排经费9,250,360.39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9,250,360.39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结转资金较大,项目正在实施中,按项目进度拨款,部分项目款未付。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加大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把控进度与质量协调统一,确保工作质量。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项目建设的草种、肥料等物资采购,严格执行大宗物招投标采购制度并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议标且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以确保项目采购议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采取抽调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小组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全程监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物资采购、运输和地块整理、草地撒播等各项单项工程均全面规范的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质量工期及投资额度,切实强化对扶持示范户的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区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区级初验和绩效自评,区级验收合格后,上报申请上级部门进行审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农户认真进行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再上报申请上级部门进行审查验收。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未实施结束,项目结转资金较大。
改进的措施: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建立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确立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六:
1. 项目名称: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蔬菜产量、产值同比均增长5%;产品质量安全100%达到国家检测要求;示范区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90%以上;农药投入同比下降2%、示范区绿色防控率达100%;化肥投入品同比下降2%、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100%,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00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农业局成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产业股、畜牧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乡企股、生物产业股负责人为成员,项目负责股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督促项目建设进度。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议标且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以确保项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采取抽调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小组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全程监理。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隆财农〔2017〕636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隆财农〔2017〕632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资金》(隆财农〔2017〕1296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财2016年省对下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16〕604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隆财农〔2017〕1293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隆财建〔2017〕247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土地流转及附作物补偿资金》(隆财预〔2018〕664号)文件,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安排经费11,643,689.13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11,643,689.13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议标且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以确保项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采取抽调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小组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全程监理。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
③意见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建立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确立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七:
1. 项目名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2015年规划建设,改善田间基础设施条件,建成“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旱涝保收,”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2.5万亩,配套建设农作物生态防治、水肥一体、农业废弃处理等设施,满足农作物高产高效栽培、节能节水、机械化作业等农业现代化生产要素要求,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水肥一体化设备50套;色板30万片。建设农药废弃物项目建设地点为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的板桥、沙坝、小永、卧佛、妻贤、孟官、高海、北汉庄、马王、世科、唐家11个村民委员会,金鸡乡的金鸡、育德、郑官、东方4个村民委员会,共2个乡镇、15个村民委员会。修建灌排沟58条,长36.90公里;排沟4条,长3.80公里;田间道路31条,长21.39公里。购置安装太阳能振频式杀虫灯500盏;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用无人飞机5架;间收集池25个;性诱剂35套;技术培训30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000份;专家授课400课时;物化补助20600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隆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人民政府中低办主任、区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扶贫办、区新农办、板桥镇、金鸡乡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批复,组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做好项目计划方案,以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项目工程建设工期,组织好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工。做好相关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汇编,为整体工程的验收做好准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工程建成竣工,试运行期满后,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区农业局将项目工程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工程设施造册登记,及时移交给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产权主体责任进行管理使用。乡镇制订出台《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项目村成立“用水户协会”,及时制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做到管护有制度、协调有组织、维护有专人、运行有保障。同时,加大做好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的宣传工作,将管理维护理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项目区的广大农民真正理解自己的事自己管,自己的利益自己维护,达到建成项目工程人人爱护,运行正常管理有序,长期发挥效益的目标。运行管理机制、人员配置:实行“谁受益,谁管理,谁损坏,谁恢复”的工程运行维护模式,日常项目工程设施维护,按照受益户农田所在项目工程设施位置,分段保养到户,每年组织项目区受益农户对灌沟、排灌沟、排沟进行清障除泥,田间道路平整维护,形成全民自觉保护,共同利用的良好氛围,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隆财建〔2016〕133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草原防火基础设施等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隆财建〔2016〕1510号)文件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经费17,518,865.83元,于2016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7,518,865.83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未实施结束,项目结转资金,由于水肥一体化为项目配套设施,项目正在实施,按项目进度拨款,项目验收正在进行,尾款未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把控进度与质量协调统一,确保工作质量。按项目进度拨款,项目验收正在进行,尾款未付,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及时兑付项目资金。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工程建成竣工,试运行期满后,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区农业局将项目工程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工程设施造册登记,及时移交给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产权主体责任进行管理使用。乡镇制订出台《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项目村成立“用水户协会”,及时制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做到管护有制度、协调有组织、维护有专人、运行有保障。同时,加大做好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的宣传工作,将管理维护理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项目区的广大农民真正理解自己的事自己管,自己的利益自己维护,达到建成项目工程人人爱护,运行正常管理有序,长期发挥效益的目标。运行管理机制、人员配置:实行“谁受益,谁管理,谁损坏,谁恢复”的工程运行维护模式,日常项目工程设施维护,按照受益户农田所在项目工程设施位置,分段保养到户,每年组织项目区受益农户对灌沟、排灌沟、排沟进行清障除泥,田间道路平整维护,形成全民自觉保护,共同利用的良好氛围,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未实施结束,项目结转资金,由于水肥一体化为项目配套设施,项目正在实施,按项目进度拨款,项目验收正在进行,尾款未付。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建立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确立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农业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农业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89.1亿元;农业增加值56.59亿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12470元。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一是粮油产量稳定。2018年,完成播种粮食99.6万亩, 产量48.87万吨;油菜6.22万亩,产量0.97万吨。二是特色经作调优调强。全区蚕桑、茶叶、蔬菜、咖啡、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断壮大, 成为全省重点生产县区。蔬菜19.56万亩,产量40.94万吨;新植桑园0.77万亩,累计面积5.22万亩,产鲜茧225万公斤;水果10万亩,产量6.8万吨;巩固咖啡面积18万亩,产量3万吨;茶叶6.3万亩,产茶210万公斤;中药材4.66万亩,产量0.49万吨。三是山地牧业和淡水渔业成效显著。2018年全区实现肉类总产15.67万吨;禽蛋产量0.95万吨;猪、牛、羊、家禽出栏分别为162.6万头、8.9万头、17.8万只和481万只;渔业养殖水面3.8万亩,渔产量1.5万吨;稻田养鱼成效明显,亩均产值4500元以上,收入翻倍。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产业扶贫带动增强,结合不同区域的实际,将全区112个贫困村分为“两片、一坝、一区”合理布局产业;出台扶持政策,指导农业产业扶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有1至2项产业发展项目,贫困户至少参与1项持续稳定增收产业,集中安置点和贫困村产业项目覆盖率分别达100%;做实项目,建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现已建立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库1个,包含227个农业产业项目,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1607400.00元;创新扶贫机制,注入产业扶贫新动力。通过政策驱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部门项目推动等方式,初步建立起“贫困户种养+公司收购”,“产业扶持+合作社兜底”、“合作社代养”,西邑“母猪寄养”、“仔猪赊养”、“仔猪托养”,鱼和“母牛寄养”“母牛赊养”等产业扶贫模式,为贫困户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产业脱贫保障;增加项目投入,助推贫困户和村集体增收。重点以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项目为引领,加快推进隆阳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完成土地流转1.22万亩,完成土地整理1.1331万亩,完成“菜、花、果”种植0.34万亩。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保山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通知》(隆办发〔2018〕59 号)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报送坝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工作进度的通知》,全区共流转承包耕地面积12.163万亩,其中,坝区流转1.7111万亩。实施万亩茶园种植示范基地、万亩中药材种植项目、万亩咖啡基地、万亩热带特色水果和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5个示范区建设。产业化经营水平稳步提升。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3户,累计达123户;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户,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户,累计达79户;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林)场23户,累计达64户。新增专业合作社99个,累计达822个;新增专业大户190户,累计达840户;现有农业庄园29个。新型经营主体覆盖了所有产业,推动规模经营9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农户16万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投入加强。加大村集体经济培训力度,共培训乡村干部744人,实现全覆盖。通过商铺房屋出租、购置农机具租赁、入股合作社或企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现53个项目均已实施,截止2018年底,通过产业扶贫带动、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11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5万元以上,占112个贫困村的100%;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全面启动。农村改革成绩突显。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隆阳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选取板桥镇板桥社区、丙麻乡丙麻社区、杨柳乡鱼和村3个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召开了全区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和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对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全区土地确权工作共涉及20个乡镇(街道)、298个村(社区)、2994个小组。截止12月,20个乡镇(街道)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完成入户调查、基础信息收集、基础数据录入168329户,占100%;登记颁证168329户975000块167.425738万亩,占土地确权登记的100%。确权成果数据库已通过国家农业农村部检查汇交。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收入83,015,551.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32,615.2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7,482,936.65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06,670.29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1,115.20元,项目支出62,085,555.0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农业局组织机构落实局党组对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在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障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征集、绩效目标责任分解、绩效运行分析研究、绩效结果运用、绩效整改反馈等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涵盖全面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绩效管理规范运作方式和管理体系,并认真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1,394,436.65元,其中:用于支付东山万亩观光园种树树苗及相关工时费、2014年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补助、西邑勤丰养殖公司、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蔬菜产业强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补助、2017年市级财政农业切块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咖啡绿色重大技术推广补助、2016年市级蚕桑资金、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2018年畜牧防疫专项经费、2018年“W”病防控经费、中央动物防疫资金及省级配套补助经费、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经费、2018年市级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经费补助、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2016年中央基础母牛扩群项目、2014年高原特色农业专项资金、2016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目资金、、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资金、隆昇农业开发公司农业发展银行产业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6年市级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经费补助、2017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资金、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新型农民培育)专项资金、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金鸡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一期土地流转及附属物补偿资金、2017年畜牧防疫专项经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方面,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62,085,555.09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农业局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91亿元、增长6.5%以上;农业增加值56亿元、增长6.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640元、增长11%以上。
①粮油产量稳定。2018年,完成播种粮食99.6万亩, 产量48.87万吨;油菜6.22万亩,产量0.97万吨。②特色经作调优调强。全区蚕桑、茶叶、蔬菜、咖啡、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断壮大, 成为全省重点生产县区。蔬菜19.56万亩,产量40.94万吨、同比增长8.68%;新植桑园0.77万亩,累计面积5.22万亩,产鲜茧225万公斤,同比增长2.27%;水果10万亩,产量6.8万吨,同比增长21%;巩固咖啡面积18万亩,产量3万吨,同比增长3.2%;茶叶6.3万亩,产茶210万公斤,持平;中药材4.66万亩,产量0.49万吨,同比增长4.3%。③山地牧业和淡水渔业成效显著。2018年全区实现肉类总产15.67万吨,增长11.62%;禽蛋产量0.95万吨,增长1.51%;猪、牛、羊、家禽出栏分别为162.6万头、8.9万头、17.8万只和481万只,同比增长11.57%、18.03%、7.55%和-1.97%;渔业养殖水面3.8万亩,渔产量1.5万吨;稻田养鱼成效明显,亩均产值4500元以上,收入翻倍。
(4)效果情况分析
①以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项目为引领,加快推进隆阳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截止目前,完成了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概念性规划编制。主游道10.18公里建设全线贯通,机耕道路、引水设施、沟渠等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完成土地流转1.22万亩,完成土地整理1.1331万亩,完成“菜、花、果”种植0.34万亩。累计完成投资11.88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投资6.85亿元,2018年完成投资5.03亿元。实施的万亩茶园种植示范基地、万亩中药材种植项目、万亩咖啡基地、万亩热带特色水果和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5个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除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其它4个示范区累计完成土地流转4.14万亩,完成低茶园改造1万亩,低产咖啡园改造1万亩,种植中药材0.41万亩,种植柑橘0.54万亩,种植黄瓜、无筋豆1万亩,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②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3户,累计达123户;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户,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户,累计达79户;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林)场23户,累计达64户。新增专业合作社99个,累计达822个;新增专业大户190户,累计达840户;现有农业庄园29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114.49亿元;完成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农业小巨人12个。新型经营主体覆盖了所有产业,推动规模经营9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农户16万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③通过产业扶贫带动、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11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5万元以上,占112个贫困村的100%。新增隆阳区“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5个,累计32个。云南名牌农产品有效期内有 “康露春牌高山红茶”、 "凤叶牌凤溪玉叶红茶绿茶"、 “云天红牌甜柿”、“黄泥塘牌藕粉”、“比顿牌咖啡”、“百益和牌核桃” 6个。④全区土地确权工作共涉及20个乡镇(街道)、298个村(社区)、2994个小组。截止12月,20个乡镇(街道)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完成入户调查、基础信息收集、基础数据录入168329户,占100%;登记颁证168329户975000块167.425738万亩,占土地确权登记的100%。确权成果数据库已通过国家农业农村部检查汇交。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局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部门履职能力,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室牵头,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配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