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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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06_A/2018-0921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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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21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2、机构情况: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属隆阳区农业局二级单位,是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人员情况:2017年末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高级工1人、专业技术人员20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副高5人,中职10人,助师3人,技术员2人;遗属2人;退休人员16人(已划转社保发放退休待遇)。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产地检疫。2017年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程要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共计产地检疫生猪77.616万头,牛及马骡0.155万头(匹),家禽14.87万羽,犬0.0010万只,检出病害动物306头(只)已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2、加强屠宰检疫。2017年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的信息上报统计、检疫监管、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督等工作。动物检疫检验率达100%,检疫合格动物产品电子出证率达100%,检出不合格动物或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017年共计生猪定点屠宰检疫16.96万头,检出不合格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折合167头,对检出病害动物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3、着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2017年共计出动车辆4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共计立案查出各类案件16起。其中查处跨省及跨县调入种用动物未审批案件2起;查处不合格饲料案1起;查出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有关资料案9起;查出运输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案2起;查出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产品案一起;查出动物诊疗机构使用人药案1起;已全部结案,共计罚款3.8274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4、着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了18个检疫申报点的建设,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加大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所有出县境检疫申报点已全部电子出证,停止一切手工开证。2017年共计电子出证57388份,其中动物A证2870份,动物B证9613份、产品A64份,产品B44841份,上传电子出证信息57388条。
5、提升动物标识及产品可追溯体系管理能力。2017年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耳标订购猪耳标数为45万套,牛耳标数为2.5万套,羊耳标1万套,目前共发放使用猪耳标36万套、羊耳标0.3万套、牛耳标2.22万套,目前已上传耳标信息24.7万条。
6、认真开展畜禽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监测工作。坚持开展“瘦肉精”监测工作,2017年共计监测“瘦肉精”2310份,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320份,牛羊养殖场监测18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监测1600份、牛羊定点屠宰场监测210份,三项指标监测全部为阴性。2017全年共计配合农业部、省市进行七次专项监测活动工作,共计出动车辆30辆次,出动人员120人次,深入生猪规模养殖场62个,肉牛养殖场26个,肉羊养殖场17个,蛋鸡养殖场25个,肉鸡养殖场1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3个,饲料经营店29个,超市3个,兽药经营企业10个,共计抽取猪肉21批,鸡肉30批,鸡蛋20批,猪尿196批,牛尿110批,羊尿100批次,兽药10批次,全价配合饲料及浓缩料32批次,自配料19批次。
7、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2017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重点检查辖区内2017年2月至2017年10月申报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年出栏50头以上的150户生猪养殖户督促他们必须投资建设无害化处理池,否则不拨上报无害化处理资金。
8、加强兽药饲料及生鲜乳监管。2017年出动车辆8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一是对农业部通报的第一批至第九批假劣兽药进行检查。二是对经营兽药的GSP门店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对养殖环节使用抗生素药物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四是对兽药网购行为进行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为: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61,77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1,77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326,078.38元,减少8.84%,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减少收入419,433.1元;
2、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24,779.52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收入217,285.2元;
4、在职人员退休,职工购房补贴增加收入7,690.00元;
5、中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资金,减少收入156,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50,643.28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377.2元,占总支出的81.5%;项目支出527,266.08元,占总支出的1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161,646.22元,减少5.37%,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减少支出419,433.1元;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支出24,779.52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217,285.2元;
4、在职人员退休,职工购房补贴增加支出7,690.00元;
5、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和省级配套资金,增加支出8,032.1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3,377.2元。与上年对比减169,678.38元,减少6.81%,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基本支出419,433.1元;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增加基本支出24,779.52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基本支出217,285.2元;
4、在职人员退休,职工购房补贴增加基本支出7,690.00元;
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2%,人均98,215.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8% ,人均9,49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7,266.08元。与上年对比增8,032.16元,增长1.55%,主要原因为: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增加支8,032.1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0,643.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161,646.22元,减少5.37%,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419,433.1元;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增加支出24,779.52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217,285.2元;
4、在职人员退休,职工购房补贴增加支出7,690.00元;
5、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和省级配套资金,增加支出8,032.1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8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20%部分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547,76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支出1,784,711.60元;商品服务支出199,460.20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36,330.00。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93,742.29元;中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433,523.79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2016年在职职工购房补贴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015.54元,支出决算为62,015.5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675.92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339.62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31.55元,下降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97.17元,下降1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65.62元,增长5.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4,897.17元,下降13.77%,原因是本单位严格公车管理制度,合理有效安排使用公车。
(2)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765.62元,增长5.97%,接待费支出增加原因是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曲靖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多次到隆阳区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和开展打击走私越南猪和禽流感防控督查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75.92元,占49.46%;公务接待费支出31,339.62元,占50.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75.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675.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339.6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339.6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多次兽药饲料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和开展打击走私越南猪和禽流感防控督查工作,以及各县区来人产生的76批次624人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2,555,539.6元,其中,流动资产1,680,212.4元,固定资产813,327.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9,733.8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29,733.89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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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2,555,539.6 |
1,680,212.4 |
813,327.2 |
75,560 |
267,894 |
469,873.2 |
62,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物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7,58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7,588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2016年隆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消毒药品、瘦肉精检测卡、旋毛虫检测仪、规模养殖场制度牌制作等支出67,588.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58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7,588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项目预算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安排整合各项工作任务。
(3)资金投入:用于开展动物可追溯体系建设资金93,742.29元;用于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433,500.00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2)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3)资产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3.效果情况分析
(1)开展实施动物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推动了全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再上台阶,实现全区规模养殖场(区)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申报受检达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性农产品安全事件;促使兽药饲料经营行业内部推行守法和质量公开承诺制,对兽药饲料经营实行跟踪管理,从源头上监管兽药饲料质量,促进放心兽药饲料供应。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有效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积极推动我区动物疫情监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实验室工作的开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项目资金使用效益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做决算时未将无形资产从固定资产分出,决算时的固定资产875,327.2元,无形资产为0元,决算公开时与国资委核对的固定资产813,327.2元,无形资产62,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