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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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06_A/2018-0921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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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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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21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成立于1984年,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预算外收入。农经管理部门是各级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部门,是行政授权执法的单位,其基本职能是:(一)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二)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三)农村财务管理(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五)农村村级财务公开监督指导(六)农业经济统计(七)农村税费改革。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是属于隆阳区农业局的二级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7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区农经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民满意、农村发展为目标,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等“三大管理”,夯实农经信息化、农村经济统计和农村经济调查研究“三项基础”工作,突出重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土地仲裁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等工作。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提高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任务,推动了农村经营管理事业全面发展。我单位在2017年度还完成了云南省农村入户统计调查、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自然村调查、记账户调查、物价调查、农产品成本核算、农村经济统计报表等多项工作。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将单位干部职工分片挂钩到乡镇,进村、进农户、入地块,实地督查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情况。。全区21个乡镇街道(包括潞江镇和永盛街道两个园区)、308个村(社区)、3083个小组,“二调”耕地面积133.86万亩。全区实际涉及土地确权工作有20个乡镇街道(九隆街道不确权)。截止2017年底20个乡镇(街道)土地确权工作已全部启动,共完成入户调查17.62万户,基础信息收集、基础数据录入17.62万户,地块指认137.58万亩,占102.78%,内业抠图115.83万亩,占86.53%,一轮公示19个乡镇,共1090个村民小组,二轮公示15个乡镇,共472个村民小组,数据入库2个乡镇2个村民小组,档案归档1个乡镇1个村民小组。
2.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2017年全区计划流转耕地面积3万亩,已流转耕地面积3.05万亩,完成计划流转任务。
3.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全区2017年强农惠农政策共计补贴 6522.27万元,涉农收费公示单位126个,公示牌126块。实行报刊限额的村267个,发放农民负担卡17.92万份。各项资金已直接打入农户惠农卡账户。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4.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2017年12月22日至27日对全区所有乡镇村级财务会计和村(社区)报账员313人进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业务知识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5,4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5,4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26,879.5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部分资金,增加收入152745.60元;
2.购房补贴资金,人员调入,增加收入1960.00元;
3.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调资,增加收入252534.40元;
4.遗属补助,调高补助标准,增加收入2088.00元;
5.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资金,增加培训人员,增加收入114500.00元;
6.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柑桔基地机耕道路和管理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新增项目,增加收入140000.00元;
7.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收入 285948.50元;
8.农村信息统计项目,减少收入5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71,839.41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993元,占总支出的81.11%;项目支出315,846.41元,占总支出的18.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3,225.91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部分资金,人员调入,增加支出152745.60元;
2. 购房补贴资金,人员调入,增加支出1960.00元;
3. 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调资,增加支出252534.40元;
4.遗属补助,调高补助标准,增加支出2088.00元;
5.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资金,增加培训人员,增加支出68846.41元;
6.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柑桔基地机耕道路和管理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新增项目,增加支出140000.00元;
7.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 285948.50元;
8. 农村信息统计项目,减少支出86000.00元;
9. 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减少支出43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5,9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379.5元,增长10.01%,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部分资金,人员调入,增加基本支出152745.60元;
2. 购房补贴资金,人员调入,增加基本支出1960.00元;
3. 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调资,增加基本支出252534.40元;
4.遗属补助,调高补助标准,增加基本支出2088.00元;
5.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基本支出285948.5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6%,人均99260.3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4% ,人均5046.7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846.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846.41元,增长33.83%,主要原因为:
1.2017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项目,增加项目支出68846.41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8%;
2. 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柑桔基地机耕道路和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4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 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减少项目支出43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86%;
4. 农村信息统计项目,减少项目支出8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1,839.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3,225.91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部分资金,人员调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45.60元;
2. 购房补贴资金,人员调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0.00元;
3. 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调资,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534.40元;
5.遗属补助,调高补助标准,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00元;
6.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资金,增加培训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46.41元;
7.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柑桔基地机耕道路和管理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新增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00.00元;
8.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5948.50元;
9. 农村信息统计项目,减少项目,项目实施未结束,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00.00元;
12. 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未结束,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0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01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 148749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服务1178650.00元、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柑桔基地机耕道路和管理用房建设项目资金140000.00元、2017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项目资金168846.4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购房补贴资金633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于农经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农村土地确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837,342.25元,其中,流动资产172,876.25元,固定资产664,4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173.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073.9元,固定资产增加42,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837342.25 | 172876.25 | 664466 | 209309 | 139800 | 0 | 315357 | 0 | 0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5,85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5,85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项目购买台式电脑、打印机、碎纸机、路由器、办公耗材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8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5,85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 隆阳区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柑桔基地机耕道路和管理用房建设项目。(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合作社基地道路和管理条件有效改善,建成管理用房100平方米,机耕道路1200米,改善灌溉面积20亩,柑桔年增产10吨,增加产值12万元,增加利润7万元,节本增效明显。(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社员年户均直接获利5.7万元。带动贫困户60户户均直接获利4.8万元,周边农户105户户均直接获利4.5万元。对带动农户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3)生态效益,本项目通过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减少农药及有害物质的使用,较大地改善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无不利影响。
2. 2017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项目。培训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业务人员及村级报账人员286人,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素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3. 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加强仲裁庭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经营收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