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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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8-09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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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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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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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我站属隆阳区农业局二级事业单位,主要担负着全区农机具的试验、示范及新型农机具的引进推广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等;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业务,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为乡镇企业、个私经济发展服务;参与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机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指导基层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农机化的普及及运用水平。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2017年决算事业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本年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核定事业编制人数11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职工9人,比2015年减少1人减少原因:调出。其中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4人,高级工1人;退休人员5人,比2016年减少1人,减少原因:死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完成情况

2017年,组织实施了隆阳区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项目下达中央资金计划250万元,2016年结转剩余资金1.171万元,全年共组织实施中央资金251.171万元,共计补贴各类机具339台,受益289户农户,完成中央补贴资金251.171万元,占下达资金总额的100%。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额兑付到购机户账户。

2、主要机械化指标完成情况

(1)、机械化耕作工作。完成机械耕作面积138万亩次,有力保证了农业生产种植按时完成。

(2)、机械化收获工作。全年共有10台收割机到广西、大理、玉溪等地进行了跨区作业;积极联系外地收割机40多台到我区参与机收,全年完成大小春机收面积12万亩,降低了农户的收获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

(3)、主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经测算达51%,综合机械化率进一步提升。

3、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

2017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示范工作,全年完成核心示范样板面积0.317万亩,带动周边示范2.905万亩,共计完成示范面积3.222万亩,涵盖辛街、汉庄、丙麻三个乡镇。

4、省级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建设

今年,云南省农业厅安排隆阳区该项扶持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组织实施、扶持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具补助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工作。目前,资金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已使用达60%,完成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1.171万元,占计划100%;完成了1000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辐射带动1万亩;完成459.5亩的深松作业样板,补贴资金1.838万元;扶持隆阳区福洪农机合作社购置150马力拖拉机及配套旋耕机2台套,补助资金19.34万元。

5、新型农机具推广工作

(1)、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工作,在辛街乡胡家村进行了30亩的马铃薯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

(2)、新型果蔬烘干机推广。依托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补贴,在全区推广运用了近300座果蔬烘干机。

(3)、依托隆阳区农科所部级项目支持,扶持三个农机合作社投资建设了三座育秧催芽室及相应设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954,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4,6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290,352.8元,减6.84%,主要原因为:

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统发,减少收入4,186.32元;

2.人员工资凋增,增加收入143,833.52元;

3.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增加收入70,000.00元;

4.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减少收入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48,663.5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645元,占总支出的26.71%;项目支出2,894,018.5元,占总支出的73.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584,403.27元,减12.89%,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调增,增加支出139,647.20元;

2.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减少支出724,050.4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4,645元。与上年对比增139,647.20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增,增加支出139,647.2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8%,人均112,466.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2% ,人均4,716.1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4,018.5元。与上年对比减724,050.47元,减20.01%,主要原因为:

1.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65,651.1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889,701.57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8,66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584,403.27元,减12.89%,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调增,增加支出139,647.20元;

2.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减少支出724,050.4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3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272.80元、死亡抚恤支出129,903.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691,0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96,993.00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82,308.50;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11,71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购房补贴7,27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8,736.94元,完成预算的93.68%。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45.94元,完成预算的82.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1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单位在资金使用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公务接待费支出大于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无接待支出预算。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1,263.06元,减6.32%。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3,554.06元,减17.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91元,增长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单位在资金使用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2)、公务接待费支出大于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无接待支出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45.94元,占87.77%;(3)公务接待费支出2,291元,占12.23%。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单位无因公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45.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45.9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和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9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县对口单位到我区参观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686,421.78元,其中,流动资产178,270.28元,固定资产508,15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967.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007.07元,固定资产增加5,9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68,6421.80

187,270.28

508,151.50

5,000.00

106,80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29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9,29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采购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信息采集专用设备,其中:计算机1台,价值5000.00元;碎纸机1台,价值960.00元;高拍仪1台,价值1800.00元;数码相机1台,价值153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良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9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9,29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2017年共计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补资金251.171万元,贴各类机具339台,受益289户农户。

2、2017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示范工作,全年完成核心示范样板面积0.317万亩,带动周边示范2.905万亩,共计完成示范面积3.222万亩,为今后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的规模化、效益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完成459.5亩的深松作业样板,补贴资金1.838万元;扶持隆阳区福洪农机合作社购置150马力拖拉机及配套旋耕机2台套,补助资金19.3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