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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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8-09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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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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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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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隆阳区农业局下属的财政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参与拟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全区动物疫病的免疫、预防和控制;负责动物疫病诊断、疫病监测及其监督管理和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及疫情上报工作;履行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安全监测相关职责。

2.机构情况:中心创建于2008年10月,并加挂“隆阳区饲料兽药监测所”、“隆阳区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单位实行独立法人,单独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设动物防疫组,动物防控组,综合服务组。

3.人员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隆阳区动物疫控中心现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人主要是推广研究员1人,副高4人,中职10人,助师7人,技术员2人;遗属4人;退休人员4人(已划转社保发放退休待遇)。

本年在职人员新增1人,为瓦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入;本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遗属死亡1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了疫苗及防疫物资调供,发放国家和地方性强制免疫疫苗9种537.89万头份/ml,订购并发放了包括白大碱、碘伏、氯制剂、肾上腺素、《动物免疫户口册》、《动物免疫户口册保护套》、《规模免疫档案》、《散养户免疫档案》、防疫注射花名册、冰箱、冰柜、消毒壶、冷藏箱、档案柜、档案盒等在内的防疫物资,有效保障了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开展了全区春秋两防工作,集中免疫以国家和地方强制免疫病种为主,常年免疫密度均保持在90%以上。全年共完成猪“321”免疫76.36万头,密度达93%;禽流感免疫220.16万羽,密度达93.3%;除此之外,还有效开展了牛口蹄疫、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羊痘、狂犬病、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猪细小病毒等动物性传染病的免疫工作。

3、全年共完成以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鸡新城疫为主的6个病种免疫效果监测1750份,其中鸡血清450份,猪血清180份,牛血清310份,羊血清810份。检测结果表明全区免疫抗体均在合格率以上。

4、全年共组织完成动物疫病监测采样9194份,主要是动物疫病监测1959份,6种专项病检测共7235份按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和应急监测,为全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了科学依据。

5、在3个乡镇养殖场和散养户随机抽样,完成“瘦肉精”抽检70份,其中猪30份、牛20份、羊20份,检测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初筛结果全部为阴性。

6、经过四年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消灭马传贫各项工作任务,于2017年10月27日顺利通过市级马传贫消灭工作考核验收。通过马传贫消灭工作,摸清了我区马属动物存栏、分布及马传贫疫病的现状,为开展消灭马传贫检测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资料。

7、通过升级改造,建成了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BSL-1),于2017年9月20日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合格,标志着我区已经具备开展动物疫病检测能力,并将为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

8、继续对区域内疑似动物疫情进行处置,本年主要应急处置17起疑似口蹄疫疫情、4起一犬伤多人事件。通过采取紧急免疫、封锁、隔离、消毒等综合防治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有效保障畜牧业健康向前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749,92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9,920.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24,694.94元,增长54.62%,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退休金2017年转由社保发放,减少收入224,989.10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收入272,047.44元;

2、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收入148,743.20元;

3、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增加收入746,000.00元;

4、在职人员调资,增加收入382,893.40元。

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3,125,6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920.00元,占总支出的86.83%;项目支出411,732.00元,占总支出的13.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967,933.94元,增长44.86%,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调资及人员调入,增加支出578,694.94元。

2、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2016年三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项目,增加支出389,239.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3,9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578,694.94元,增长27.1%,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退休金7,200.00元转有社保发放,减少基本支出224,989.1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560.80元,增加基本支出272,047.44元;

3、死亡抚恤149,623.20元,增加基本支出148,743.20元;

4、在职人员调资及人员调入2,221,292.00元,增加基本支出382,893.4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4%,人均113,08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6% ,人均8,198.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1,732.00元。与上年对比增389,239.00元,增长1,730.49%,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9,245.00元;

(2)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134,980.00元;

(3)三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项目支出267,50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5,652.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967,933.94元,增长44.86%,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退休金7,200.00元转有社保发放,减少支出224,989.1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560.80元,增加基本支出272,047.44元;

3、死亡抚恤149,623.20元,增加支出148,743.20元;

4、在职人员调资及人员调入2,221,292.00元,增加支出382,893.40元;

5、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2016年三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项目,增加支出389,239.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7,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缴费317,560.80元,退休职工死亡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49,623.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633,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4%。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031,420.21元(基本工资862,324.00元、津贴补贴510,678.00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4,015.21元、绩效工资634,403.00元);商品服务支出137,198.79元(办公费23,875.10元、水电费4,426.18元、邮电费7,676.00元、差旅费13,705.82元、公务接待费4,250.10元、劳务费10,200.00、工会经费30,954.00元、福利费1,927.30、公车运行维护费19,230.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0,954.29);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52,673.00元(生活补助26,933.00元、奖励金25,740.00元);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9,245.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9,245.00元: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134,980.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134,980.00元;2016年三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项目资金267,507.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267,507.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购房补贴18,24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3,480.10元,完成预算的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30元,完成预算的9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50.10元,完成预算的21.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公务用车开支,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及人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351.37元,下降2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7.07元,下降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94.30元,下降60.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7.07元,节约公务用车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94.30元,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及接待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30元,占81.9%;公务接待费支出4,250.10元,占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本单位无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3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3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心防疫防控工作,疫情疫病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50.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50.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疫检查工作接待2批,接待人数15人;兽医实验室验收接待2批,接待人数38人;防疫绩效考核1批,接待人数1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552,302.83元,其中,流动资产1,045,469.65元,固定资产3,438,024.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8,80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2,806.2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7,271.44元,固定资产增加365,534.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552302.83

1045469.65

3438024.18

2492928.28

239671

705424.9

6880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4,81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2,07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26,745.00元,服务采购支出36,000.00元。货物采购支出312,070.00元,主要用2017年农业生产发现项目资金、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三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项目资金购买防疫消毒物资、兽医实验室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振荡器、实验台、酶标仪、实验器材柜采购;工程采购支出126,745.00元,主要用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进行工程采购;服务采购支出36,000.00元,主要用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三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兽医实验检测试剂,试验软件等方面。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4,81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2,07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26,74.005元,服务采购支出36,0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的认真完成项目资金。该项目于2018年6月实施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中心兽医实验室试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2、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的完成项目资金。该项目于2018年6月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中心防疫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三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项目资金,已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保障了我区动物免疫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决算时未将无形资产从固定资产分出,决算时的固定资产3506833.18元,无形资产为0元,决算公开时与国资委核对的固定资产3438024.18元,无形资产68809.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