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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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7-0920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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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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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主要担负全区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病虫草鼠综合防治、植物检疫、农药监督管理、新农药、药械试验示范推广等事业开展情况。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及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控制了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为全区农业生产安全、粮食再创新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抓好粮经作物病虫的监测工作

(一)完成常规病虫测报工作

(二)完成西山玉米病虫监测工作

三)完成稻飞虱虫源调查

二、全面抓好农作物病、虫、草、鼠的综合防治工作

2016年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168.75万亩,全年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面积259.31万亩次,完成防治面积473.18万亩次,挽回粮经损失11611.027万千克,合经济价值63077.34万元。其中病害发生面积66.02万亩次,防治面积154.0万亩次,挽回损失3735.48万千克;虫害发生面积96.29万亩次,防治面积172.48万亩次,挽回损失4273.865万千克;草害发生面积74万亩次,防治面积111.7万亩次,挽回损失2779.19万千克;鼠害发生面积23.0万亩次,防治面积35.0万亩次,挽回损失822.5万千克。

三、抓好绿色防控及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

2016年全区共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面积85.23万亩,比上年增5.7%

(一)举办示范区16个,超任务指标6.7%;完成示范区面积36.27万亩,超任务指标141.8%; 完成大面积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区48.96万亩,超计划22.4%

(二)示范区面积 36.27万亩,其中:蚜茧蜂生物防治面积22.5

万亩;赤眼蜂防治水稻螟虫200亩;物理防治面积13.75万亩.

(三)大面积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48.96万亩,其中:防虫网4万亩;水果套袋2.9万亩;农用航空植保机飞防0.1万亩;统防统治23.96万亩;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 15万亩;推广毒饵站控鼠技术3万亩。

四、认真抓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农业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加强市场管理及指导农户合理用药

(三)把好两证年检审关、换证及农药经营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工作

(四)抓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及新农药试验

(五)抓好多菌灵等8种农药调查

(六)启动农药监管“安全生产月”抓好农药市场检查

(七)加大绿色防控措施推广,降低农药使用量

六、抓好植物检疫工作

(一)认真做好《植物检疫条例》的宣传工作                                                                                                                                                                                                                                                                                                                                                                                                                                                                                                                                                                         

(二)认真开展好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及综合治理工作

1、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情况。

2、认真抓好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凝似柑桔黄龙病等疫情的调查工作。

(三)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四)认真为制种企业服务

七、抓好高产创建活动及其他样板工作

(一)完成冬马铃薯高产创建活动

1、马铃薯高产创建样板实施结果

2016年隆阳区植保站在瓦房、瓦马两个乡实施马铃薯高产创建一片,完成面积1.0万亩,马铃薯高产创建项目平均单产2276.9kg,总产2276.9kg,比非项目区亩861.2kg,增60.8%,总产增861.2kg,按照当时市场收购价2.6/kg计算,增产值2239.1万元。

2、新品种试验示范结果

引进马铃薯新品种17个,开展马铃薯新品种区域试验三组,参试品种9个;马铃薯新品种预备试验1组,参试品种8个;马铃薯新品种示范4个品种,示范面积50亩。通过试验示范,筛选出马铃薯扩大示范品种青薯9号、云薯505、云薯902、云薯105

(二)水稻高产创建样板

隆阳区植保站承担完成云南省科技厅2016年度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区丙麻、西邑片样板1.1万亩。高产创建样板平均单产698.8kg/亩,超计划28.8kg/亩,比非项目区668.6kg/亩增30.2kg,增4.5%。超额完成省科技厅下达的水稻高产创建示范任务。

(二)抓好病虫害防治项目工作

1、隆阳区20152016年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项目

2、隆阳区20152016年农作物病虫害疫情与防治项目

3、隆阳区20152016年千亩麦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暨绿色防控融合项目

(1)完成麦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样板1025亩,超2.5%

2)完成释放蚜茧蜂防治蚜虫示范512亩,超2.4%

3)培训农户150人,超任务指标33.33%

八、完成蚜茧蜂生物防治蚜虫项目

2015-2016年,隆阳区完成了蚜茧蜂生物防治蚜虫面积22.5万亩,通过投放蚜茧蜂生物防治,使油菜、蚕豆、蔬菜、玉米等作物,示范区减少用药1-2次,减少用药量100/亩,节约农药成本20/亩,减少用工工时费50/亩,累计每亩节约70元。

九、开展项目合作工作

2016年,对隆阳区农科所实施的水稻、玉米试验示范进行病害鉴定,鉴定试验8组,鉴定品种(处理)153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18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2.22万元,增7.0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和职工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的收缴及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22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6万元,占总支出的61.16%;与上年对比增7.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项目支出85.51万元,占总支出的38.84%;与上年对比增76.96万元,增900.1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多及跨年度项目实施结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7.22万元,增5.6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76.96万元,增900.1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多及跨年度项目实施结束。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5年省级科级增粮(马铃薯)项目资金支出19.94万元,主要用于马铃薯样板肥料、种子补助和新品种试验示范。

2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1.06万元,主要用于水寨乡、瓦渡乡、丙麻乡、瓦房乡、瓦马乡马铃薯高产创建。

32015年病虫草鼠害项目资金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辛街、瓦房等乡镇病虫害防治。

42015年中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14.83万元,主要用于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84.19万元,增61.9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幅度大、职工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的收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8.88万元;

2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1万元;

32130104事业运行:91.52万元;

4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1万元;

52130108病虫害控制9.68万元;

62130119灾害救助14.83万元;

72210203购房补贴0.6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我站承担着全区21个乡镇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病虫害防治的工作,防治面积广、工作量大导致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万元,占132.5%;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区病虫害防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