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7-9-06_A/2015-1105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9-16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
(四)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职责。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畜禽疫病防治。
(八)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十)编制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隆阳区农业局机关,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1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隆阳区农业局决算总收入3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2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万元,占总支出的15.2%;项目支出2532万元,占总支出的84.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2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农业局机关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8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4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农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6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农业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中:购置费7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3万元,运行维护费14.5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农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66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8.8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3.2万元。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