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7-9-06_A/2015-1105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9-16
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隆编办〔2012〕14号文件,隆阳区种子管理站核定编制28人,现有在职职工27人,其中高级农艺师3人,农艺师9人,比照技术员1人,高级工4人,中级工2人。退休10人。区种子管理站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行使辖区内种子市场的管理职责,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承担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种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种子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及资质证发放种子案件查处、种子质量纠纷田间鉴定、品种试验、种子信息统计分析及服务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隆阳区种子管理站,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隆阳区种子管理站决算总收入24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部门决算总支出24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9万元,占总支出的70.59%;项目支出71.08万元,占总支出的29.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隆阳区种子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59万元。与上年对比161.4万元增5.59%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正常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0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9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隆阳区种子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08万元。与上年支26.26万元对比增170.66%原因分析为旱灾玉米救灾种子补助支5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玉米救灾种子补助支50万元;玉米高产创建21.08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支出161.4万元对比增80.27万元,增33.21%原因分析为人员费正常增加、玉米救灾种子补助支5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70.59万元;项目支出71.08万元。(相关支出情况);
(二)外交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三)国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五)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种子管理站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0.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隆阳区种子管理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隆阳区种子管理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3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运行维护费5.95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0.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隆阳区种子管理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81人,公务接待费开支0.85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正常工作(范围)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无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八)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九)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
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