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7-9-06_A/2015-1105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9-16
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为隶属隆阳区农业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土壤肥料试验示范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工作职责及目标主要有:负责全区土壤肥料试验示范、植物增长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土壤、肥料监测检验、分析及肥料环境影响检测、肥效分析评价;开展水肥技术开发、土壤科技成果转让、土肥信息服务;引进和试验示范新型肥料技术推广,提升本地产业竞争力;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技术等咨询配套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决算总收入8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部门决算总支出7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4万元,占总支出的83.16%;项目支出13.11万元,占总支出的16.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万元,原因分析压缩了公用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6%。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05万元,原因分析项目实施阶段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2013、2014中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全区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2.13万亩,覆盖全区309个行政村,占作物播种面积82.3%;其中水稻:52万亩,麦类9.7万亩,其它作物20.43万亩,推广配方肥5680吨(10月30日前统计数据),施用面积22万亩。创办测土配方施肥万亩以上示范区2个,5个千亩示范片,15个乡镇各办好一个百亩示范样板及20亩示范方,示范总面积2.8万亩,圆满完成项目方案规定的计划任务。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9.2万元,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5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基本支出64.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5万元);项目支出13.11万元;全年合计支出77.85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节约成本。具体情况如下:比2013年减少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420.63元,减幅62.16%,压缩了接待费7611元,减幅53.46%。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3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0.76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公务接待费开支0.66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0.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农业科技人员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八)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九)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
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