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热作站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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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06_A/2015-1105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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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9-16
隆阳区热作站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隆阳区热作站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甘蔗、咖啡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负责全区甘蔗、咖啡高产样板机项目的实施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隆阳区亚热带作物技术推广站。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决算总收入13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8万元,占总收入的91.2%;经营收入11.78万元,占总收入的8.8%;
部门决算总支出12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0万元,占总支出的61.3%;项目支出36万元,占总支出的29.1%;经营支出共11.78万元,占总支出的9.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日常工作运转支出111.8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1.8万元,占90.46%,比上年减少6.31万元,减幅5.34%,其中①基本支出75.8万元,比上年增加3.69万元,增幅5.13%,(工资福利支出59.51万元、比上年增加6.14万元,增幅11.50%;商品和服务支出7.58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元,减幅6.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2万元,比上年增加0.61万元,增幅5.75%。②项目支出36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减幅21.7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7.87 万元,比上年减少 4.64 万元,减幅4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3万元,财政拨款项目资金结转30万元。③经营(甘蔗试验基地和咖啡试验基地合计)支出11.78万元,占总支出的9.54%,比上年减少1.05万元,减幅8.18%。2014年末经营结余为0。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项目支出共3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20万元。两个项目分别为隆财农【2013】565号农产品基地及冬季农业开发项目(20万元)及隆农财【2014】986号农业高产创建项目(16万元)。比2013年项目支出减少10万元,减幅21.74%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23.59万元的90.46%。与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万元。原因:由于财政拨款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59.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20.02万元、津贴补贴5.8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67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2.98万元四个方面的支出。
(二)商品服务支出12.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08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4.5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工会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七个方面的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9.18万元、生活补助(遗属补助)2.09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奖励费)300元、生产补贴28.13万元四个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4万元(其中车辆经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实际支出三公经费32017.12元,比上年减少9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57.12元,比上年减少14200元,公务接待费10960元,比上年增加4360元。本年度在职职工14人,人均三公经费支出2286.9元,其中:人均公务用车支出1504.08元,人均公务接待费支出782.9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4.18万元减少0.98万元,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支出为零,上年决算数为零,与2013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辆,支出21057.12元,上年决算数35239.46元,比上年减少14182.34元,减少的原因:①上年购买的燃油有结余,②燃油价格下调。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40批次共232人次,支出10960元,均为实施项目技术培训餐费,上年决算数6559元,今年比上年增加4401元,增加的原因:2014年9月拨入农业万亩高产创建(甘蔗)项目的培训餐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八)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九)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隆阳区热作站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