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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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50925-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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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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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推广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机教育,拖拉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农机管理人员、农村动力机械 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相关专业 的协作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农机监理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农业机械田间、场院作业的农业安全生产技术状况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配合做好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检验、审验、安全管理等业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办证大厅、农机技术推广办公室、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办公室、农广校办公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离休0人,退休13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2024年以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区农机总动力达41.75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4%;全面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农机牌证管理,新增动力机械挂牌率100%,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做好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及农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推广各类新机具8台套,培训各类农机人员200人次;发挥农机主力军作用,确保春季、三夏、三秋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1、高效落实农机补贴政策。2024年以来,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重点围绕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收获高效低损,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策实施导向作用,优化全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结构,持续推进补贴优机优补。为切实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确保中央及省、市、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区政府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等事务,并对补贴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了购置补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扎实开展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好2024年9,290,000.00元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目前为止,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78,150.00元(中央)、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36,300.00元(中央)、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8,800.00元(中央)总计补贴资金1,983,250.00元。其他资金正在有序办理中,已完成下达资金任务。

2024年,市下达隆阳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746,790.00元。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启动后,及时印发了《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高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管、保障补贴资金的安全发放等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此项工作。完成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共完成补贴资金763,340.00元,补贴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0户。

(三)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和牌证管理服务能力。一是压实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压实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管理属地责任,督促农机合作组织、经销商、农机维修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范发生农机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农机安全事故,推动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农机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摸排农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对账销号、闭环治理模式。三是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建立清单化创建、督导、整改闭环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四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今年来,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5次,检查农机组织和企业3家、修理网点15个、农机大户4户、作业场所10处,排查安全隐患10个,都已整改完毕。五是扎实开展“农机3·15”活动,认真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维修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六是积极开展农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和机手签订责任书1800份,驾驶证期满换证1115人。截至目前,全区拖拉机注册登记66台、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6台;发放跨区作业证14张。农机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全区无重大农机事故发生。

(四)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情况。按照省三厅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认真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强制注销变型拖拉机650台,截至2024年11月13日,强制注销650台,全区变型拖拉机公告注销已清零。

(五)加强服务引导,努力提升农机社会化组织的作业服务能力。一是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时节,中心农机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积极组织和动员引导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手全力以赴投入春耕、“双抢”“秋收”生产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二是在重要农时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帮助和指导农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农机具,鼓励农机合作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协调农机维修网点密切配合,保证零配件货源充足,确保机具及时得到维护保养,运行状态良好。今年春耕及“双抢”生产期间共检修各类农机具2400台(套),确保了各类农机具最大限度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四是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作业补贴政策积极引导一部分实力较强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代耕、代种、代收、作业服务,有效地发挥了农机合作组织引领农业机械化和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作用。

(六)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送检下乡168台。

(七)开展农机机收减损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水稻机收减损5个监测点实地监测,玉米11个监测点实地机收减损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了整理汇总上报。

(八)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积极引进适合丘陵山区的先进适用、高性能、智能化和多功能农机新装备,通过开展现场演示会、技术培训、农机比武等方式,全力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应用,加速全区农业机械化进程,补齐我区农机化短板。

(九)工作亮点

1、引进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隆阳区青华海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正式开始规模化试验。试验由5家单位联合举办:由云南省农机推广站和保山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负责大钵体毯状苗育插秧技术全程技术指导并提供部分农资,田块、水稻种子、泡种药物等物资和种植由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提供、统一管理,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和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负责试验具体组织实施。试验面积101.88亩,其中:大钵体毯状苗28.48亩,毯状苗73.4亩。水稻种植品种为滇禾优615,属粳型三系杂交水稻,由云南农业大学稻作研究所、云南禾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选育,适宜在云南省海拔1500-1950米地区种植。生育期172.3天,株高98.4厘米,穗长19.9厘米,穗总粒数146.6粒,穗实粒数118.4粒,千粒重23.85克,落粒性好。大钵体毯状苗每亩播种量1750克,每盘播种50克,每亩用大钵体秧盘35个,每盘434穴,每穴3-5粒种子,行距30厘米,株距15厘米,每亩1.482万穴,每亩4.447万株-7.411万株基本苗。毯状苗每亩播种量2000克,每盘播种100克,每亩用秧盘20个,行距30厘米,株距15厘米,每亩1.482万穴,每穴3-5株,每亩4.447万株-7.411万株基本苗。经农科专家实地查看,预估试验样板平均亩产700公斤以上,比毯状苗增产5%以上,增50公斤以上,以去年价格计算,稻谷3.1-3.2元/公斤,每亩稻谷增加经济效益155元-160元;该品种出精米率55%,精米价格6-8元/公斤,每亩精米增加经济效益165-220元。

2、隆阳区首台大豆(蚕豆)联合收割机引进试验成功。指导隆阳区福洪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引进全区首台技术先进的大豆(蚕豆)联合收割机。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机器实收对比试验,通过三种成熟度的蚕豆收获试验对比,比对出该机能够适应的蚕豆最佳成熟度,并进行规模化收获100多亩。经测试,机器收获蚕豆的破损率≤1%、损失率≤3%、含杂率≤4%,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机器的出厂指标,获得了在场农机技术人员、农科技术人员、农户、种豆企业、农机合作社的一致认可,引进机器试验获得成功,填补了全市大豆(蚕豆)收获机具的空白,为隆阳区的大豆(蚕豆)生产提供了现代化的生产利器。此次引进试验示范的4LZD-3.0B履带自走式全喂入大豆(蚕豆)联合收割机是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和湖北双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联合研发,历时7年不断改进的第三代成熟机型,该机已在多个省份批量购买,获用户的广泛赞誉。该机的引进解决了隆阳区特色蚕豆品种小绿豆和大豆的收获难题,据实测,该机一天可以收获蚕豆30-50亩,是人工收获蚕豆的100多倍,收获效率和质量大幅度提高,每亩收获成本仅是人工收获成本的三分之一左右,收获成本大幅度降低,经济效益显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5,517,176.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7,176.85,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39,902.10元,下降44.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39,726.42元,下降44.0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75.6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减少4,773,0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5,517,176.85。其中:基本支出2,579,116.85,占总支出的46.75%;项目支出2,938,060.00,占总支出的53.25%;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39,726.42元,下降44.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3,343.58元,增长20.20%;项目支出减少4,773,070.00元,下降61.90%;上缴上级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0,603.93元,项目支出减少4,773,070.00元,减少6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9,116.8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5,447.39元,占基本支出的9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669.46元,占基本支出的3.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8,060.00其中: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经费2,938,0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民及农业生产企业农机购置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7,176.8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39,726.42元,下降44.03%,完成年初预算的265.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6,47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485.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2,299.52元;死亡抚恤32,344.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4.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3,652.9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19,669.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6,510.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72.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827,050.4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9%,完成年初预算的299.1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888,990.46元;农业生产发展-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2,938,06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决算为7,532.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43.33元,下降53.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决算为7,532.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43.33元,下降5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支出决算为7,532.32,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43.33元,下降53.7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250.00,决算为7,532.32,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43.33,下降5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和农业生产发展产业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28,565.37元,其中,流动资产13,340.88元,固定资产365,724.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9,5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5,227.1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2,374.9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2.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2.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2.3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92.3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