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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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50925-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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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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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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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2024〕6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农业环境、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2.农产品质量检测;

3.负责农业环境质量监测;

4.负责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

5.负责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证后监管

(1)“三品一标”受理申报情况

2024年省级下达隆阳区“三品一标”认证任务数为10个。经过全站干部职工不懈的努力,截至11月份共受理隆阳区绿色食品申报企业5家,产品16个,面积8553.4亩,很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其认证企业分别为:保山秋满红农业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甜柿1个,面积260亩;保山益家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卡蒂娒咖啡豆3个,面积1504.4亩;云南希音咖啡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咖啡豆2个,咖啡粉1个,面积5800亩;隆阳区海子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绿色食品产品甜脆豌豆1个,面积671亩;云南源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8个:绿色食品申报产品名称:芒果、香蕉、鲜食玉米、毛叶枣、番茄、大白菜、西番莲,面积318亩。

(2)“三品一标”获证主体监管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为确保“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稳定供给,隆阳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成立了“保质稳供”检查组,分别于1月31日—2月7日、9月27日—29日对辖区内各大超市和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和宣传工作。“保质稳供”人员对保山华达贸易有限公司超市、保山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超市、保山红叶超市、保山市百货大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百大超市等商超所销售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查验,检查中对印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名称、标志编号和是否规范用标进行详细登记,检查产品涉及大米、面条、面粉、食盐、茶叶、油类、牛奶、肉类及果蔬等多种民生关注产品。检查的同时对各大商超和广大市民发放“三品一标”“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去除农药残留小妙招”“如何辨别猪肉印章”等宣传资料2600多份,现场咨询及讲解20余次。

二是深入认证企业,对绿色食品新认证、续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024年完成云南保山同心食品有限公司绿色食品续展现场检查,涉及产品1个;完成17家企业年检,涉及产品59个。分别为: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高黎贡咖啡加工厂、保山古道春茶业有限公司、保山全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市兴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峡谷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山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天力咖啡厂、隆阳区滇红硕果甜柿种植专业合作社、隆阳区西山红甜柿种植专业合作社、保山古郡茶业有限公司、隆阳区绿建果蔬种植家庭农场、云南沃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隆阳区洪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云南春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隆阳区铭博种植专业合作社、保山纯征咖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是强质提效,开展业务精深培训。其一,为强化企业绿色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增强我区对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能力,促进我区“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我站积极组织技术骨干参加了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的全省“三品一标”业务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学习,有效提升了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检验检测技术。其二,组织召开全区2024年度“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培训会,对辖区内“三品一标”各持证单位、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负责人、业务人员进行普训,使参会的60余人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绿色品牌建设的前景,有力地促进了全区“三品一标”健康持续发展。会上,24家认证企业现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和责任。此次发放培训材料100余份。

(3)“三品一标”获证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隆阳区有2家企业的绿色食品获证,涉及产品4个,面积0.17万亩。分别为:保山秋满红农业有限公司的1个产品:保山甜柿;保山益家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3个产品:挂耳咖啡粉、铁皮卡咖啡豆、阿拉比卡咖啡豆。有3家企业的有机产品获证,涉及8个产品,基地面积3780亩。分别为:保山市隆阳区天力咖啡厂的焙炒咖啡豆、灌肠咖啡、咖啡粉3个产品;保山镜庆热作科技有限公司的焙炒咖啡豆、生咖啡豆、咖啡粉4个产品;云底山间(保山)咖啡豆有限公司的咖啡1个产品。有15家企业的有机农产品获证,涉及产品31个,面积2.74万亩,产量1.25万吨。

目前,隆阳区“三品一标”有效持证主体有41家,获证产品103个,面积12.77万亩,产量6.85万吨。其中:地理标志持证主体1家,产品1个,面积6万亩,产量0.7万吨;无公害农产品持证主体5家,产品7个,产量0.79万吨,养殖规模为47万羽鸡、0.2万头牛;绿色食品持证主体20家,产品64个,面积4.03万亩,产量4.11万吨;有机农产品持证主体15家,产品31个,面积2.74万亩,产量1.25万吨;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

2.全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农通〔2024〕16号)、《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便签〔2024〕199号)要求,我站干部职工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地完成上级下达的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一是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8批次/千人)采集样品1299批次其中,水果150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蔬菜1149批次,合格1141批次,合格率99.30%;不合格样品8批次,分别为佛手瓜1批次毒死蜱超标、豇豆4批次乙酰甲胺磷超标、丝瓜1批次乐果超标、落葵1批次氧乐果超标、辣椒1批次氧乐果超标。

二是完成省级安全专项监测样品抽检任务43批次,其中蔬菜21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水果22批次,合格21批次,合格率95.45%,其中1批次人参果不合格,为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超标。

三是为及时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采用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我站对全区蔬菜生产基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蔬菜水果进行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共抽样检测26批次,抽检999份样品,合格997个,合格率99.79%。其中:蔬菜964个,合格962个,合格率为99.79%,不合格的蔬菜为韭菜、葱;35个水果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四是2024年,上级下达的豇豆胶体金检测任务为9000项次,实际完成9120项次。采用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隆阳区有代表性的蔬菜生产基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豇豆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豇豆9120项次,其中:基地3424个,不合格40项次;批发市场656项次,不合格6项次;农贸市场4608项次,不合格66项次;超市432项次,不合格2项次。分别对氯氰菊酯、毒死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倍硫磷、氯氟氰菊酯、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氟虫氰、啶虫脒、克百威、噻虫氰、灭蝇胺、三唑磷、氯虫苯甲酰胺、水胺硫磷、灭多威等16个检测参数进行检测,合格率为98.75%。

3.合理布设协同监测点位,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2024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26310.9亩,其中:安全利用类面积25440.05亩、严格管控类面积870.9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和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完成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情况调查。根据云南省第一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数据,隆阳区有受污染耕地图斑1727个,受污染耕地面积26310.95亩,其中,划分为安全利用类图斑有1613块25440.05亩;划分为严格管控类图斑有114块870.90亩。

二是完成隆阳区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措施落地。措施落地基本情况为:已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6310.95亩,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优化施肥16033.04亩、种植业结构调整8000.56亩、休耕1030.55亩、非农用面积375.91亩,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优化施肥568.35亩、种植业结构调整273.59亩、休耕15.94亩、非农用面积13.02亩。

三是完成农产品协同监测样品采集送检。2024年省级下达隆阳区受污染耕地农产品协调监测任务21个,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布设点位16个,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布设点位5个,涉及7个乡镇街道,其中:板桥镇3个;杨柳乡1个;丙麻乡3个;西邑乡3个;瓦渡乡2个;蒲缥镇3个;瓦窑镇6个。截至10月31日,已完成受污染耕地农产品协调监测点位的农产品样品采集、制备与送检工作,农产品样品分别为玉米18个、花椰菜1个、甜柿1个、结球甘蓝1个。

4.加大农业外侵植物防控技术培训,增强入侵物种防控意识

一是强化监测调查工作。根据普查结果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明确防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工作,确保农田生态安全,保障粮食安全和生物安全。累计开展相关物种的监控调查24次。

二是抓好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工作。结合病虫监测和防治指导,抓住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工作。组织外来入侵植物普查现场培训2场次,培训92人次。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利用科普宣传周,安全宣传月等大型科普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识别图等方式方法,让大众认识和意识到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逐步形成全民防控的态势。累计组织开展相关宣传10余次,发放相关资料1000余份。

5.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样品采集工作圆满完成

2024年,受云南师范大学委托,在隆阳区布设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2个。其中普通循环点1个、地力点1个,均在杨柳乡,但因任务下达时农作物已收获,启用备选点位,将循环点调至永盛街道。截至10月31日,已完成2024年度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采样、制样、送检样品4个,其中农产品样品2个、土壤样品2个、农产品样品均为玉米。

6.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服务有序开展

根据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要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隆阳区中心城区汇金湾、南苑、新华、杏花、北苑、下水河、康浩、梨园、象山、滇西农特、和平、下村等12个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残检测进行了业务指导。将各农贸市场责任到人,督促指导各农贸市场每天随机抽检水果、蔬菜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对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开展检查累计302次,开展技术培训累计150次,开展现场技术指导累计101次。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原理、检测方法、上机操作、检测数据台账规范管理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了检测人员的业务技能。督促各农贸市场每天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到农残检测公示栏,让广大市民吃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1,814,912.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4,912.24,占总收入的98.9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000.00,占总收入的1.1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918.59元,增长1.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23.41元,增长0.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9,895.18元,增长18980.3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养老保险较上年增加7,173.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1,201.6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816.11元;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增加3,251.5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增加2,101.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6,370.83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较上年增加26,368.29元,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7,960.8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1,814,912.24。其中:基本支出1,787,654.24,占总支出的98.50%;项目支出27,258.00,占总支出的1.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023.41元,增长1.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879.41元,增长0.90%;项目支出增加12,144.00元,增长80.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8,577.07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2,697.66元,项目支出增加12,144.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7,654.2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9,529.44元,占基本支出的97.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24.80元,占基本支出的2.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58.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2130109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7,258.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抽样下乡差旅费支出,以及检测农产品样品购买。

2130104单位自有资金(财政代管)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绿色食品认证宣传展板制作、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申报培训资料打印以及农作物绿色防控诱虫板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912.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相比增加8,023.41元,增长0.45%完成年初预算的87.7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212.4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1,723.56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8,512.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17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645.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079.0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9,446.5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48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8,573.80公务员医疗补助46,012.12元,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10,903.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93,25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385,993.80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7,25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4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和2024年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资产总额212,664.51元,其中,流动资产101,984.11元,固定资产110,680.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26.0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4.4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