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50925-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2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贫困退出、信息采集和信息维护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制定涉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沪滇扶贫协作等项目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为项目实施方案审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全区脱贫退出工作提供服务。指导乡镇(街道)脱贫退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督查、培训及验收。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农业工程技术应用推广;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查、绩效评价和管理人员培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能源办公室、固投办公室、监测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稳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1.切实加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力度,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1)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全区有脱贫户、监测户24653户104466人,其中:脱贫户21433户94400人(未纳入监测脱贫户19147户86053人),监测对象5506户18413人(脱贫不稳定户1724户664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532户3925人、边缘易致贫户2250户7841人);监测对象累计已消除风险3250户12269人(脱贫不稳定户1225户489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99户1592人、边缘易致贫户1526户5781人),未消除风险2256户6144人(脱贫不稳定户499户175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033户2333人、边缘易致贫户724户2060人),风险消除率66.63%。2024年新识别监测对象78户303人,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78户303人;2024年风险消除监测对象437户149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53户56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40户445人、边缘易致贫户144户489人。(2)认真完成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农办帮扶〔2024〕1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8月18日启动全区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及时制定区级方案和召开部署动员及业务培训会,9月14日完成区级确定。新识别监测对象30户13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0户0人、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0户134人;风险消除监测对象157户541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53户187人、边缘易致贫户46户16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8户190人;风险消除回退28户51人。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持续发力,助力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今年以来,区扶贫服务中心用足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2024年1至10月,全区共发放贷款921笔44,884,500.00元,全区存量贷款余额为215,831,100.00元,完成上级存量贷款稳中有增的110.08%。3.扎实做好防贫保险项目,筑起防止返贫的“拦河坝”。防止返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目标之一,2019年以来区扶贫服务中心建立起“政府主导设计政策+群众自愿参与缴费+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公开招标公司运营”方式,从“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伤害死亡”最易造成返贫和新增致贫原因的三个方面给予乡村人口保障的防贫保险。2024年1—10月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完成了2023—2024年度防贫保险项目保费收缴工作,2023—2024年度防贫保险参保农村户籍人口601148人,参保率达95.7%,连续5年参保率达95%以上。2024年1至10月防贫保险项目共理赔案件325起,结案赔付金额3,782,300.00元。通过防贫保险项目建立起“防止返贫拦河坝”在遏制贫困反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成效显著。4.抓实“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助力脱贫人口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自2022年秋季学期由区扶贫服务中心负责实施“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以来,区扶贫服务中心全面贯彻国家关于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政策,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2024年1—10月已完成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审核发放工作,共资助学生1758人3,992,500.00元,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正在开展中。通过“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扶持,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子女接受初、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每个孩子至少学会一项有用技能,确保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
5.抓实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有效带动贫困对象增收致富。加大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各区直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到给政策、给资金、给项目。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隆阳区共有274个非社区村,共需培育致富带头人934人,截至目前隆阳区已培育致富带头人967人,圆满完成每个行政村培育 3至 5名致富带头人的任务目标。
二是切实加大农村能源工作力度,1.秸秆综合利用方面。一是认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调查和台账建设。对丙麻、蒲缥、芒宽、瓦房、辛街、板桥等6个乡镇123户代表农户及37家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定点调查,监测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2023年,全区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44.64万吨,秸秆可收集量为39.71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为37.44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4.29%。二是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经济价值和环保效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推进机制。结合“科技下乡”“农业技术推广”“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技术人员在集镇摆摊设点、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技术指导。2024年共开展培训2次,培训基层农村能源技术人员220余人次,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图册共2600余份。三是持续推进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000.00元(中央资金),目前完成投资1,720,000.00元。已购置便携式生物质颗粒灶(中号气化炉)700台,多功能不锈钢生物质颗粒灶(大号气化炉)20台;装载机、离心式环模颗粒机等设备5台(套);创建农作物秸秆(油菜秸秆、烤烟秸秆)还田1000 亩示范样板;正在编写《机制炭燃料生产技术规程》《地栽灵芝生产技术规程》;开发“隆阳秸秆积分”小程序,帮助农户、企业构建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完成隆阳区农作物秸秆可收集系数及草谷比检测报告;在丙麻乡开展油菜秸秆粉碎还田试验示范;完成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5场次,共计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2.农村沼气管理工作方面。强化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排查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分析、部署、督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024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8次,排查沼气工程47座,户用沼气1160余座,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三是全力推进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底,区农业农村局完成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280,910,000.00元,在库项目12个(续建7个,新入库5个)。具体如下:1.已完工项目(5个,2024年完成投资报数84,560,000.00元)。其中:隆阳区智能化集中育秧育苗温室建设项目,完成投资报数4,500,000.00元;隆阳区辛街乡花卉加工产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完成投资报数24,530,000.00元;隆阳区农田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完成投资报数3,4070,000.00元;隆阳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报数14,50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完成投资报数6,960,000.00元。2.正在建设项目(7个,2024年计划投资502,910,000.00元,已完成报数196,350,000.00元,剩余投资306600000.00元)。其中:隆阳区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次),计划总投资24,900,000.00元,本年计划投资22,950,000.00元,已报数18,010,000.00元,剩余投资额4,94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投资28,340,000.00元,本年计划投资26,450,000.00元,已报数19,160,000.00元,剩余7,29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6,250,000.00元,本年计划投资37,970,000.00元,已报数2481万元,剩余13,160,000.00元;隆阳区核心烟区烘烤冷藏一体化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51,900,000.00元,本年计划投资80,000,000.00元,已报数36,430,000.00元,剩余43,570,000.00元(此项目分三年实施,今年的640座烤烟房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目前贷款未下达,剩余的属于设备投资,未付款无法提供发票);云南隆润数字产业有限公司设备购置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5,540,000.00元,已报数3,750,000.00元,剩余1,790,000.00元;隆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0,000.00元,本年计划投资30,000,000.00元,已报数15,200,000.00元,剩余14800000.00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00,000.00元,本年计划投资300,000,000.00元,已报数78,990,000.00元,剩余221,010,000.00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057,831.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831.92元,占总收入的71.64%;无上级补助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事业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经营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其他收入3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8.34%。
与上年746,654.86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1,177.06元,增长41.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654.86元增加31,177.06元,增长4.29%;无上级补助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事业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经营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也无需明确占比;其他收入20,000.00元增加280,000.00元,增长14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预算数1,057,831.92元较2023年度收入726,654.86元增加331,177.06元。一是人员经费722,067.92元较2023年度699,601.86元增加22,466.06元,二是公用经费35,764.00元较2023年度27,053.00元8,711.00元,三是非财政拨款300,000.00较2023年度0元增加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9,409,945.74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981.12元,占总支出的12.93%;项目支出16,899,964.62元,占总支出的87.07%;无上缴上级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无经营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
与上年776,291.70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633,654.04元,增长2400.34%。其中:基本支出776,291.7元增加1,733,689.42元,增长223.33%;项目支出0元,增长100%;无上缴上级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无经营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也无需明确占比,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2,421,282.62元较2023年度752,766.70元增加1,668,515.92元,二是公用经费88,698.50较2023年度23,525.00元增加65,173.50元。三是项目经费16,899,964.62元较2023年度0.00元增加16,899,964.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9,981.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1,282.62元,占基本支出的9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698.50元,占基本支出的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99,964.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8,653,464.62元,主要用于2024年新增贷款994户48,349,500.00元,为脱贫群众发展生产提供贴息贷款支持,增强脱贫户内生动力,为生产经营收入的增加提供有力支持。“富民贷”发放143,442,300.00元,涉及农户1598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信贷需求实现“应贷尽贷”。
雨露计划项目经费7,946,5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共发放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1758人3,992,500.00元,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1759人3,954,000.00元;隆阳区2024年“雨露计划”毕业生544人,通过与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就业、升学、参军504人,就业率达92.6%。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隆阳区户籍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不因贫失学。
防贫保险市级补助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防贫保险结案413件,赔付资金4,781,100.00元,从“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伤害死亡”三个方面对乡村7.2万人户籍人口进行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9,945.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776,291.70元相比增加18633654.04元,增长2400.34%,完成年初预算757831.92元的2561.2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2,421,282.62元较2023年度752,766.70元增加1,668,515.92元,二是公用经费88,698.50较2023年度23,525.00元增加65,173.50元。三是项目经费16,899,964.62元较2023年度0元增加16,899,964.6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21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779.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16.5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3.3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36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461.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104.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03.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8,866,35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0%。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966,392.50元,社会发展支出7,946,500.00元,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8,653,464.62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3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9,993.19元,其中,流动资产120,360.71元,固定资产39,632.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386.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07.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