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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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40925-0001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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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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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7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水产技术推广与培训,编制全区渔业中、长期规划、审核编报渔业项目工作。负责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水产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水产工作。

2.负责水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等政策、依法保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和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审核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3.负责全区水生动物及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保护水产资源。对全区鱼用饲料、渔需物资、鱼用药物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渔业病害及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病害调查与控制,组织对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宣传教学、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及推广

2023年隆阳区共完成稻田综合种养核心试验示范面积1,000亩,共计投放苗种15,000公斤,涉及农户234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

2.开展大宗淡水鱼类新品种培育及推广养殖情况:福瑞鲤新品种由隆阳区杨柳罗明鱼苗繁殖站培育,2023年繁育2,000万尾左右。主要供应本区水产养殖示范大户,2023年养殖推广面积1,000亩,发放技术资料100份,养殖技术培训100人次。

3.开展技术培训情况:共开展大宗淡水鱼养殖现场指导8次,科技入户16次,产业咨询2次,科技服务和培训人次734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000余份,涉及养殖面积6000亩(含稻田综合种养)。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渔业安全生产组,水产技术推广组。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612,031.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2,031.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7,944.63元,下降23.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7,919.02元,下降23.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5.6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分析:1.政策性调资,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33,578.40元;2.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8,502.58元;3.2023年项目数量较2022减少1个,项目支出减少650,000.00元。4.2022年收到国家金库保山支库电子退库费用25.612023年无该笔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25.6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612,031.70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031.70元,占总支出的93.80%;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7,919.02元,下降23.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2,080.98元,增长10.37%;项目支出减少650,000.00元,下降13.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1.政策性调资,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33,578.40;2.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8,502.58;3.2023年项目数量较2022减少1个,项目支出减少6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2,031.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9,275.20元,占基本支出的9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756.50元,占基本支出的4.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隆财农〔2023〕64号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完成兑付补助资金100,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031.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07,919.02元,下降23.96%,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进入1人及在职人员正常晋职调资,相应的工资及各类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32,802.40元。2.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8,502.58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3,296.42元,水费减少698.40元,电费增加1,624.08元,邮电费减少1,245.98元,差旅费减少9,726.00元,工会经费减少19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445.46元。3.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50,000.00元,其中:2023年项目较2022减少了隆财农〔202273号隆阳区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减少了保财农〔20211542022年隆阳区怒江珍稀土著鱼类增殖放流项目,增加了隆财农〔2023〕64号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650,0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49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638.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233.63元,死亡抚恤6,99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7.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00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476.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5,102.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21.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41,53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141,539.31元,渔业发展支出1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7,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7,5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7,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三公”经费及部分公务用车维护费本年无法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445.46元,增长56.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415.86元,增长25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法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本年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下乡指导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506,078.23元,其中,流动资产177,160.52元,固定资产277,917.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86.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86.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