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40925-00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规范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隆编〔2022〕41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区农业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农业工程技术应用推广;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查、绩效评价和管理人员培训。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农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属于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编制人数是事业编制12人。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直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工程。
一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建设规模147600亩,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20200亩。其中,隆阳区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次)开工在建60000亩,隆阳区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次)57600亩。各乡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度90.00%以上,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0.00%以上。
二是为切实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制定了《隆阳区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方案》,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耕地质量监测点管养经费,并牵头成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指导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区域分区域、分作物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意见,开展技术培训。2020年以来共建设5个监测点,8个县级补充点。其中,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于隆阳区板桥镇,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于辛街乡,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于丙麻乡,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分布建设于蒲缥镇及潞江镇,8个县级补充监测点均匀分布设于各片区。截至目前,13个监测点建设已完成。近年来不断探索不同的建后管护机制,通过落实建后管护制度,以隆阳区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西邑片区为例,鲁图村结合地处山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流转、后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先流转土地,统一规划工程建设内容,建成后由村集体成立土地流转中心,根据不同需求合理分配地块,局部连片发展烤烟、青豌豆、羊肚菌等高产值特色产业。同时,在每亩流转费中提取50.00元—100.00元不等作为维修养护经费,专门用于建后管护,不仅落实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主体、措施及经费,还壮大了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后,鲁图村亩均土地产值从2,000.00多元增加到8,000.00多元,其中羊肚菌产业亩均产值更是达到约20,000.00元,村中妇女、老人等弱劳力通过到项目地打工,每天务工收入80.00—100.00元不等,既照顾了家庭,又增加了收入,真正将原来种地一份收入变为多份收入。
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55号)文件要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的同时,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隆阳区2022年高效节水(智慧水网)试点建设项目,将高效节水灌溉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建设高效节水(智慧水网)10000亩,打造核心片区(芒宽乡勐林片区)2000亩,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灌溉智能化;提高灌溉水利用率,节约了劳动力。
四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12个,其中续建6个,新建6个,累计入库金额为2,762,000,000.00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545,777.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5,627.5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35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359.61元,增长3.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209.26元,增长3.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纯增150.35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是晋级晋档、职务职级晋升等零星调资,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会经费增加等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209.26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7,753.87元,公用经费增加16,455.39元;其他收入纯增150.35元。
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762.39元,较上一年减少13,805.31元,下降6.88%(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增加3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20,756.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资金减少35,396.83元、失业保险补助增加525.20元);卫生健康支出122,748.06元较上一年增加9,583.38元,增长8.47%(其中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623.66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增加9,040.44元、工伤保险补助增加3,166.60元);农林水支出1,236,117.09元,较上一年增加58,431.19元(其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收入增加42,285.80元、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16,145.39元),增长20.22%。2.其他收入纯增150.35元,增长100.00%,主要为财政代管户收入,收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退2022年个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545,627.54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627.5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209.26元,增长3.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209.26元,增长3.63%;项目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会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4,209.2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753.87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8,155.39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5,627.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209.26元,增长3.63%,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1,545,627.54元,较上一年增加54,209.26元。具体为:1.工资福利支出1,498,433.15元,较上一年增加37,753.87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38,257.00元;津贴补贴减少53,535.00元;奖金增加9,122.00元;绩效工资增加32,77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0,756.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减少35,396.8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271.66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增加6,688.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5,810.30元;医疗费减少6,450.7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7,194.39元,较上一年增加18,155.39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2,329.00元,水费增加600.00元,邮电费增加0.00元,维修(护)费增加0.00元,劳务费减少80.00元,工会经费增加23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69.39元(主要是支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春节慰问及2022年退休人员家具费等)。3.资本性支出0.00元,较上一年减少1,70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7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8,433.15元,占基本支出的96.95%,人均136,221.2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94.39元,占基本支出的3.05%,人均4,290.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2年和2023年均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62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4,209.26元,增长3.63%,增加的原因是晋级晋档、职务职级晋升等零星调资,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会经费增加等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753.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155.39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76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资金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179,410.5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6,951.8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74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5,478.80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42,735.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34.1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36,11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支出1,189,322.70元;商品和服务资金支出46,794.3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是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是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是因为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安排。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20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0,275.23元,其中,流动资产387.96元,固定资产19,887.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08.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79.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增加1人,增长10.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隆办发〔2022〕115号文件内容,2023年1月调入1人。
(二)对资产、负债信息与上年度对比进行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1.资产变动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年末资产20,275.23元,较上年减少5,708.85元,下降21.97%。
(1)货币资金223.24元,较上年增加220.72元,增长8,758.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银行存款(1-6月个人失业保险待单位缴入交通银行增加216.48元;个人保险部分存入交通银行专户利息增加4.24元)增加220.72元。
(2)其他应收款净额164.72元,较上年增加150.35元,增长1,046.28%,增加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返还2022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增加150.35元。
(3)固定资产原值38,279.00元,与上年持平。
(4)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8,391.73元,较上年增加6,079.92元,增长49.38%,增加原因:累计折旧增加。
(5)固定资产净值19,887.27元,较上年减少6,079.92元,下降23.41%,减少原因是: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减少,累计折旧增加,导致净值减少。
2.负债变动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年末223.24元,较上年增加206.35元,增长1,221.73%。
(1)应缴财政款6.76元,较上年增加4.24元,增长168.25%,增加原因:主要为个人保险部分存入交通银行专户利息增加4.24元。
(2)其他应付款216.48元,较上年增加202.11元,增长1,406.47%,增加原因:1-6月个人失业保险待单位缴入交通银行增加216.48元;财政代管资金(保山市隆阳区国家税务总局返还2021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4.37元)调整为其他应收款核算减少14.37元。
3.净资产20,051.99元,较上年减少5,915.20元,下降22.78%,减少原因是:累计折旧增加,导致净资产减少6,079.92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164.72元(保山市隆阳区国家税务总局返还2021—2022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