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40925-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主要担负全区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生物转基因安全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等工作。
(1)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隆阳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对农业环境有影响的外来入侵生物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防控;组织实施农业资源与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受理隆阳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的申请、现场检查、上报、年度审验。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负责隆阳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地方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档案库;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变化对国家或地方重点野生植物生长情况的影响进行监视和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部门间联合执法与行政监管;研究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向政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证后监管
(1)“三品一标”受理申报情况
2023年,受理隆阳区绿色食品申报企业5家,产品16个,面积1.26万亩。分别为:保山益家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卡蒂娒咖啡豆3个,面积1504.4亩,已完成现场检查,申请材料正在审核中;云南希音咖啡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咖啡豆2个,咖啡粉1个,面积5800亩;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绿色食品大春季稻谷5个产品,小春季蔬菜4个产品,面积4744亩,已完成现场检查,申请材料正在审核中;云南峡谷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增报绿色食品产品西柚1个,面积300亩,已完成现场检查,申请材料正在审核中;保山秋满红农业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甜柿1个,面积260亩,已完成现场检查,申请材料正在审核中。
(2)“三品一标”获证主体监管情况
一是市场监督检查情况。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至“两会”期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稳定供给。隆阳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月30日-2月16日组成检查组5人,出动45人次,对辖区内各大超市和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和宣传工作。检查超市5个,绿色食品持证主体5家,产品共3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数量60份,产品涉及大米、面条、面粉、食盐、茶叶、油类、牛奶、肉类及果蔬等;通过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上查询检查登记的产品名称、标志编号,各大超市销售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没有发现不规范用标产品。2月13日—16日,检查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高黎贡咖啡加工厂、保山古郡茶业有限公司、隆阳区西山红甜柿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隆阳区绿建果蔬种植家庭农场4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种植管理、生产加工和投入品使用进行检查,通过查看生产记录和现场询问,生产企业有农药、肥料购买和使用记录、田间管理记录、加工记录等,能严格按照《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标准生产;并向企业发放和张贴了农药安全使用常识、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国家禁限用农药目录。
二是绿色食品新认证、续展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完成绿色食品企业续展5家,产品20个,分别为: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高黎贡咖啡加工厂、保山古道春茶业有限公司、保山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云南峡谷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山市兴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绿色食品企业年检9家,产品26个,分别为:云南保山同心食品有限公司、隆阳区西山红甜柿种植专业合作社、保山全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隆阳区绿建果蔬种植家庭农场、保山古郡茶业有限公司、保山佳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隆阳区滇红硕果甜柿种植专业合作社、隆阳区洪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保山市隆阳区天力咖啡厂。
三是业务培训情况。 4月24日—27日参加了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的全省“三品一标”业务工作培训会;为强化企业绿色品牌建设及产品质量,提升我区对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能力,促进我区“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隆阳区农业农村局6月12日组织召开全区2023年度“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培训会,辖区内“三品一标”各持证单位、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负责人、业务人员以及区农环站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发放培训材料80余份。
(3)“三品一标”获证情况
2023年,隆阳区绿色食品获证7家,产品30个,面积1.98万亩。分别为:保山市隆阳区天力咖啡厂9个产品:咖啡生豆、焙炒咖啡豆(蓝山风味)、焙炒咖啡豆(卡蒂姆)、焙炒咖啡豆(意式风味)、黑咖啡(蓝山风味))、黑咖啡(意式风味)、原磨挂耳咖啡粉(蓝山风味)、原磨挂耳咖啡粉(经典风味)和原磨挂耳咖啡粉(炭烧风味),面积4500亩;隆阳区洪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6个产品:大辣椒、细辣椒、螺丝辣椒、黄瓜、结球甘蓝和茄子,面积203亩;云南沃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个产品:沃柑和091无核沃柑,面积2800亩;隆阳区铭博种植专业合作社甜柿产品1个,面积1350亩;保山纯征咖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7个产品,生咖啡、焙炒咖啡豆(水洗)、焙炒咖啡豆(全日晒)、焙炒咖啡豆(蜜处理)、焙炒咖啡豆(圆豆)、焙炒咖啡豆(铁皮卡)、咖啡粉(滤泡式挂耳咖啡),3000亩;云南春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芒果1个产品,面积3185亩;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软米4个产品:稷穗甄米软米、青华稻香软米、青禾味道软米、永昌稻香软米,面积4744亩。
截至2023年10月底,隆阳区有效持证主体43家,获证产品132个,面积12.04万亩,产量7.77万吨。其中:地理标志持证主体1家、产品1个、面积6万亩、产量0.7万吨;无公害农产品持证主体8家,产品14个,面积0.1万亩、产量1.79万吨,养殖规模4.4万头猪、47万羽鸡、0.2万头牛;绿色食品持证主体20家,产品69个,面积3.99万亩,产量4.31万吨;有机农产品持证主体14家,产品48个,面积1.95万亩,产量0.97万吨。
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情况。于2023年8月29日,保山小粒咖啡荣获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成为首个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咖啡。
保山比顿咖啡有限公司通过“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园区”现场检查,成为云南省首家“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园区”和全国咖啡产业首家“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园区”。
2.有序开展农产品检测,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1)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2023年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样83批次,其中:蔬菜59批次、水果24批次。具体为第一季度抽样采集蔬菜样品18批次,其中:运输车6批次,批发市场12批次;水果样品6批次,其中:运输车2批次,批发市场4批次;第二季度抽样采集蔬菜样品18批次,其中:运输车6批次,批发市场12批次;水果样品6批次,其中:运输车2批次,批发市场4批次。第三季度抽样采集蔬菜样品5批次,其中:基地5批次;水果样品6批次,其中:运输车2 批次,批发市场 4批次。第四季度抽检蔬菜样品18批次,其中:运输车6批次,批发市场12批次;水果样品6 批次,其中:运输车2 批次,批发市场4批次。
(2)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检情况
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样48批次,其中蔬菜36批次,水果12批次;制备样品144瓶(正副留样各48瓶),于2023年10月30日寄出至云南同川农业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96瓶(正副样各48瓶)。
(3)1.7批次/千人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样品抽检情况
在局领导的全力支持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大力配合下,完成1.7批次/千人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样品抽检1592批次,其中水果216批次,蔬菜1376批次。制备例行监测样品3184瓶。顺利完成2023年度1.7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目标任务。抽检样品冰冻后已经送至云南同川农业分析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定量检测。
(4)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截至11月10日,对隆阳区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蔬菜水果抽样检测58批次,60个品种,共抽检4200份样品,合格4190个,合格率99.76%。其中:蔬菜3897个,不合格10个,合格率99.74%;抽样蔬菜品种白菜类有结球白菜、小白菜等;甘蓝类有结球甘蓝、花菜等;绿叶菜类有茼蒿、莴苣、茴香、芹菜、苋菜、菠菜、蒜苗、蕹菜、生菜、青菜、芫荽、薄荷等;瓜类有苦瓜、丝瓜、黄瓜、西葫芦、佛手瓜、南瓜等;茄果类有番茄、辣椒、茄子等;豆类有豇豆、四季豆、荷包豆、扁豆、毛豆、蚕豆、豌豆等;其他类有莲藕、芋头、马铃薯、茨菇等。抽检水果样品303个,合格303个,合格率为100%。品种为梨、桃子、苹果、葡萄、西瓜、香蕉、 菠萝、火龙果等。
3.加快农业外侵植物普查,摸清入侵物种清单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昆明海关省林草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云农科〔2021〕6号)要求,有序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
共布设踏查路线19条,设置踏查点91个,涉及23个乡镇(街道)(含保山工贸园区和高黎贡山管委会),91个村委会,登记物种87个,录入app系统数据1533条。进行标准样地调查64个,涉及物种35个(白花鬼针草、猪屎豆、空心莲子草、续断菊、牛膝菊、紫茎泽兰、垂序商陆、山扁豆、落葵薯、薇甘菊、叶子花、刺花莲子草、马缨丹、赛葵、胜红蓟、三裂叶薯、钻叶紫菀、假酸浆、刺苋、羽芒菊、飞机草、银胶菊、紫茉莉、假烟叶树、蓖麻、非洲虎尾草、白苞猩猩草、苦味叶下珠、飞扬草、斑地锦、凹头苋、小蓬草、五爪金龙、田菁)。组织外来入侵植物普查现场培训23场次,培训98人次。
根据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数据汇交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20号)要求,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隆阳区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数据汇交。导入汇交系统数据969条,导出969条,标准样地63个。并完成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率等数据填报。
4.合理布设协同监测点位,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根据《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产品监测点位核实的通知》,下达隆阳区受污染耕地土壤、农产品协调监测点位7183批次21个、4200批次3个。7183批次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布设点位16个,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布设点位5个,涉及7个乡镇街道,其中:板桥镇2个;青华街道1个;杨柳乡1个;丙麻乡2个;西邑乡3个;蒲缥镇9个;瓦窑镇6个。4200批次3个点设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涉及瓦窑镇。截至10月30日,已完成7183批次21个样品采集、制备与送检。其中玉米样品18个、水稻样品1个、苦瓜样品1个、蒜苗样品1个。4200批次3个点位的样品由省级委托第三方采样送检。
5.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样品采集工作圆满完成
2023年,受贵州大学委托,在隆阳区布设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5个。其中普通循环点4个、地力点1个,分布在3个乡镇,普通循环点设在芒宽乡2个,瓦渡乡1个,杨柳乡1个;地力点1个设在杨柳乡。共完成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采样、制样、送检样品13个,其中农产品样品5个、土壤样品5个、地力点环刀土壤样3个,农产品样品均为玉米。
6.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农药残留能力验证顺利通过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7月21日,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到农科院领取考核样品,通过全站检测人员共同努力,如期上报了能力验证结果。并于2023年10月18日收到2023年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通报。验证结果为合格。此次通过验证考核,将促进隆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助推隆阳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杜绝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7.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服务有序开展
根据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要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隆阳区中心城区汇金湾、南苑、新华、杏花、北苑、下水河、康浩、梨园、象山、滇西农特、和平、下村等12个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残检测进行了业务指导。将各农贸市场责任到人,督促指导各农贸市场每天随机抽检水果、蔬菜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对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开展检查累计310次,开展技术培训累计150次,开展现场技术指导累计101次。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原理、检测方法、上机操作、检测数据台账规范管理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了检测人员的业务技能。督促各农贸市场每天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到农残检测公示栏,让广大市民吃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786,993.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6,888.83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4.8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8,831.88元,增长13.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8,727.06元,增长13.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04.82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养老保险较上年增加31,484.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7,280.7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109.14元;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减少9,643.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减少10,062.3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3,125.98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较上年增加155,895.11元,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59,769.7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786,888.83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774.83元,占总支出的99.15%;项目支出15,114.00元,占总支出的0.8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8,727.06元,增长13.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8,601.66元,增长17.87%;项目支出减少59,874.60元,下降79.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62,621.60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5,980.06元,项目支出减少59,874.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1,774.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0,952.37元,占基本支出的9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822.46元,占基本支出的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1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支出15,114.00元,其中用于外出培训及下乡抽样差旅费15,114.00元。项目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5923批次,合格率达到99.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6,888.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8,727.06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9,874.8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2,831.72元,农林水支出增加96,020.5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38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472.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280.7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7,630.4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76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5,322.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910.92元,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4,532.3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94,73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379,625.51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5,11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2年和2023年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资产总额231,590.59元,其中,流动资产122,104.59元,固定资产109,486.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54.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082.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