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40925-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负责拟定全区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督查、培训及验收,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秸秆台账系统录入
按照国家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调查,仔细分析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数据,做好了2022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更新了秸秆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在农业农村部信息平台准确录入数据,保存好了原始资料,接受了省、市、区三级有关单位的工作检查。切实做到了资源底数清,综合利用情况明。搭建好了国家、省、市、区四级农作物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构建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体系。
2.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
(1)成立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农村能源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全方位覆盖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管理,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站所及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安全管理体系。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及责任分工,运用“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微信小程序开展了全区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在各乡镇明确了管理员和信息员,及时进行了账号申请和身份注册,准确无误地对全区现存户用沼气设施、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了系统录入,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方案、安全生产标识、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漏气报警设施、台账建立情况逐条排查,对正常使用、闲置、废弃、功能性改造等情况进行了有效分类,方便了下一步的管理。其中,于2023年7月6日将金鸡乡东方村大型沼气工程拆除完毕,将困扰群众生活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2)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我站组织干部职工迅速下沉到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能源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工作,并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整改问题跟踪销号,确保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为建立完善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别与21个乡镇(街道)签订《2023年度隆阳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安全管理的落实。
(3)指导各级编制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能源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规范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编制了《隆阳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制了本级应急预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应急预案的出台有效保障了辖区内农村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在修建、维护、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与农村能源有关联的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3.实施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隆阳区作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的成员单位,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充分科学合理利用各种农业措施,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00%。根据隆阳区秸秆产生情况,积极与云南师范大学能环学院通力合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产业提升为方向,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隆阳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秸秆还田监测工作,为秸秆政策的制定、方案的编制、任务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数据支撑。以各乡镇的主导产业为着力点,安排专人负责秸秆小程序信息发布,要求秸秆消纳主体(畜牧养殖场、生物有机肥料厂、生物质燃料厂、食用菌种植基地)通过小程序这一桥梁与秸秆信息发布方(农户、粮食种植大户)建立有效衔接,为秸秆利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探索涵盖地方政策支持、技术推广于一体的,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利用模式。结合三区人才工作,以提升农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为目的,宣传普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知识,结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到东河流域相关乡镇(辛街乡、丙麻乡、瓦渡乡)开展培训。累计开展了3场技术培训,累计培训300余人次,结合街天培训后到街上摆摊设点,向来往群众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秸秆综合利用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大力宣传报道,营造了秸秆综合利用、降低小春秸秆燃烧、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通过3—5年,逐渐提升农户环保意识,杜绝秸秆露天焚烧,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4.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试验示范
在丙麻乡河新村开展油菜秸秆粉碎全量还田、半量还田、不还田以及撒施秸秆腐熟剂等措施,深入研究秸秆还田对农作物生长、对土壤团粒结构的影响。
在丙麻乡河新村推广小型可移动式秸秆粉碎机械,普及“秸秆还田”技术,逐年改善因多年使用化学性肥料导致的土壤板结,缓解土壤次生盐渍化等情况。通过合理引导,提升秸秆还田率,逐年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团粒结构,提升土质,为生产绿色、有机的农作物奠定扎实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因无机肥料使用过多造成的土壤板结、次生盐渍化等问题,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土壤透气性、保水保肥性,促进作物健康生长。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916,322.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291.70元,占总收入的84.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0,030.50元,占总收入的15.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9,579.00元,下降30.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9,609.50元,下降40.1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20,030.50元,增长600.1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政策性调资及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收入增加23,085.3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1,233.00元,较上年增加9,246.01元,增长11.28%;卫生健康支出59,323.83元,较上一年增加5,184.42元,增长9.58%;农林水支出602,209.87元,较上一年增加8,654.80元,增长1.46%,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未进行项目更新,导致医疗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未纳入预算,公用经费收入23,525.00元,较上年收入减少9,924.80元。三是2023年无项目支出,项目收入减少532,770.00元。四是其他收入较2022年增加120,030.50元,主要为隆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拨入2023年三区人才专项工作经费140,000.00元,及财政返还2022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0.50元,未纳入预算收入,导致其他收入较预算数增加120,030.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776,291.70元。其中:基本支出776,291.7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9,609.50元,下降40.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160.50元,增长1.72%;项目支出减少532,77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政策性调资及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752,766.70元,较上年增加23,085.30元,增长3.16%;二是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525.00元,较上年减少9,924.80元,下降29.67%,其中:办公费减少1,893.00元、水电费减少210.90元、差旅费减少180.00元、维护费减少1,597.00元、工会经费增加785.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828.90元。三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32,770.00元,主要为2022年隆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支出减少532,7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6,291.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2,766.70元,占基本支出的9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525.00元,占基本支出的3.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2年和2023年均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291.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19,609.50元,下降40.1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政策性调资及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752,766.70元,较上年增加23,085.30元,增长3.16%;二是财政管控,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525.00元,较上年减少9,924.80元,下降29.67%,三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32,770.00元,主要为2022年隆阳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支出减少532,7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2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922.5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0.44元(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323.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773.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428.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1.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25,73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02,209.87元,商品服务支出23,52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支出安排。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是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256,379.66元,其中,流动资产240,254.20元,固定资产16,12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255.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53.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