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40925-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是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宏观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承包地流转备案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运行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发展集体经济等相关农村改革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录入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了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共录入348个村(社区)530个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7,344.44万元(村级13,841.73万元,组级3,502.71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8,159.75万元(村级7,388.07万元,组级771.68万元),并通过了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3年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1,470.00万元,21个项目村,已通过省级复审,项目正在实施建设中,预计年底完工。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240.00万元,48个项目村进行申报评审,通过了省市复审32个项目村,纳入储备库16个项目村。三是动态监测,实行月报制。要求乡镇(街道)每月按时上报集体经济收入月报表,截至2023年12月,全区348个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8,687.55万元(经营收入6,936.17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600.13万元,投资收益405.06万元,其他收入746.19万元),其中:10万-30万元的村(社区)有275个,占79.02%,30万-50万元的村(社区)有37个,占10.63%,50万-100万元的村(社区)有22个,占6.32%,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有14个,占4.03%,村均24.96万元。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定期清查。按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的要求,完成2022年度村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共清查农村集体资产总计51.46亿元,并安排布置了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二是纳入平台。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各清查单位建立了资产台账,并将集体资产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三是核实债务。为提供防范和化解村级债务数据支撑,进一步摸清村级债务底数,组织乡镇(街道)全面摸排核实村组债务情况。通过核实全区村组债务总额15,570.33万元,其中:村级14,756.71万元,组级813.62万元。四是提质增效。通过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保护农民群众利益,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强化培训。组织乡镇(街道)村级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和出纳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参会人员45人。六是督促指导。结合各级巡察提出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并指导乡镇(街道)代管中心财会业务,做好资产清查数据和会计账簿的调账处理,确保资产清查平台数据与会计账簿一致。
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规范牌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悬挂条牌,与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规格保持一致。二是成员查重。根据《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校核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反映集体经济组织的真实情况,解决成员“两头占”及相关数据不匹配等问题进行校核,及时组织乡镇(街道)对基础数据、组织数据、成员数据、资产数据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校验。通过校验,进一步明确了集体资产的权属,确定了成员的身份,避免了成员重的现象。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一是宣传培训。2023年隆阳区组织法律法规宣传1次,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讲解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调解员和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使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知识有所提高,调处纠纷能力明显增强。二是移交工作。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配合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工作,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的有序衔接。三是定期排查。为及时了解化解土地矛盾纠纷情况,定期进行排查。截至2023年12月,全区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1起,调解达成协议31起,调解率达100.00%。四是档案移交。加强土地确权档案资料的管理,积极主动对接区档案馆和作业公司做好一标土地确权档案的移交工作,目前,作业公司已完成一标档案的消杀和登记工作,区档案馆已验收,等待办理移交手续。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一是摸底调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迁出地家庭承包地盘活利用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安置点共有43个,涉及12个乡镇,本辖区内迁出农户共计14,836人,迁出农户承包地面积41,052.74亩,其中承包地盘活利用面积39,953.14亩,未盘活利用面积963.78亩,还林还草面积135.82亩。二是定期调度。定期季度统计上报土地流转情况,截至第三季度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187,747.99亩,其中:耕地148,165.09亩(承包耕地139,900.08亩,未承包耕地8,265.01亩);林地17,374.52亩;草地360.70亩;四荒地21,742.56亩;其他105.12亩。三是经营权证。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备案和经营权证办理情况,隆阳区大规模土地流转涉及10个公司,土地流转面积82,637.00亩,2023年到市区备案合同有15份,土地流转面积为12,360.74亩。颁发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有15本,颁发给保山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涉及金鸡乡和河图街道12个社区7,017户农户,土地流转面积12,360.74亩。
6.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加强学习,熟悉业务。从6月份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以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技能,同时认真分析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全国第三批试点工作取得成效,7月份圆满完成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并以隆阳区人民政府文件上报自评报告。二是异常核查,规范提升。安排布置涉及有经营异常情况的农民合作社乡镇(街道)进行核查。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组织乡镇(街道)业务人员召开《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业务培训会,培训人员50余人次,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四是做好指导,提升质量。认真组织开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工作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示范社的申报、评定和监测工作,提升合作社的质量。
7.农经统计。按质按时完成了2022年度农经统计年终报表及2023年预报。组织乡镇(街道)农经业务人员召开了2023年农经统计年报暨资产清查业务培训会,同时安排布置了2023年度的农经统计年终报表工作,参会46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室、农经统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545,842.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5,842.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458.13元,增长9.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458.13元,增长9.2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6,329.32元,增长36.20%,主要为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增加;210卫生健康支出3,888.42元,增长2.86%,主要为缴费基数调整,导致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13农林水支出增加60,170.39元,增长5.36%,主要为政策性调资及支付以往年度未付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545,842.40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027.40元,占总支出的99.62%;项目支出5,815.00元,占总支出的0.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0,458.13元,增长9.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946.13元,增长9.14%;项目支出增加1,512.00元,增长35.1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1,461,516.11元,较上年增加103,918.34元,增长7.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3,120.34元,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798.00元,主要是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公用经费支出84,326.29元,较上年增加26,539.79元,增长45.93%,主要是办公费增加16,007.16元、印刷费增加2,866.00元、电费减少2,068.40元、差旅费减少1,547.13元、会议费增加3,533.00元、培训费减少366.00元、劳务费增加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018.76元、工会经费增加37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276.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0,027.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1,516.11元,占基本支出的94.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511.29元,占基本支出的5.10%。人均使用人员经费132,865.10元,公用经费7,137.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元。2023年农经统计工作经费支出差旅费5,81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842.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0,458.13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1,540,027.40元,较上年增加128,946.13元,增长9.14%。其中人员经费1,461,516.11元,较上年增加103,918.34元,增长7.65%;公用经费支出78,511.29元,较上年增加25,027.79元,增长46.8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政策性调资。
2.项目支出5,815.00元,较上年增加1,512.00元,增长35.14%。主要原因是2022年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差旅费支出4,303.00元,2023年农经统计工作经费项目差旅费支出5,81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00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884.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44.97元、死亡抚恤8,07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9.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0,05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1,647.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404.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04.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83,77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177,961.89元,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5,81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0.00元,决算为8,21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8,213.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0.00元,支出决算为8,21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8,21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应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全部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18.76元,增长9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18.76元,增长9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北斗定位系统2020—2023年费用3,160.00元,支付2023年ETC充值费500.00元,支付2022—2023年车辆保险费4,073.76元,支付2021年公车标识喷漆费48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纠纷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12,207.19元,其中,流动资产78,850.34元,固定资产33,356.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56.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37.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78,5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2.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2.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2.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2.2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