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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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4092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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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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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0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区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保山市隆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一是稳定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生产,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全区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04.40万亩、完成目标任务102.02%,产量50.33万吨、完成目标任务102.09%。其中:夏粮播种面积28.75万亩,产量6.33万吨;秋粮播种面积75.65万亩,产量44万吨。二是抓实特色产业。巩固咖啡面积11.70万亩,咖啡豆产量1.80万吨、产值7.20亿元;持续实施“百村千头”肉牛养殖工程,用好用活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肥猪出栏77.93万头、产值13.83亿元,牛出栏3.77万头、产值4.37亿元;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冬春蔬菜和水果产业,种植蔬菜面积18.19万亩,产量33.95万吨、产值13.24亿元;种植水果面积17.76万亩,产量8.70万吨、产值3.20亿元。抓好烟草产业,烤烟大田移栽完成9.07万亩,种植雪茄烟1300亩、鲜叶收购549吨,种植香料烟7100亩、采摘调制7100亩。2023年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139.04亿元、可比增长4.50%。三是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依托国有平台公司采用共建、代建、租赁等模式,带动全区建设设施农业2.68万亩,数字化赋能催生农业综合服务迭代升级的经验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2.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村居民种养水平,提升产出效益,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全面落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确保转移性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户。扎实推进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建立,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参与“双绑”的企业49个、合作社184个,绑定农户24743户,脱贫户“双绑”覆盖率达到100%。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区348个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224.00万元,村均14.80万元。2023年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23.00元、增长8.00%。

3.提升农业发展活力。一是抓农业农村投资。完成固定资产入库金额27.50亿元。二是抓精准招商。大力开展农业板块招商引资工作,签约项目6个,认定到位资金20.88亿元。三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涉农部门相关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紧紧抓住有利施工条件,完成3.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四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净增农业企业1261户,累计达到3288户;培育龙头企业21户,累计达到121户,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3户,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户。2023年,完成农产品加工现价总产值362.38亿元、农业总产值139.18亿元(不含服务业);完成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为2.6:1,增长16.59%。

4.稳妥推进乡村建设。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改厕模式技术,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覆盖范围,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完成卫生公厕52座、卫生户厕任务5500座,全区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9.00%。二是实施绿美乡村建设。发挥村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引导农户围绕农村“四旁”(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四地”(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四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公园)开展绿化美化。绿美乡镇谋划建设点位10个,完成率已达100%。绿美村庄共谋划建设点位292个,完成率已达100%。推荐申报省级绿美乡镇2个(西邑乡和芒宽乡),省级绿美村庄5个(潞江镇莫卡村赧浒自然村、潞江镇芒旦村上芒旦自然村、板桥左所村沈家坪自然村、辛街乡小田坝村茨桐洼自然村、汉庄镇金竹田村旧寨自然村)。

5.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和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全面开展成员认定、全面加强财务管理、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制度,农村发展活力得到增强。严格落实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得到规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计划财务股科教法规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畜牧股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乡村产业发展与绿色食品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股农村社会事业与环境资源股发展规划股农田建设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77,321,562.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321,562.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107,006.58元,增长27.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07,006.58元,增长27.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1,499,147.49元,较上一年1,553,298.17元减少54,150.68元,下降3.49%;卫生健康支出639,002.32元,较上一年595,366.92元增加43,635.40元,增长7.33%;节能环保支出0.00元,较上一年50,000.00元减少50,000.00元,下降100.00%;城乡社区支出0.00元,较上一年15,992,589.37元,减少15,992,589.37元,下降100.00%;农林水支出170,039,383.71元,较上一年70,566,301.48元增加99,473,082.23元,增长140.9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44,029.00元,较上一年457,000.00元增加4,687,029.00元,增长1,025.61%;其他支出0.00元,较上一年50,000,000.00元减少50,000,000.00元,下降100.00%。今年收入较上年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较上一年减少54,150.68元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和死亡抚恤减少变动造成的差异;卫生健康支出较上一年增加43,635.40元是因为单位人员变动和缴费基数变动带来的差异;节能环保支出较上一年减少50,000.00元,原因是2023年无此款项的项目专项资金;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5,992,589.37元,原因是2023年无此款项的项目专项资金;农林水支出较上一年增加99,473,082.23元,主要是增加了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基础母牛扩群项目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较上一年增加4,687,029.00元,增加了生猪调出大县资金项目资金;其他支出较上一年减少50,000,000.00元。减少了潞江坝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78,456,393.16元。其中:基本支出8,426,494.49元,占总支出的4.72%;项目支出170,029,898.67元,占总支出的95.28%;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870,271.35元,增长27.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18,175.57元,下降20.09%;项目支出增加40,988,446.92元,增长31.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隆阳区绿建果蔬种植家庭农场火龙果、芒果滴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项目资金增加1,134,830.64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减少6,692,589.37元;休耕补助资金减少5,000,000.00元;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减少3,00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300,000.00元;自有资金(财政代管)项目2017年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减少31,000.00元,单位日常运转专项资金减少74,670.93元,农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资金增加422,007.57元,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补助经费增加2,890,000.00元;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减少1,177,344.6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资金减少55,028.33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减少230,000.00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减少830,000.0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减少2,319,940.40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增加72,515,314.53元;农村合作经济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经费减少900,000.00元;隆阳区自然村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增加3,000,0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和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减少增加2,810,557.13元;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1,090,831.97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减少360,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4,859,600.00元;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增加17,103,820.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减少200,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增加2,414,229.71元;中央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增加4,687,029.00元;中潞江坝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资金减少50,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6,494.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0,749.79元,占基本支出的88.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5,744.70元,占基本支出的11.46%。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减少2,118,175.57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7,460,749.79元,较上年减少了1,223,779.81元,下降14.09%;公用经费支出965,744.7元,较上年减少170,162.17元,下降14.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34,753.32元,印刷费增加1,360.00元,水费增加907.99元,电费减少7,469.11元,邮电费增加15,686.67元,差旅费减少6,751.16元,会议费增加5,284.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38.00元,劳务费减少852,93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0,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3,22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53,921.8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94.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029,898.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2,87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988,446.92元,增长31.76%,主要原因是隆阳区绿建果蔬种植家庭农场火龙果、芒果滴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项目资金增加1,134,830.64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减少6,692,589.37元;休耕补助资金减少5,000,000.00元;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减少3,00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300,000.00元;自有资金(财政代管)项目2017年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减少31,000.00元,单位日常运转专项资金减少74,670.93元,农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资金增加422,007.57元,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补助经费增加2,890,000.00元;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减少1,177,344.6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资金减少55,028.33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减少230,000.00元;2130119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减少830,000.0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减少2,319,940.40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增加72,515,314.53元;农村合作经济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经费减少900,000.00元;隆阳区自然村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增加3,000,0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和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减少增加2,810,557.13元;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1,090,831.97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减少360,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4,859,600.00元;2130505款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增加17,103,820.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减少200,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增加2,414,229.71元;中央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增加4,687,029.00元;中潞江坝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资金减少50,0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2023年,隆阳区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品种有水稻、玉米、甘蔗、玉米制(繁)种,计划完成种植业保险69万亩,其中:水稻投保3万亩、玉米投保53万亩、玉米制(繁)种3万亩、甘蔗投保5万亩、油料作物(油菜)5万亩。实际完成种植业保险76.35万亩,超计划7.35万亩,超10.65%。其中:玉米投保60.1亩,水稻投保4.7万亩,甘蔗投保5.03万亩,玉米制种1.11万亩,油料作物(油菜)5.41万亩。涉及农户12.91万户,其中:玉米9.53万户,水稻1.94万户,甘蔗0.1万户,油料作物(油菜)1.33万户,玉米制种0.0017万户。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2023年上级下达隆阳区补贴资金6,370.00万元,其中提前下达资金6,318.00万元,第二批下达资金52.00万元,区级下达各乡镇(街道)补贴资金6,370.00万元,涉及农户166864户,平均补贴标准39.34元/亩。

3、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3万亩,预算总投资5,62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4,50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25.00万元),其中:灌溉与排水工程预算1,699.92万元,占总投资的30.22%;田间道路工程预算3,122.83万元,占总投资的55.52%;农业科技工程预算562.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独立费用预算239.75万元,占总投资的4.26%。

4、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2023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完成能繁母猪保险12万头、育肥猪保险50万头、奶牛(含乳肉兼用型)保险5万头、肉牛保险2万头。保险费及保险金额:能繁母猪:保险费60.00元/头,单位保额1,100.00元/头,费率5.45%,农户自缴12.00元/头;奶牛(含乳肉兼用型):保险费370.00元/头,保险金额7,000.00元/头,费率5.29%,农户自缴37.00元/头;育肥猪:保险费32.00元/头,保险金额700.00元/头,费率4.57%,农户自缴6.40元/头;肉牛: 保险费350.00元/头,保险金额10,000.00元/头,费率3.50%,农户自缴70.00元/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56,393.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5,234,426.59元,增长143.72%,主要原因是隆阳区绿建果蔬种植家庭农场火龙果、芒果滴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项目资金增加1,134,830.64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减少6,692,589.37元;休耕补助资金减少5,000,000.00元;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减少3,00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300,000.00元;自有资金(财政代管)项目2017年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减少31,000.00元,单位日常运转专项资金减少74,670.93元,农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资金增加422007.57元,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补助经费增加2,890,000.00元;病虫害控制项目资金减少1,177,344.6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资金减少55,028.33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减少230,000.00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减少830,000.0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减少2,319,940.40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增加72,515,314.53元;农村合作经济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经费减少900,000.00元;隆阳区自然村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增加3,000,0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和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减少增加2,810,557.13元;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1,090,831.97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减少360,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4,859,600.00元;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增加17,103,820.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减少200,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资金增加2,414,229.71元;中央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增加4,687,029.00元;中潞江坝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资金减少50,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9,14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0,007.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4,126.56元、死亡抚恤支出338,507.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6.0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9,00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5,204.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4,435.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361.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34,83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已垦草原退耕还草项目支出1,134,830.64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0,039,38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130101行政运行6,288,344.68元;项目支出163,751,039.03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3,325,479.87元,病虫害控制100,81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2,418.04元,稳定农民工收入补贴支出4,710,029.8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75,633,614.53元,农村合作经济支出800,0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6,163,123.00元,农田建设支出25,000,0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000.00元,生产发展支出27,180,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20,775,563.7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144,0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144,029.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2,000.00元,决算为869,65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63,5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30%,完成年初预算的76.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187,884.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60%,完成年初预算的6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00.00元,决算为18,24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0%,完成年初预算的5.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2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9,65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63,5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187,88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00.00元,决算为18,2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663,523.00元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年初未编制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92,115.87元是我单位严格控制车辆使用频繁,导致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租车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费18,243.00元,与年初预算数312,000.00元,减少293,757.00元,下降94.1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执行接待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4,421.53元,增长286.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663,523.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510.47元,下降1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09.00元,增长54.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663,523.00元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年初未编制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92,115.87元是我单位严格控制车辆使用频繁,导致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租车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费18,243.00元,与年初预算数312,000.00元,减少293,757.00元,下降94.1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执行接待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9辆。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产业项目、扶贫巩固统筹项目、动物防疫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744.70元,比上年减少894,395.76元,下降48.0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比上年减少852,930.00元,为防疫检查人员补助及特聘防疫员和畜禽肉牛、肉羊监测村监测员工作补助。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159,451.92元,印刷费支出1,360.00元,水费支出9,987.78元,电费支出27,788.53元,邮电费支出40,000.00元,差旅费支出75,858.34元,会议费8,260.00元,公务接待费11,096.00元,劳务费48,800.00元,工会经费91,24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78.13元,其他交通费用418,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67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机构、人员的运转和项目执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282,062,792.24元,其中,流动资产140,535,448.02元,固定资产267,230.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0,067,243.02元,无形资产1,192,870.3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0,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8,7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5,9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5,9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