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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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30925-00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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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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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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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属区农业局下属二级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管理农业机械牌证,对实施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发证。安全技术检验,审验和安全教育。

3)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教育,纠正违章行为。

4)负责农机机械事故的处理及统计报告。

5)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在积极完成区、局下达的中心工作的同时,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农机事故风险分级管控的原则,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机安全依法治理,落实农机安全责任,普及农机安全常识,加大对变型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①事故指标控制。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上半年全区共接报农业机械事故0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

②安全责任落实。与21个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21份,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866份。基本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重心下沉、防线前移、不留死角”的监管要求。

③安全监督检查。1-12月全区农机监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共出动执法车辆60车次,执法人员182人次,共检查农业机械1750台次,检查驾驶员1500人次,查处违法行为128起(其中农机未检作业122起,证件到期未审6起),发放整改通知书35份,发放强制注销通知70份。

④安全宣传。1-12月共开展安全宣传共81次,出动农机安全监理宣传车81车次、宣传人员251人次、悬挂农机安全宣传标语115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350份,手机短信宣传5800条,报纸刊物宣传3次,新兴媒体宣传21次,播放影片宣传3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16次,受教育群众1000人次,开展安全日学习活动26次,受教育群众3320人次。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七进活动610个次。

⑤风险隐患排查。为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促进我区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提升,我站根据工作实际,对我区各重点农业生产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场地等全面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了《隆阳区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隆阳区重点农业生产乡镇隐患风险分级信息表》、《云南省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隐患风险分组信息表》和《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网格化监管对象清单》,做到隐患风险清,对不同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控。

⑥农机“三率”指标。1-12月全区共检验拖拉机1031 辆,检验率48.8%;拖拉机挂牌率100%;驾驶人持证率100%。

2、主要做法及成效

(1)监理业务开展情况

①加强农业机械源头管理。

一是把好农业机械登记注册关。严格按照省农机监理网络管理系统目录规定的机型办理注册登记,严禁超范围办理农机登记。自2015年10月1日停止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以来,我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办理过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业务。在办理其他车型的注册登记时,严格核查车辆各项技术参数和排放标准,把好准入关。2022年共注册登记农业机械34台,其中:轮式拖拉机30台,联合收割机4台。二是把好检审关。自2019年起,我区拖拉机检测工作已移交给第三方保山诚信机动车检测公司,为确保检测质量,我站派人驻点监督,严格监管。2022年共检验拖拉机1031台。三是开展拖拉机“亮尾工程”。对前来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要求必须粘贴反光膜,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②加强农业机械驾驶证管理。

一是认真核查资料。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二是实行“考”“教”分离,切实维护驾驶证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三是规范考试程序。认真考核驾驶人的法律法规、机械常识、基本驾驶技能。严肃考场纪律,对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和违反考场纪律的申请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使驾驶员考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四是强化责任,坚持“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培训办证、不考试办证、考试不合格发证等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遏制农机事故隐患发生。2022年,共完成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2期,共培训驾驶员37人,审验换证2405人。

(2)加强农业机械培训站校的监督指导。

严格要求培训站校按农业部培训教学计划、大纲进行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按照《关于开展全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到培训站校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情况监督检查一次,分别对学校的培训情况、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学人员、组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实。对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也对下一步如何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

3、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情况

(1)加强变型拖拉机管理。

一是全面核查清理变型拖拉机档案信息。在变型拖拉机档案信息统计的基础上,对辖区变型拖拉机档案信息、检验情况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按照《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登记系统》的要求逐台逐人登记备案。二是制定变型拖拉机注销清零工作方案。对已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严格执行使用年限超过9年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予以强制注销,达到逐年递减存量、2022年底存量减半、2025年前全部淘汰清零的目标。2022年共注销变型拖拉机3714台。三是积极推进变型拖拉机报废拆解工作。要求经强制注销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交由具有《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证书》的回收企业依法拆解。2022年已拆解变型拖拉机53台。

(2)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执法检查。

一是扎实开展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对交警转递的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情况,及时督促车主和驾驶人处理,按照交通违法情况分类需要交纳罚款或组织集中学习,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和电话告知驾驶人,并及时将信息录入云南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业务办理时,对需要交纳罚款的先督促驾驶人进行缴纳;对需要学习的驾驶人,定期组织驾驶人集中教育学习,让驾驶人从思想上得到根本转变,切实体会交通违法的危害,努力提高驾驶人的交通法治观念、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截至目前,共组织学习考试25人次。二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信息互通。截至目前,向公安部门通报信息12次,接到公安部门通报信息12次,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协查变型拖拉机及驾驶员信息62次。三是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攻坚”行动。抽调人员参加隆阳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交通运输安全组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主要排查整治农村农用车辆“不上牌、无证照、无保险”等问题,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四是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检查。

4、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022年初,我站就召开农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对隆阳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农田作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等进行了深入研判,制定了初步的工作计划。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隆阳区农机安全形势分析会,针对具体情况部署开展工作。同时,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风险管控和网格化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从上到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管理岗位职工,再到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对辖区内农机经销单位、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我站与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签订了《2022年度保山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与21个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签订了《隆阳区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责任书和互助协议4份,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050份。基本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重心下沉、防线前移、不留死角”的监管要求。

5、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利用微信公众号加强社会面宣传,不定期的推送安全知识,警示提示广大农机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2)在保山诚信机动车检测公司拖拉机业务办理大厅循环播放各类农机安全警示教育片,给前来办理检审业务的驾驶员观看,通过视频中各种农机事故血淋淋的教训,给各位农机驾驶员上一堂生动的安全课。

(3)利用赶集日深入辖区乡镇,向过往群众发放印有农机安全宣传标语的购物袋、围裙、便民服务卡、安全警示标志和各类安全宣传单等物品,并利用宣传车在年检现场以及绕乡镇街子循环播放《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做到农机安全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刻提醒农机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

6、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1)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为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促进我区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提升,我站根据工作实际,对我区各重点农业生产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场地等全面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了《隆阳区农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隆阳区重点农业生产乡镇隐患风险分级信息表》、《云南省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隐患风险分组信息表》和《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网格化监管对象清单》,做到隐患风险清,对不同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控。

(2)加强拖拉机、农耕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农田、院场等场所的安全排查。

①对清理排查出来的无牌证、脱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办理登记上牌和补检手续。

②对清理排查出来的无证驾驶人员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参加培训考证。同时要求当事人做书面保证,在未参加培训取得拖拉机驾驶资格前,不准驾驶拖拉机上路。

③对违法载人的农业机械驾驶人进行重点监控。一是进行面对面教育,使其认识违法载人的严重后果。二是要求驾驶人做书面保证,今后不再违法载人。

④对清理排查出来的报废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发放强制注销通知,督促限期报废拆解。

(3)加强重点时节安全检查。

在岁末年初、春运、春耕备耕、三夏、汛期、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各乡镇,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拖拉机检测站、拖拉机驾驶培训站和农机维修网点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记录,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截至目前共清理排查农业机械1750台次,驾驶员1500人次,排查企业5家次,排查相关场所5个次,排查一般隐患3个,已整改3个,整改率100%。

7、“平安农机”创建情况

自2014年被评为全国 “平安农机”先进示范县(区)以来,我站强化农机监管措施,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强化资金投入。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依托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积极开展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及示范户创建工作。二是结合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七进要求,继续深化在保山华达基因公司和福洪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的“平安农机”进企业服务规模化农业和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工作。截至目前,福洪农机专业合作社共有社员34户,农机具60余套,作业区域覆盖全区18个乡镇,累计开展各类农机作业15000余亩。

8、队伍建设情况

(1)加强干部管理。

我站历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干部管理,严格执行《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干部管理制度》,在干部职工日常考勤、请销假、外出等方面无违反管理制度情况。同时定期组织干部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讨论和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开展座谈讨论和经验交流,深入讨论现阶段农机安全工作新思路,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新动力。

(2)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教育的直观性和实效性,我站组织干部职工前往保山市交通集团警示基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观摩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实景模拟和互动体验的宣教方式,让广大干部职工的身心受到极大的震撼和洗礼,对交通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对提高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能力起到推动作用。

(3)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保山市和隆阳区两级农业系统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联合保山诚信机动车检测公司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演练采用室内推演的方式,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的较大农机事故,模拟市、区农业(农机)部门启动3级应急预案响应。通过演练,规范了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流程,提高全站干部职工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实战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档案室、安全教育培训室。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264,37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373.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872.60元,增长2.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872.60元,增长2.2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今年从外单位调入二级主任科科员1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264,373.26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373.2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630.75元,下降0.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30.75元,下降0.83%;项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3,695.64元,其中印刷费增加1,771.80元,增长85.6%;工会经费增加9,723.84元,增长254%;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200.00元,增长3.32%2.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7,317.7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897.81元,下降29.08%;水费减少50.60元,下降2.57%;电费减少1,106.36元,下降32.91%;邮电费减少9,600.00元,下降76.26%;差旅费减少1,263.00元,下降14.15%;维修费减少1,400.00元,下降100%;增减相抵公用经费减少3622.1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4,373.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4,114.23元,占基本支出的91.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259.03元,占基本支出的8.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37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630.75元,下降0.83%,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3,695.64元,其中印刷费增加1,771.80元,增长85.6%;工会经费增加9,723.84元,增长254%;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200.00元,增长3.32%2.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7,317.7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897.81元,下降29.08%;水费减少50.60元,下降2.57%;电费减少1,106.36元,下降32.91%;邮电费减少9,600.00元,下降76.26%;差旅费减少1,263.00元,下降14.15%;维修费减少1,400.00元,下降100%;增减相抵公用经费减少3,622.1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12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2%,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7,539.1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043.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496.1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5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32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329.54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3,490.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813.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5.2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26,91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事业运行等其中行政运行1,017,821.03元(人员经费907,562.00元,公用经费110,259.03元),事业运行9,096元(人员经费9,09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2021年和2022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259.03元,比上年减少3,622.13元,下降3.1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505.00,印刷费3,842.00元,水费1,915.90元,电费2,255.13元,邮电费2,988.00元,差旅费7,660.00元,工会经费13,543.00元,其他交通费用68,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485,950.89元,其中,流动资产2,261.89元,固定资产1,134,1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9,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0元,固定资产减少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