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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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30925-0001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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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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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主要担负全区土壤肥料试验示范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工作职责及目标主要有:土壤、肥料监测检验与分析化验;新型肥料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土肥农技推广与技术培训;高稳农田建设与农田环境监测、分析、评价;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技术等咨询配套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东河流域治污工作。2022年,依托化肥减量增效、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两个项目全力支撑东河流域治污,对东河流域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和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工作,积极清运东河流域粪污、加大对粪污的应用、开展种养循环及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参与东河流域种植业结构调查、调优工作,完成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15000亩,粪肥还田72000亩。

 2.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网点。综合考虑耕地土壤类型、种植制度和产量水平等因素,完成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13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个,省级监测点1个,市级监测点1个、区级监测点2个、辅助监测点8个。完成监测点内空白区、常规区、配方区、土壤养分变化监测,构建成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类型、不同施肥水平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为完成下一步耕地质量数据更新和等级信息提供科学依据。

 3.继续2021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项目工作。建立20000亩示范区,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36万亩次;安排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肥效试验9组(水稻田间试验4组,玉米田间试验5组);完成土样采集105个;田间施肥情况调查350户;完成技术培训530人次;

 4.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工作。按照每1万亩耕地至少建设1个监测点的原则,建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调查点138个,该调查点覆盖3个主要土壤类型,其中水稻土87个、红壤43个、黄壤8个,作为每年取样分析评价依据。对2020年隆阳区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按质量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4.37等,较2021年提升0.08个等级,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34.27万亩,占总面积的30.79%。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障碍因素不明显;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60.93万亩,占总面积的54.75%。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适宜,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16.10万亩,占总面积的14.46%。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要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

 5.继续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涉及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粪肥还田面积100000亩,粪肥还田监测点20个,试点试验5组,粪污抽检24个,培训1900人次。

 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继续参与隆阳区政府统一安排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巩固扶贫成效,对本站所挂的40户进行各项政策宣传,技术指导。推动隆阳区乡村振兴步伐。

 7.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工会、财务、人事、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还完成了局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土壤肥料技术推广岗和综合服务岗。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6,296,10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6,103.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49,623.96元,增长40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49,623.96元,增长405.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及退休人员死亡1人抚恤金增加使得基本支出增加537,396.96元;实施2021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以及绿色种养循环项目项目支出增加4,512,227.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6,296,103.10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087.10元,占总支出的26.19%;项目支出4,647,016.00元,占总支出的73.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00,144.18元,增长385.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7,917.18元,增长42.02%;项目支出增加4,512,227.00元,增长3347.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1.政策性调资及退休人员死亡1人抚恤金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87,917.18元;2.实施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及绿色种养循环项目,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512,227.00元,主要为:2130135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增加212,449.00元,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减少222.00元;2130199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增加4,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9,087.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5,953.77元,占基本支出的96.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133.33元,占基本支出的3.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7,01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隆阳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2022年使用资金47,016.00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47,016.00元,其中:专用材料费4,700.00元、劳务费29,540.00元、委托业务费916.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860.00元;

开展工作情况: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调查点138个,其中水稻土87个、红壤43个、黄壤8个。对2022年隆阳区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按质量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4.37等,较2021年提升0.08个等级。

2.2021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2022年使用资金300,000.00元,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0元,其中: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00,000.00元;

开展工作情况:建立20000亩示范区,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36万亩次;完成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肥效试验15组;完成土样采集105个;田间施肥情况调查350户;完成技术培训530人次;

3.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2022年使用资金4,300,000.00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62.00元,其中:印刷费10,000.00元、培训费85,000.00元、劳务费60,600.00元、委托业务费24,26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0,138.00元,其中:个人农业生产补贴4,120,138.00元。

 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在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粪肥还田面积100000亩,20个粪肥还田监测点,试点试验5组,粪污抽检24个,培训190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6,103.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144.18元,增长385.83%,主要原因分析是:1.基本支出增加487,917.18元,增长42.02%,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1,595953.77元,较上年增加464,256.15元,增长41.02%公用经费支出53,133.33元,较上年增加23,661.03元,增长50.80%2.项目支出4,647,016.00元,较上年增加4,512,227.00元,主要为:1.2130135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增加212,449.00元,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减少222.00元;2.2130199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增加4,3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51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110.40元,死亡抚恤200,544.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6,260.8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24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3,418.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631.16元,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4.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816,34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169,327.33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支出347,016.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3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69.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69.7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69.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69.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云M55262)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磨损严重,导致车辆维修费用逐年增加,车辆维修费欠款待支,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少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30.61元,下降3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30.61元,下降34.48%;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云M55262)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磨损严重,实际车辆维修费用逐年增加,2019年至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形成实际支付,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技术推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资产总额1,633,958.58元,其中,流动资产963,568.58元,固定资产670,3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0,311.56元,增32.9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5,400.00元,增100.1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