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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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30925-001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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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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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是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宏观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承包地流转备案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运行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发展集体经济等相关农村改革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

一是制定出台政策,统筹协调推进。2022年,隆阳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隆阳区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隆产改办〔20221号)、《中共隆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隆农发〔20224号)。全区村级应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数348个,实际村级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数343个(除5个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区外)已基本完成。完成登记赋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341个。二是录入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完成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集体经济全覆盖共录入348个村(社区)445个村民小组,348个村(社区)均制定了帮扶救助管理办法。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壮大集体经济。2022年争取中央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30个,项目资金15,000,000.00元,已通过省级评审,项目正在实施中。截至202212月底,全区348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738,79,321.48元,其中:经营收入63,978,479.87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587,831.80元,投资收益4,313,009.81元,村均达212,296.90元,全区348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100,000.00以上。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是规范管理。2022年,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隆阳区财政局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隆财农〔202222号);《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022-86);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隆阳区财政局、隆阳区审计局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农发〔202220号)。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文件,逐步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二是定期清查。按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的要求,全区2022年农村集体资产总计5,112,270,458.32元(经营性资产387,390,590.50元、非经营性资产4,724,879,867.82元),其中:流动资产384,089,836.27元,农业资产62,918,859.50元,长期资产59,424,222.40元,固定资产4,587,079,881.90元,其他资产17,765,524.42元。三是强化培训。2022524日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召开了隆阳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回头看工作推进会,参会人员54人。725日组织全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副主任召开隆阳区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设专题培训暨村(社区)干部财务管理视频培训,参会人员724人。1216日组织乡镇(街道)农经工作负责人和农经业务人员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参会人员47人。四是纳入平台。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各清查单位建立了资产台账,并将集体资产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一是宣传培训。2022年隆阳区组织法律法规宣传2次,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讲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调解员和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培训,使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知识有所提高,调处纠纷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定期排查。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至202212月,全区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80起,调解达成协议78起,调解率达97.50%。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三是积极开展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对在土地确权中出现的信息错漏情况以及农户需要变更的事宜,认真做好登记,按政策要求耐心解答给农户,主动沟通对接土地确权作业公司,并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隆阳区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重点,打造品牌效应,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鼓励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加快土地流转。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了芸岭鲜生、远乡谷、沃土、峡谷明珠、科思达等公司,流转土地后主要发展农业生产,种植粮食、蔬菜、蓝莓、蚕桑、甘蔗、烤烟等作物。流转期限一般为:流转给种田能手和个体户为1—5年;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5—10年;流转给企业(公司)为10—30年。流转价格坝区平均1,500.00//年,山地平均400.00//年。严格实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

5.农经统计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扎实做好农村统计工作。二是做好国家、省、市级合作示范社监测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示范社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区级示范社的评定工作,最终评定2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室、农经统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415,384.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5,384.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2,661.58元,增长29.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2,661.58元,增长29.5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984.60元,增长4.00%,主要为年初人员较上年增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增加;210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2,623.75元,增长19.93%,主要为年初人员较上年增加,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13农林水支出增加294,053.23元,增长35.45%,主要为本年人员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5,384.27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081.27元,占总支出的99.70%;项目支出4,303.00元,占总支出的0.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5,621.08元,增长24.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1,318.08元,增长23.80%;项目支出纯增4,303.00元;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1,357,597.77元,较上年增加250,127.35元,增长22.5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0,504.35元,增长22.78%,主要是本年度职工9月转正1人,调入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72.00元,较上年减少377.00元,下降4.93%,主要是2022年遗属补助每月调增188.00元,2020年第四季度遗属生活补助1,625.00元在2021年发放。公用经费支出57,786.50元,较上年增加25,493.73元,增长78.95%,主要是办公费减少3,264.50元、印刷费增加134.00元、电费增加2,068.40元、邮电费减少422.91元、差旅费增加8,954.50元、会议费减少600.00元、培训费减少6,243.00元、劳务费增加6,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095.00元、工会经费增加11,902.44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7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221.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1,081.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7,597.77元,占基本支出的96.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483.50元,占基本支出的3.79%。人均使用公用经费4,862.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用于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支出4,303.00元,其中差旅费增加4,30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38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5,621.08元,增长24.18%,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1,411,081.27元,较上年增加271,318.08元,增长23.08%。其中人员经费1,357,597.77元,较上年增加250,127.35元,增长22.59%;公用经费支出53,483.50元,较上年增加21,190.73元,增长65.6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9月转正1人,10月调入1人。

2.项目支出4,303.00元,纯增4,303.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022年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支出4,303.00元,其中差旅费增加4,30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60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9%。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602.88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6.7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16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5,276.1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0,386.2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5.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23,60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9%。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119,303.50元,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4,303.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0元,支出决算为4,1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9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0元,支出决算为4,1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43.00元,增长12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95.00元,增长4,095.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2.00元,纯减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公务用车保险及ETC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纠纷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642,829.93元,其中,流动资产76,030.93元,固定资产566,79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53.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63.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由于本单位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