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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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30327-11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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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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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600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隆编办〔202241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统一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农资打假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跨部门的案件、承办上级指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执法、执法信息化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财务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二是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农资打假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跨部门的案件、承办上级指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执法、执法信息化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三是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15,543.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1,872.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3,671.04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395,023.62元,同比下降51.47%,主要是机构改革,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隆编办〔202241号)文件,原在20人进行分流至各单位,新进7人,新进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1,483,163.62元、公用经费减少21,860.00元;项目支出增加110,000.00元为我单位行政执法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1,872.06元,其中:本年收入1,271,872.0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1,872.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395,023.62元,同比下降52.3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收入减少155,409.6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收入增加200.00元,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减少162,893.60元,死亡抚恤增加7,284.00元);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收入减少128,482.90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增加55,108.76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减少150,047.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收入减少35,853.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308.34元);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收入减少1,099,531.48元(人员经费收入减少1,187,471.48元,公用经费收入减少22,060.00元,项目支出增加110,0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43,671.04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3,671.04,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未使用单位自有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5,543.1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71,872.06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872.0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505,023.62元,同比下降56.43%,主要是机构改革,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隆编办〔202241号)文件,原在20人进行分流至各单位,新进7人,新进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导致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1,483,163.62元、公用经费减少21,860.00元;项目支出1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10,000.00元,纯增,主要是用于我单位行政执法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161,872.06元,其中:人员经费1,031,190.06元;公用经费130,68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1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10,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5,173.44元,主要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7,284.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108. 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024.43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65.4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纳支出;  

7.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支出1,035,31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工会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43,671.04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43,671.04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事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30,682.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860.00元,同比下降14.33%,占基本支出的11.25%,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374,187.28元,其中,流动资产243,753.43元,固定资产130,43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20.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83.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67,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