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19-091711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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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担负全区隆阳区果树、蔬菜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的论证审定;承担隆阳区果树、蔬菜的科技项目实施工作,并负责名、特、优、新品种的引种、高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隆阳区果树、蔬菜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并编写相关的科技培训资料;负责全区的果树、蔬菜示范样板建设,带动全区产业发展;负责全区蔬菜工厂化育苗工作,引进并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促进蔬菜产业发展;搞好全区果树、蔬菜产业的生产调研,为区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农业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属于区农业局的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蔬菜工作,加大无公害蔬菜科技培训与推广力度,2018年共举办无公害蔬菜技术培训会及现场会18场次,邀请省、市、区、县各级专家15人授课,授课内容覆盖蔬菜产业整个产业链,教授知识涵盖蔬菜生产全过程,培训菜农人1,000人/次,发放技术材料2,000余份。实施《隆阳区2018年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1,528亩,在实施区的登高村、道街村、澡堂村、石头寨村及三达地村召开技术培训会10场,培训2,000人次。实施隆阳区蔬菜强县建设项目,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隆阳蔬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进行无公害蔬菜培训,发放技术材料400余份。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水溶肥、复合肥、黄蓝板及杀虫灯物化补助。完成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建设项目,发展5,220亩蔬菜示范区,带动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177,000亩,按全区蔬菜单产1,896公斤/亩计算,每公斤2.80元计算,亩产值可达5,308.00元,全区单蔬菜农业产值就可达940,000,000.00元。
2.水果工作,召开无公害水果生产技术培训、果树管理现场会4场次,培训农户200人/次,发放技术材料200余份。实施隆阳区甜柿产业发展项目,对企业品牌创建,进行验收后,现借助企业向区商务局申报追溯平台建设。
3.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完成生产经营型及专业技能型开班,共培训100人,通过培训,学员基本掌握一些技能要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28,944.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8,944.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9,218.4元,增长14.15%,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21,458.40元;
2.政策性调资等收入,增加276,760.00元;
3.工厂化育苗基地收入,增加191,000.00元;
4.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2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107,989.20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944.20元,占总支出的91.51%;项目支出179,045.00元,占总支出的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6,185.4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21,458.40元;
2.政策性调资等支出,增加276,760.00元;
3.工厂化育苗基地支出,增加191,000.00元;
4.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增加76,96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8,944.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218.40元,增长33.98%,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21,458.40元;
2.政策性调资等支出,增加276,760.00元;
3.工厂化育苗基地收入,增加191,0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89%,人均114,203.4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11%,人均25,391.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04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967.00元,增长75.4%,主要原因分析为:
1.隆阳区2017年省级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项目减少23,033.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隆阳区2017年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增加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989.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6,185.40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分析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21,458.40元;
2.政策性调资等支出,增加276,760.00元;
3.工厂化育苗基地支出,增加191,000.00元;
4.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增加76,96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81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202,819.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94,5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支出1,376,924.08元;商品服务资金支出330,095.92元;遗属补助资金8,466元;隆阳区2017年省级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项目资金支出79,045.00元;隆阳区2017年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支出1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用于支付在职职工2018年购房补贴资金支出10,639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500元,支出决算为20,232.22元,完成预算的8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302.22元,完成预算的9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0.00元,完成预算的7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2018年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88.52元,下降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2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7.00元,下降23.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比减少1.52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同比减少587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02.22元,占90.46%;公务接待费支出1,930.00元,占9.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02.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302.2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山东省果树研究所、云南省推广总站、德宏州农业技术中心到隆阳区考察甜柿生产和科研进展研讨会办会经费活动、检查现代农业蔬菜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费用、参观蔬菜育苗费用调研等事宜,分别发函由我站负责接待,从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2,454,859.05元,其中,流动资产775,931.26元,固定资产1,645,513.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414.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565.9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0,985.88元,固定资产减少152,833.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33,414.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
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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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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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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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2,454,859.05
| 775,931.26
| 1,645,513.79
| 1,058,527.79
|
227,731
|
| 359,255
|
|
|
| 33,414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9,3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6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9,3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隆阳区2017年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到2019年培育优质蔬菜壮苗1,000万株,推广应用蔬菜基地5,000亩;开展蔬菜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工作;编制蔬菜工厂化育苗技术规程,研究配方施肥在工厂化育苗上的应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邰杰;副组长:丁榆;成员:邱有尚、张彩清、杨艳华、吉凤桂、施莉莉、杨露、李慧芹、李晓玲。召开会议2次,拟定《2017年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项目方案》、在体系首席科学家云南农业大学岳艳玲教授的指导下,全体团队人员共同完成相关任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成立工厂化无土育苗基地1个;建成蔬菜综合试验站1个;总结黄瓜和番茄的嫁接育苗技术数量各1套;番茄和线椒在全市范围内健康种苗到位率97%;广无公害菜花、辣椒、番茄种植技术各1个;制蔬菜工厂化育苗技术规程1套;推广蔬菜示范基地5,000亩;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99达%;运用新技术后,蔬菜亩产值可达5,308.00元;生产条件改善带动农业亩均产量增加20公斤。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7〕632号)文件,安排隆阳区2017年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项目安排经费79,045.00元,于2018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隆阳区2017年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项目资金79,045.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果蔬站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隆阳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通过培训后,培育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隆阳区特色农业发展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邰杰;副组长:丁榆;成员:周志斌、李慧芹、张彩清、施莉莉、聂继怀。召开会议2次,拟定《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方案》、全站人员共同完成相关任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制定培训计划,选好培训师资,编发培训教材、创新培育模式、实施班级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共培训两个班:专业技能型人才班50人(蒲缥镇秉塞村、黄泥村、红岩脚村、桤木林村、两眼井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户)、生产经营型人才班50人(潞江镇丛岗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数47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7〕632号)文件,安排隆阳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安排经费100,000.00元,于2018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隆阳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1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果蔬站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农业事业单位,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1.蔬菜工作,加大无公害蔬菜科技培训与推广力度,2018年共举办无公害蔬菜技术培训会及现场会18场次,邀请省、市、区、县各级专家15人授课,授课内容覆盖蔬菜产业整个产业链,教授知识涵盖蔬菜生产全过程,培训菜农人1,000人/次,发放技术材料2,000余份。实施《隆阳区2018年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1,528亩,在实施区的登高村、道街村、澡堂村、石头寨村及三达地村召开技术培训会10场,培训2,000人次。实施隆阳区蔬菜强县建设项目,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隆阳蔬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进行无公害蔬菜培训,发放技术材料400余份。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水溶肥、复合肥、黄蓝板及杀虫灯物化补助。完成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建设项目,发展5,220亩蔬菜示范区,带动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177,000亩,按全区蔬菜单产1,896公斤/亩计算,每公斤2.80元计算,亩产值可达5,308.00元,全区单蔬菜农业产值就可达940,000,000.00元。
2.水果工作,召开无公害水果生产技术培训、果树管理现场会4场次,培训农户200人/次,发放技术材料200余份。实施隆阳区甜柿产业发展项目,对企业品牌创建,进行验收后,现借助企业向区商务局申报追溯平台建设。
3.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完成生产经营型及专业技能型开班,共培训100人,通过培训,学员基本掌握一些技能要点。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农民增收致富。二是项目涉及的乡镇平安稳定,逐步文明。三是项目区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收入1,928,944.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8,944.2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9,045.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989.20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944.20元,项目支出179,045.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79,045.00元,其中: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项目支出79,045.00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人,支出10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79,045.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负责全区果树、蔬菜产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隆阳区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项目:成立工厂化无土育苗基地1个;建成蔬菜综合试验站1个;总结黄瓜和番茄的嫁接育苗技术数量各1套;番茄和线椒在全市范围内健康种苗到位率97%;广无公害菜花、辣椒、番茄种植技术各1个;制蔬菜工厂化育苗技术规程1套;推广蔬菜示范基地5000亩;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98达%;效益指标:运用新技术后,蔬菜亩产值可达5308.00元;生产条件改善带动农业亩均产量增加20公斤;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05户。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100%。
②隆阳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专业技能型人才50人;培训生产经营型人才50人;专业技能型课堂培训3天;专业技能型田间实训5天;生产经营型课堂培训5天生产经营型田间实训及外出参观学习共10天。效益指标:通过培训,培育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3户。满意度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100%。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推动后期扶持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管理,积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②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果树蔬菜技术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参与工作的协调及安排部署,切实解决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农业局,设代、业主、监理及全区有关乡镇等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后期工作按时完成。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