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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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19-0917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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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水稻、玉米、麦类、油料、豆类、薯类等粮油作物育种试验示范推广及种子繁育,种子资源收集和保护。

(2)粮油作物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研究试验示范推广。

(3)粮油作物栽培技术培训、普及、推广服务。

(4)农业技术咨询配套服务等农技推广服务。

(5)根据业务职责设置以下项目组:水稻试验示范推广组;玉米试验示范推广组;麦类试验示范推广组;油料作物试验示范推广组;豆类、薯类等杂粮作物试验示范推广组;综合服务组。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属区农业局的二级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完成水稻、玉米、麦类、油菜、蚕豆、马铃薯等粮油作物育种示范300亩,引进选育材料500份以上,示范繁殖种子10万公斤,鉴选新单株(组合)提供下年选拔试验示范,主推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2.实施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创建项目。

3.完成云南省现代农业玉米产业体系建设项目。

4.完成国家现代农业玉米、油菜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县项目。

5.实施完成隆阳区特色农产品“保山透心绿蚕豆”、“云杂豆”及薯类等地方名特优农作物品种资源收集保护与创新利用。

6.实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482,868.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2,868.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03,425.20元,减少13.6%。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调资增加490,203.60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增加24,569.20元;

3.住房补贴增加1,802.00元;

4.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9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519,924.12元。其中:基本支出3,482,868.60元,占总支出的98.95%;项目支出37,055.52元,占总支出的1.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092,385.59元,减少53.76%。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调资支出增加490,203.60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部分增加24,569.20元;

3.住房补贴增加1,802.00元;

4.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845,888.96元;

5.2015年现代农业优势农产品基地专项资金减少167,930.00元;

6.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497,029.43元;

7.2016年中央绿色高产高效资金减少3,098,11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2,868.6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16,574.80元,增加17.41%。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16,192.37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7,119.4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6,737.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4%;人均129,028.5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6%,人均4,099.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55.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08,960.39元, 减少99.2%。主要原因:

1.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845,888.96元;

2.2015年现代农业优势农产品基地专项资金减少167,930.00元;

3.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497,029.43元;

4.2016年中央绿色高产高效资金减少3,098,11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9,92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092,385.59元, 减少53.76%。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调资支出增加490,203.60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部分增加24,569.20元;

3.住房补贴增加1,802.00元;

4.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845,888.96元;

5.2015年现代农业优势农产品基地专项资金减少167,930.00元;

6.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497,029.43元;

7.2016年中央绿色高产高效资金减少3,098,11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6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075,61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3,038,561.60元、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玉米体系建设项目支出37,055.5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91.98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91.98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公务用车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且车辆使用年限久远,长期在一线下乡和出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234.51元,下降4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234.51元,下降4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8年没有项目,项目下乡次数减少,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91.9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91.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791.9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和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推广工作、试验示范下乡、扶贫、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部门资产总额8,270,510.16元,其中,流动资产2,471,537.28元,固定资产4,774,464.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24,508.1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3,018.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77,388.42元,固定资产增加324,370.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1,024,508.13元,无形资产增加1,024,508.13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2,295,881.2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85,12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4,774,464.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2,295,881.2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8270510.16

2471537.28

4774464.75

2295881.24

385124

 

2093459.51

 

 

 

1024508.1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6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0,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55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9,65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玉米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玉米体系建设项目建设1000亩综示区玉米集成技术推广,上年表现好的百亩核心区品种进入千亩示范区,上年表现优异的新品种进入百亩核心区,产量较对照增100kg/亩。建设一个万亩玉米生产示范区,产量较对照增50kg/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收集项目有关信息,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由玉米项目组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实施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58号)文件,安排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玉米体系建设项目资金37,055.52元,于2017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玉米体系建设项目资金37,055.52元,于2018年8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项目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第一抓好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项目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属区农业局的二级事业单位,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预算配置科学方面: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一是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收入3,482,868.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2,868.6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055.52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9,924.12元,其中基本支出3,482,868.60元,项目支出37,055.5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绩效自评涉及的项目组提供实施项目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资金37,055.52元。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7,055.52元,其中:隆财农[2017]632号-2017年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玉米体系建设项目具体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7,055.52元(差旅费2,576.00元、劳务费13,048.52元、租车费11,43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0元(租农民田地做玉米试验的产量损失赔产费1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7,055.52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组织实施玉米体系建设项目。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7年玉米体系建设项目合计完成面积11051亩,总产量743.0035万kg,平均产量672.3kg/亩,同比隆阳区上年玉米平均单产539kg/亩,亩增产量133.5kg/亩,增24.74%,新增总产量147.354万kg,按照目前市场价1.8元/kg计算,增产值265.24万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十分显著。扣除投资体系建设15万元,农业厅玉米高产创建投资20万元、国家玉米示范县投资3万元,合计投资38万元,净效益为227.24万元,投资效益比为1:5.98元,按照项目区涉及1.5万人计算,人均增收151.49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同比隆阳区上年玉米平均单产539kg/亩,亩增产量133.5kg/亩,增24.74%,新增总产量147.354万kg,按照人均年占有400kg粮食标准计算,可解决0.37万人一年的吃粮问题,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隆阳区玉米生产良种及集成技术的普及推广应用,带动全区43.9万亩玉米生产发展,对于确保粮食安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作用。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项目区推广新品种,由于品种抗病,减少防病农药投入,减少环境污染,推广玉米专用控释BB肥,减少资源消耗,节约成本,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玉米增产,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和秸秆间接还田、地,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减缓了土壤酸化,提高了土地生产能力,保护了水土环境,确保农业生产持续发展。二是培训村组干部、农户13场次,培训人员2500多人次,其中召开观摩会2场次,参会人员229人次,指导农户1500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000多份,提高了农户的种植水平。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玉米体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组织实施。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二是成立行政、技术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参加。三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四是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