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07-9-/2019-0917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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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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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预防和治理。对农业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科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受理“三品一标”认证的申请、现场检查、上报、年度审验、复查换证。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岗工作,开展全区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宣传教育,外来入侵生物的调查防控。组织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动态监测。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部门间联合执法与行政监管。
(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机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于区农业局的二级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顺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这标志着我区将成为全市继龙陵检测站后第二家通过实验室“双认证”的县级检测站。为隆阳区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提供有力支持。
2、完成全区“三品一标”企业和单位21家,产品34个(其中:地标4个、绿色食品10个、无公害农产品20个),产量83.78万吨、基地面积183.71万亩。受理申报无公害农产品9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3家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家。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5家,产品17个。
3、加大抽检力度,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1)2018年共抽检182批次,蔬菜水果60个品种,抽检蔬菜、水果4841个样品(其中生产基地421个,超市645个,农贸市场3075个,批发市场700个),其中蔬菜3004个,合格2981个,合格率为99.23%,抽检水果1837个样,合格1824个,合格率为99.29%。(2)隆阳区各乡镇检测站2018年农残快速检测3058个样品,其中蔬菜2282样品中,合格2155个,合格率为94.43%;水果776个样品中,合格733个,合格率为94.46%。(3)配合完成农业部2018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隆阳区共抽检5次,抽检样品88个,其中蔬菜样品77个,水果11个。(4)开展国家农业部组织的监督抽查4次,由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在隆阳区抽检,抽检样品40个,其中蔬菜样品29个,水果11个,已送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检测。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检查3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及讲解指导200余人次,通过检查,对不规范用标的企业责令整改,并上报隆阳区农业局。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农药残留抽样检测865个,其中:蔬菜样品625个,合格率为99.4%;水果样品240个,合格率为99.6%。
5、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完成了4个水稻样品采集信息的补录,5个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流转。农产品及土壤采样。采了31个农产品样,其中:玉米样品30个、蔬菜样品1个,土壤样品12个。样品制作。共制作农产品样93份,其中:过60目筛子干样90份,鲜样3份;制作土样60份,其中:10目36份,60目12份,100目12份。
6、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对隆阳区21个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及城区农贸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人员进行了从采样、制样、上机农残快速检测等一系列检测流程全程培训指导。隆阳区开展农残快速检测有关乡镇检测站2018年农残快速检测3058个样品,其中蔬菜2282样品中,合格2155个,合格率为94.43%;水果776样品中,合格733个,合格率为94.46%。
6、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了4个水稻样品采集信息的补录,5个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流转。(2)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①在2017年完成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布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确认隆阳区除现已采样的36个国控例行监测点位外,其余51个国控点位信息,尽量保证10内能采到国控监测点位种植作物样品,并完成了隆阳区87个国控监测点位汇总表填报。②开展隆阳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农产品及土壤采样。采了31个农产品样,其中:玉米样品30个、蔬菜样品1个,土壤样品12个。样品制作。共制作农产品样93份,其中:过60目筛子干样90份,鲜样3份;制作土样60份,其中:10目36份,60目12份,100目12份。(3)隆阳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完成167个隆阳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采集土壤样品点位所代表的种植面积的核实,66个隆阳区主要产区水稻重金属污染状况协同监测采集水稻样品点位所代表的种植面积的核实。
7、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奇异虉草)防控成效显著。(1)完成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工作:①调查情况:2017-2018年奇异虉草发生面积:板桥103亩,金鸡502.2亩,丙麻60亩,蒲缥1500亩,辛街4002.5亩,汉庄2400亩,合计8567.7亩,比上年的13360亩减少4792.3亩。(2)示范样板实施情况:样板布局在板桥镇北汉庄村,品种为:保大麦8号、保大麦14号、云大麦2号;施肥情况:亩施尿素30kg、普钙40kg、钾肥5kg;使用药剂:5%的爱秀。防除效果:根据喷药后的跟踪调查,药效达100%。对示范样板进行理论测产和产量分析,奇异虉草防治样板区测产32.1亩,代表面积200亩,加权平均单产435.5公斤/亩,比非样板区386.5公斤/亩,增产49公斤、增12.7%,200亩样板共实现总产8.71万公斤、实现产值21.78万元,增加产量0.98万公斤,增加产值2.45万元,样板实施效果较好。(3)继续开展外来入侵植物标本制作:开展外来入侵植物调查工作,制作外来入侵植物标本8份,填写外来入侵植物分布点调查表8张。
8、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
9、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1)扶贫工作。2018年我站按照隆阳区农业局“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要求,组织全体职工多次深入隆阳区瓦房乡走访48户帮扶农户,深入调查了解生产、生活及经济情况,充分了解了农户的脱贫状况广泛宣传各级支农惠农强农和扶贫开发政策,合理提出产业发展思路,深得挂钩农户好评。(2)创卫工作。完成了区农业局安排创卫工作任务,长期对相关农贸市场和卫生网格区进行严格卫生清扫值守工作,并对隆阳区道路沿线秸秆焚烧进行巡查,共出动车辆30余次,人员200余人次。(3)为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建设提供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指导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指导,先后对三达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登高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全心公司业务指导20余次。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范围内建成检测室3个,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品10个。(4)全力配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企业进行检测业务指导20余次。(5)配合完成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完成了隆阳区秸秆产生量与利用量普查、参与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60,88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0,886.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574.25元,增长1.15%,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1,064.80元;
2.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280,378.12元;
3.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6,568.67元;
4.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减少8,300.00元;
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减少2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87,296.14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186.25元,占总支出的80.19%;项目支出354,109.89元,占总支出的19.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6,093.62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1,064.80元;
2.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280,378.12元;
3.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6,568.67元;
4.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23,738.70元;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增加19,048.07元;
6.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增加55,91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3,186.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874.25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1,064.80元;
2.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280,378.12元;
3.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6,568.67元;
4.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23,738.70元;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增加19,048.07元;
6.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增加55,91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6%,人均117,597.2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4%,人均1,834.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109.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780.63元,减少12.11%,主要原因为:
1.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23,738.7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增加19,048.07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土壤污染与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增加55,91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1.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7,296.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6,093.62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1,064.80元。
2.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280,378.12元;
3.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6,568.67元;
4.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23,738.70元;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增加19,048.07元;
6.土壤污染与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增加55,91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32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部分168,328.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5,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土壤污染与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5,91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55,80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257,605.45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5,130.65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支出243,069.2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购房补贴资金7,25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0.00元,完成预算的9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70.00元,完成预算的93.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共接待减少,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接待相关规定支出,严格控制接待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327.00元,下降6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27.00元,下降69.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共接待减少,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接待相关规定支出,严格控制接待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57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每年完成农业部下达的农产品监督检测3次;云南省农业厅下达的农产品例行检测任务检测4次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为隆阳区农业局局属的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资产总额2,671,389.88元,其中,流动资产247,678.18元,固定资产2,423,711.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元,在建工程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9,613.5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47,040.22元,固定资产减少62,57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64,533.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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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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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2,671,389.88
| 247,678.18
| 2,423,711.70
|
|
|
| 2,423,71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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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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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2)指导、隆阳区各乡镇检测站、农贸市场农残快速检测工作。(3)配合完成农业部2018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4)开展国家农业部组织的监督抽查4次,由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在隆阳区抽检,抽检样品40个。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1)前期准备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隆阳区农业局的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监管项目资金的实施,区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区农环站站长任副组长,区农环站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措施,在隆阳区农业局的领导下,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政策保障措施,依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上级业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技术保证措施,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在编人员12人,其中有高级农艺师4人,农艺师3人,助理农艺师4人,技术员1人,均取得农业执法证,完全可以按质按量的完成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绩效要求。四是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号公告)文件精神和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并建立完善的项目财务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16〕604号)文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55,130.65元,于2016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55,130.65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
(2)完成全区“三品一标”企业和单位21家,产品34个,产量83.78万吨、基地面积183.71万亩。受理申报无公害农产品9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3家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家。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5家,产品17个。
(3)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检查3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及讲解指导200余人次。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及农药残留抽样检测,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隆阳区农业局的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监管项目资金的实施,区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区农环站站长任副组长,区农环站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措施,在隆阳区农业局的领导下,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政策保障措施,依法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上级业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技术保证措施,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在编人员12人,其中有高级农艺师4人,农艺师3人,助理农艺师4人,技术员1人,均取得农业执法证,完全可以按质按量的完成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绩效要求。四是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第3号公告)文件精神和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并建立完善的项目财务档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隆财农〔2017〕896号)文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243,069.24元,于2017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243,069.24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完成了4个水稻样品采集信息的补录,5个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流转。农产品及土壤采样。采了31个农产品样,其中:玉米样品30个、蔬菜样品1个,土壤样品12个。样品制作,共制作农产品样93份,其中:过60目筛子干样90份,鲜样3份;制作土样60份,其中:10目36份,60目12份,100目12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要求涉及乡镇重视及支持配合隆阳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采集土壤样品点位所代表的种植面积的核实及后期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隆阳区农业局的领导下,资金使用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完成好资金用途,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隆财建〔2017〕294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隆财建〔2018〕23号)文件,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3,700.00元,于2018年4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3,7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该项目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下设事业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1.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2.完成全区“三品一标”企业和单位21家,产品34个,产量83.78万吨、基地面积183.71万亩。受理申报无公害农产品9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3家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家。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5家,产品17个。3.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及农药残留抽样检测,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证后监管;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二是项目涉及的广大市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努力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确保农产品安全。三是项目涉及的广大市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努力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让市民吃上放心蔬果,让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农业环保后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收入1,460,88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0,886.2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7,296.14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186.25元,项目支出354109.8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绩效自评涉及的各办公室提供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54,109.89元,其中: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3,7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55,130.65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243,069.24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354,109.89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做好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让市民吃上放心蔬果,确保农产品安全为着力点,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农业环保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努力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①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顺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这标志着我区将成为全市继龙陵检测站后第二家通过实验室“双认证”的县级检测站。为隆阳区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提供有力支持。②完成全区“三品一标”企业和单位21家,产品34个,产量83.78万吨、基地面积183.71万亩。受理申报无公害农产品9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3家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家。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5家,产品17个。③2018年共抽检182批次,蔬菜水果60个品种,抽检蔬菜、水果4841个样品,其中蔬菜3004个,合格2981个,合格率99.23%,抽检水果1837个样,合格1824个,合格率为99.29%。隆阳区各乡镇检测站2018年农残快速检测3058个样品,其中蔬菜2282样品中,合格2155个,合格率为94.43%;水果776个样品中,合格733个,合格率为94.46%。④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检查3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及讲解指导200余人次,在“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农药残留抽样检测865个,其中:蔬菜样品625个,合格率为99.4%;水果样品240个,合格率为99.6%。⑤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完成了4个水稻样品采集信息的补录,5个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流转。农产品及土壤采样。采了31个农产品样。样品制作,共制作农产品样93份。
(4)效果情况分析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让市民吃上放心蔬果;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确保农产品安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站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资产管理方面: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