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07-9-/2019-03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3-0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公开内容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编制辖区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产业、渔业、畜牧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区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级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部门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处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规模化种植、标准亿生产、产业化经营: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产品品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建议,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承担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植物检疫、兽药、动物诊疗、生鲜乳收购等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有关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调节剂、饲料及其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植物、畜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植物、畜禽、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通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以及畜产品产地检疫和畜产品检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通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编制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农业局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三是持续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四是积极做好万亩观光农业园建设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做好中国农业公园验收挂牌,实现开园运营;五是加快推进全区土地流转,督促指导好万亩规模农业工作;六是认真抓好产业扶贫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隆发〔2011〕13号)精神,设立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局牌子根据上述职责,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内设14个股级机构。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培训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2名。
2、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
3、所属事业单位
(l.)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2名,领导职数3名。
(2.)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8名,领导职数3名。
(3.)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2名。
(4.)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2名。
(5.)保山市隆阳区亚热带作物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2名。
(6.)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2名。
(7.)保山市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2名。
(8.)保山市隆阳区茶叶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2名。
(9.)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牌子,为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
(10.)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2名。
(1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7名,领导职数3名。
(12.)保山市隆旧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为保山市隆阳区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2名。
(13.)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渔政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牌子,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
(14.)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9名,领导职数3名。
(15.)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隆阳区饲料兽药监测所、保山市隆阳区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6名,领导职数3名。
(16.)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工作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名,领导职数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计划实现农业总产值增长6.5%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种植业,一是巩固产粮(油)大县成果。2019年,计划巩固粮食播种1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49万吨以上;计划种植油菜6万亩以上;产量0.9万吨。二是稳步推进特色经作。桑园面积2.21万亩,增长5%以上;咖啡面积18万亩、蔬菜18万亩、甘蔗9万亩;水果11万亩;中药材种植4万亩,增长15%以上。畜牧产业。2019年,计划全区实现肉类总产15.9万吨以上,增长2%以上;禽蛋产量0.97万吨以上,增长2%以上。生猪出栏165万头以上,增长2%以上;牛出栏9万头以上,增长2%以上;羊出栏17.8万只以上,与上年持平;家禽出栏490万只以上,增长2%以上。渔业。2019年,计划养鱼3.8万亩,稻田养鱼1000亩,计划实现产量1.55万吨,增长5%以上。
1. 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干部作风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严格落实局领导挂片、站所挂乡、科技人员进村入户的工作责任制,广大干部职工、科技人员扎实深入一线,贴近群众,出点子、理思路、抓培训、办样板、做示范、带农户,真正做到围绕目标抓落实,显现亮点抓跨越。
2. 强化基础设施。努力争取上级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认真实施好省级农业现代产业园项目,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 培育龙头企业。全区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户以上,其中,省级1户;新增家庭农场10个;专业大户200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
4. 加快科技推广。全区农作物、渔业良种推广覆盖率达到98%以上;集成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广配方施肥、病虫综合防治技术,举办农作物高产样板17万亩。建立科技示范村100个,示范户2万户;培育农民15万人次以上。
5.加强农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快起草制定《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待市级出台后及时印发。二是加快起草出台《隆阳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产业发展咨询报告,定期对产业发展进行会商分析,提出意见建议,配合隆阳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做好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等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要积极组织好本组专家,主动研究涉及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和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四是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工作工作。五是深入推进隆阳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在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的同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培训、指导、监测等工作;强化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的管理,积极做好农残检测室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6.突出抓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常年群体免疫密度保持9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突出抓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按照 “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五强制、两强化”措施,及时果断处置各种突发疫情,确保年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非洲猪瘟。
7. 落实惠农政策。按时足额兑现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加快推进甘蔗、咖啡等作物的保险试点工作,完成甘蔗、咖啡、水稻、玉米等保险任务。
8. 持续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到产业扶贫上,确保2019年出列贫困村产业覆盖率达100%,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进一步创新扶贫机制,不断总结产业扶贫先进范例和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贫困户”,“龙头企业+党建+贫困户”,“合作社代养”,西邑“母猪寄养”、“仔猪赊养”、“仔猪托养”,鱼和“母牛寄养”“母牛赊养”等帮扶模式,为贫困户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产业脱贫保障。把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和模式推广作为指导乡镇开展产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印发学习读本、召开现场会议等形式将成功范例和模式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运用,使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想干、敢干、能干、会干,切实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产业扶贫工作水平。
9. 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步伐。持续做好保山坝区、蒲缥坝区坡度8°以流转的承包耕地面积3.66万亩的规模经营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在全区推广复制,不断推进土地向种田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转移,争取2019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万亩以上,加快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步伐,提升农业效益,在增加农户的财产性收入的同时也促进了打工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
10. 多措并举促增收。围绕农民增收目标,强化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提质增效,稳步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切实培训好转移好农村劳动力,突破农民工资性收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种植业保险,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强化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努力构建以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为支撑,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为补充的良好态势。
11.持续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工作。一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二是按照《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隆发﹝2018﹞11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58号)要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板桥镇板桥社区、丙麻乡丙麻社区、杨柳乡鱼和村3个村(社区)试点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8个,下设18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农业局、隆阳区农机技术推广站、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隆阳区茶叶技术推广站、隆阳区亚热带作物技术推广站、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隆阳区植保植检站、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隆阳区种子管理站、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隆阳区畜牧工作站、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8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6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3人,其中:行政编制 48人,事业编制275人。在职实有30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0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88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187人。车辆编制27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隆阳区农业局部门财务总收入4615.09万元,较上年增379.60万元,同比增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5.09万元,较上年增379.60万元,同比增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 0 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15.09万元,较上年增379.60万元,同比增8%,其中,本年收入4615.09万元,较上年增379.60万元,同比增8%,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15.09万元,较上年增379.60万元,同比增8%,(本级财力4615.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15.09万元,较上年增支379.60万元,同比增8%,财政款安排支出461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8.24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486.85万元,占总支出的11%。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0.4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类)-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3.6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失业保险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1.7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类)-01(款)农业”支出3663.2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以及事业运行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遗属补助及项目的支出、209(类)-99(款)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支出14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养殖业保险补助。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128.24万元,项目支出486.85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373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57.87万,其中:基本支出357.91万元,项目支出99.96万;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7万元,项目支出382.89万元;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9.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0.42万元,同比减0.84%,减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黄标车,车辆减少3辆,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精简公务接待费,能不接待则不接待,必须接待时不必出席的人员则不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6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45.6万元,较上年减0.40万元,同比增0.86%,减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黄标车,车辆减少3辆,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4.11万元,较上年减0.02万元,同比减0.48%,减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公务接待费,能不接待则不接待,必须接待时不必出席的人员则不出席。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4128.24万元,较上年增347.70万元,同比增8.4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73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9%,较上年增191.13万元,同比增5.1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较上年增155.04万元,同比增43.3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时将全区269人的防疫人员工资161.4万元列入劳务费中,2018年部门预算时将全区269人的防疫人员工资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4%,较上年增1.53万元,同比增3.9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86.85万元,较上年增41.9 万元,同比增8.6%,其中:
1.2019年养殖业保险项目经费146万元,较上年增45.2万元,同比增30.95%,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增加30万头育肥猪保险险种。
2.2019年救灾备荒种储备金项目经费47万元,较上年增47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上年该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3.2019年畜牧防疫专项经费15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4.2019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30万元,较上年减0.4万元,同比减1.3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预计屠宰数量减少,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应减少。
5.2019年动物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6.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经费18万元,较上年增18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上年该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7.2019年“W”并防控经费15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8.2019年重大动物防控经费15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9.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30万元,较上年增10万元,同比增33.3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新增养殖场、屠宰场,对养殖环节及屠宰环节监管力度加大,车辆经费、差旅费、办公经费增加。
10.2019年隆阳区农药管理经费10万元,较上年减10万元,同比减5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相应的培训费、差旅费、办公经费减少。
11.2019年休耕技术培训费5万元,较上年减5万元,同比减5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
12.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5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13.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审计费0.847元万元,较上年增0.847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上年该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14.2019年种植业保险经费113万元,较上年增11.67万元,同比增10.3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增加保险险种蔬菜保险及中药材保险。
15.2019年全区防检员及冻改员培训费4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16.201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资经费3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17.2019年中药材产业发展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65.57万元,较上年增30.72万元,同比增13%,占基本支出的6.43%。增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时将全区269人的防疫人员工资161.4万元列入劳务费中,2018年部门预算时将全区269人的防疫人员工资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办公经费减少110.68,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9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47万元,其中:货物类47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隆阳区农业局单位共申报项目1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7个,财政预算安排486.8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7个,其中:重点项目17个,财政预算安排486.8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7个。2019年隆阳区农业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区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点击下载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