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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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8-0212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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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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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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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农业系统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编制辖区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产业、渔业、畜牧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区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级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部门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处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规模化种植、标准亿生产、产业化经营: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产品品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建议,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承担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植物检疫、兽药、动物诊疗、生鲜乳收购等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有关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调节剂、饲料及其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植物、畜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植物、畜禽、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通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以及畜产品产地检疫和畜产品检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通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编制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隆发201113号)精神,设立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局牌子根据上述职责,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内设14个股级机构。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培训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2名。

2、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

3、所属事业单位

l.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2名,领导职数3名。

2.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8名,领导职数3名。

3.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为保山审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2名。

4.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2名。

5.保山市隆阳区亚热带作物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2名。

6.保山市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2名。

7.保山市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2名。

8.保山市隆阳区茶叶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2名。

9.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牌子,为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

10.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2名。

1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7名,领导职数3名。

12.保山市隆旧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为保山市隆阳区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2名。

13.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渔政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牌子,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

14.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9名,领导职数3名。

15.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隆阳区饲料兽药监测所、保山市隆阳区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6名,领导职数3名。

16.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工作站,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金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名,领导职数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农业局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三是按时完成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四是积极做好万亩观光农业园建设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五是督促指导好万亩规模农业工作,确保中药材(2个)、茶叶共3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月度投资市级评价为“好”;六是督促指导云南合美格致食品有限公司、保山绿色畅通林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优昊智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做好上市工作;七是抓好产业扶贫工作;八是做好提升人居环境的“清洁田园”和“改圈”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下设17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农业、隆阳区农机技术推广站、隆阳区果树蔬菜技术推广站、隆阳区茶叶技术推广站、隆阳区亚热带作物技术推广站、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隆阳区植保植检站、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隆阳区种子管理站、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隆阳区畜牧工作站、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8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6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73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319人。在职实有3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4人。

车辆编制27辆,实有车辆2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农业系统部门财务总收入4225.49万元,较上年增681.11万元,同比增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25.49万元,较上年增681.44万元,同比增1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25.49万元,较上年增681.11  万元,同比增16%,其中,本年收入4225.49万元,较上年增681.11万元,同比增16%,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25.49万元,较上年增681.11万元,同比增16%,(本级财力4225.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25.49万元,较上年增支681.11万元,同比增16%,其中:基本支出3780.54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444.95万元,占总支出的**%。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79.6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3(类)-01(款)农业”支出3745.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以及事业运行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遗属补助及项目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780.54万元,项目支出444.95万元)。

1、基本支出3780.54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3540.23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7万,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万元;

2、项目支出444.95万元,其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0.42万,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13万元,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 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3780.54万元,较上年增486.5万元,同比增1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54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较上年增486.56万元,同比增1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与上年度相比工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较上年减5.35万元,同比增(减)0.14 %。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公务费及区级重点专项工作业务费(日常公务费)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较上年增5.33万元,同比增1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增加,遗属补助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44.95万元,较上年增194.57万元,其中: 

1.2018年重大动物防控项目经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同比增加6.7%。

2.2018年畜牧防疫项目经费15万元,较上年增4.36万元,同比增加29%。

3.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项目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20万元,同比增100%。

4.2018年生猪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经费30.4万元,较上年增30.4万元,同比增加100%。

5.2018年“W”病防控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6.2018年隆阳区农药管理项目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减)20万元,同比增加100%。

7.2018年动物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20万元,同比增加100%。

8.2018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10万元,同比增加100%。

9.2018年养殖业保险项目经费100.8万元,较上年增(减)55.87万元,同比增加55%。

10.2018年种植业保险项目经费101.33万元,较上年增57.69万元,同比增加56%。

11.2018年草原生态保护及草原监测项目经费项目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20万元,同比增加100%。

12.2018年全区防检员及冻改员培训项目经费4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13.2018年减轻农民负担经费项目经费3万元,较上年增3万元,同比增户100%。

14.2018年农作物种子管理项目经费41万元,较上年增41万元,同比增加100%。

15.2018年休耕工作配套项目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10万元,同比增加100%。

16.2018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财务人员培训项目经费18.02万元,较上年增18.02万元,同比增加100%。

17.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项目经费5万元,较上年增5万元,同比增加100%。

18.2018年农场改革性支付1.4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1.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精简公务接待费,能不接待则不接待,必须接待时不必出席的人员则不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较上年减1.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公务接待费4.13万元,较上年减0.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公务接待费,能不接待则不接待,必须接待时不必出席的人员则不出席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7万元,较上年减少5.35万元,同比增2.6%,占基本支出的5.5%。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精简公务接待费,能不接待则不接待,必须接待时不必出席的人员则不出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