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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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8-0212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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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12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隆机编〔2011〕148号文件,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为隶属区农业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预警控制和综合治理;重大病虫草鼠害的发生规律和防治方法研究和综合防治技术推广;植物检疫监管;外来有害生物及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普查、疫情监测、疫情控制;农药监督管理,新农药试验示范推广;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以及植保技术推广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农作物病虫草鼠预测预报

持续抓好32个农作物病虫系统监测点监测调查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当好全区农作物安全生产参谋。

2、抓好农作物病虫草鼠综合防治

加大专业化防治及绿色防控力度,绿色防控面积30万亩以上。

3、抓好植物检疫工作

认真开展植物检疫宣传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报表,确保辖区农业生产安全。

4、抓好农药管理工作

加大全区农药市场监管力度,完成全区420户农药经营户的检查整顿和立案查处,对全区农药经营者开展培训一次,加强《农药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的宣传,全面规范辖区农药经营使用行为。促进农药零增长行动稳步前进。

5、完成2017—2018年薇甘菊监测防控项目;

6、持续跟踪农药风险监测站项目和区域站重建;

7、完成各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04万元,较上年增29.25  万元,同比增26.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04万元,较上年增29.25万元,同比增26.1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04万元,较上年增29.25  万元,同比增26.16%,其中,本年收入141.04万元,较上年增29.25万元,同比增26.16%,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04万元,较上年增29.25万元,同比增26.16%,(本级财力141.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04万元,较上年增支29.25万元,同比增26.16%,其中:基本支出141.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89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3(类)-01(款)农业”支出122.15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41.04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正常运转的支出141.04万元,较上年增29.25万元,同比增26.1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4.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4%,较上年增28.77万元,同比增27.1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6%,较上年增0.47万元,同比增8.0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29万元,较上年增0.47万元,同比增8.08%,占基本支出的4.4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