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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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8-021201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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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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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12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水产工作站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是:负责全区水产技术推广与培训,编制全区渔业中、长期规划、审核编报渔业项目工作。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水产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水产工作。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水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等政策、依法保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和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审核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负责全区渔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水生动物及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处理渔业违法案件、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保护水产资源。对全区鱼用饲料、渔需物资、鱼用药物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渔业病害及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病害调查与控制,组织对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宣传教学、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隆机编【2009】31号文件,隆阳区水产工作站为隶属隆阳区农业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单事业单位,加挂隆阳区渔政管理站牌子。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置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完成国家大宗淡水鱼类产业技术体系昆明综合实验站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着力开展绿色高产创建,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计划争取投入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稻渔(蟹)综合种养,建设高标准稻渔工程示范面积1000亩,为农药化肥零增长、农业可持续发展、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增收探索新的科技举措。

3、着力开展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模式研究推广,2018年计划新增池塘鱼菜共生试验示范面积50亩。

4、多方筹集资金,进一步建设改造苗种培育基地50亩,逐步更新亲本种群,改造中低产鱼池50亩。

5、结合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组织技术力量认真做好我区水产养殖鱼类病虫害的统计调研工作。

6、全面建设隆阳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渔业生产记录制度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7、培训养殖户300人次以上,引进水产新品种4个以上,示范面积200亩以上。

8、创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产养殖示范基地示范户,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努力将隆阳区建设成为滇西乃至全省大宗淡水鱼养殖示范基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水产工作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水产工作站部门财务总收入103.77万元,较上年增4.66 万元,同比增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77万元,较上年增4.66万元,同比增4.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77万元,较上年增4.66万元,同比增4.7%,其中,本年收入103.77万元,较上年增4.66万元,同比增4.7%,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77万元,较上年增4.66万元,同比增4.7%,(本级财力103.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77万元,较上年增支(减支)  4.66万元,同比增4.7%,其中:基本支出102.37万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1%。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13.4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支出、213(类)-01(款)”支出83.33万元,主要反映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02.37万元,项目支出  1.4万元)。

基本支出102.37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96.8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3万元;

项目支出1.4万元(309资本性支出1.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水产工作站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03.77万元,较上年增4.66万元,同比增4.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较上年增(减)4.85万元,同比增(减)5.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补贴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较上年(减)0.25万元,同比减4.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较上年增(减)0.06万元,同比增(减)1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补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4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 

2018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4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15万元,较上年增(减)0.25万元,同比增(减)4.6%,占基本支出的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