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7-9-06_A/2017-0206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6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站属隆阳区农业局二级事业单位,主要担负着全区农机具的试验、示范及新型农机具的引进推广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等;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业务,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为乡镇企业、个私经济发展服务;参与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机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指导基层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农机化的普及及运用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
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原则。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均应作为部门预算收入;在安排支出时,要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原则。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改变资金投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财务总收入82.03万元,较上年增4万元,同比增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03万元,较上年增4万元,同比增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5%,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0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0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03万元,较上年增4万元,同比增5%,其中,本年收入82.03万元,较上年增4万元,同比增5%,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03万元,较上年增4万元,同比增5%,(本级财力82.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03万元,较上年增支4万元,增加5%,其中:基本支出82.0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主要反映行政运行以及事业运行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03万元,较上年增4 万元,同比增5%,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4%,较上年增26.60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143万元,较上年增0.42万元,同比增23.09%,占基本支出的6.27%,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工作量增加,运行支出增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项目预算。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同期比无增减。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