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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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7-0206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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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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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6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关于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1人,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

2、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区土壤肥料科技管理培训、土壤检测改良、培肥技术研究及推广农田建设土肥新技术应用,新型肥料试验示范,耕地地力保护、土壤肥料分析检验及土壤评价、旱作节水农业等。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原则。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均应作为部门预算收入;在安排支出时,要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原则。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改变资金投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财务总收入93.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12万元,增加了12.1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12万元,增加了12.13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12万元,增加了12.13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12万元,增加了12.13 %(本级财力93.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12万元,增加了12.13 %,其中:基本支出93.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05(款)”支出14.7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3(类)0104(款)”支出78.84万元,主要反映事业运行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17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74万元,增加了17.5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1%。与上年对比增加12.1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度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3.467万元,其中货物类13.467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3.4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加/减少变化。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