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种子管理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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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06_A/2017-0206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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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6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隆阳区种子管理站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隆阳区种子管理站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隆阳区种子管理站为隆阳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隆阳区农业局二级单位。人员编制数28人(财政全供养28人)。
主要工作任务: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种子行业管理;种子质量检验检测;备荒种子储备;负责全区杂交玉米、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5人。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加大“两杂”良种及常规良种的新品种试验、示范。计划在全区进行杂交玉米新品种引种试验3组,生产试验1组,新品种展示10个品种。杂交水稻在低海拔热区乡镇进行引种试验2组,品比试验1组,新品种展示5个品种。
认真搞好全区种子市场管理工作。针对当前种子市场的实际情况,将进一步加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经营种子的行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财政下达指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28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技术人员21人,技术工人2人),离退休人员15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预算总收入21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6.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6.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25万元(项目结转5.84万元经营结转-25.0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58万元。
部门预算总支出21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我站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58万元。与上年254.15万元对比减37.57万元,原因为项目收入减少。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6.5811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95万元,占总支出的15.68%,2130104款事业运行182.63万元,占总支出的84.32%,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总体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66万元占总支出78.33%、商品服务支出11.88万元占总支出的5.49%、303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遗属补助1.09万元占总支出的0.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万元。具体支出为:
1、工资福利支出169.66万元包括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72.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63%、3010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8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93%、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9%。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工会费3.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区级重点专项工作业务费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核定标准:公务费每人年均600元,重点专项工作业务费每年人均1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职工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与2016年商品服务支出11.12万元相比增加0.76万元,增加原因:1、2017年人年均公务费标准提高为600元;2、区级重点业务工作经费人年均费标准提高为1400元;3、工会经费较2016年增加0.7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万元,为遗属补助经费1.09万元。较上年对比增加了0.07万元,增幅6.86%,增加原因:2017年遗属补农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03元/月。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无;公车运行维护费4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无。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专业名词单位自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