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引号
01525707-9-06_A/2017-0206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2-06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人,领导职数2人。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担负全区农业环境、农业植物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培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监测评价、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等工作。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人。201610月至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不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在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证后监管;一是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登记。二是加强对“三品”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大抽检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3000个检测任务,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隆阳区有代表性的蔬菜生产基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蔬菜水果抽样检测,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3、配合完成农业部2017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及监督检查。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百大超市、永昌商贸园 重点检查无公害食品认证证书、地理标志的使用情况,严查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期和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标志等行为。转基因食品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超市发放转基因告知书,并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大超市规范进货渠道和物资出入库台账。

5、保证节日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人员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

7、认真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

8、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9、做好沼气项目工作。(1)、组织完成已建沼气项目的验收及扫尾工作;(2)、抓好在建沼气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
)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财政下达指标,安排预算。
   (
)总体思路: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财务总收入104.07176万元,较上年增46.27376万元,同比增80.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07176万元,较上年增46.27376万元,同比增80.0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07176万元,较上年增46.27376万元,同比增80.06%%,其中,本年收入104.07176万元,较上年增46.27376 万元,同比增80.06%,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07176万元,较上年增46.27376万元,同比增80.06%,(本级财力104.071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07176万元,较上年增支46.27376万元,同比增80.06%,其中:基本支出104.071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701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30104事业运行87.701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工资和人员经费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04.07176万元,较上年增46.27376万元,同比增80.060%,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5%,较上年增45.76536万元2.事业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8796万元,较上年增1.1084万元,同比增23.23%占基本支出的23.2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45.2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多次调资,职工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0等开支。较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项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是公务用车保有量1公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专业名词单位自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