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动物疫控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引号
01525707-9-06_A/2017-020601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2-06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表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隆阳区动物疫控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疫病的免疫、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内的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相关技术检测等服务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主要是完成国家强制免疫猪瘟、猪蓝耳病、猪口蹄疫疫苗;完成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鸡新城疫6个病种免疫效果监测;完成动物疫病监测采样送检,主要是监测禽流感、鸡新城疫、猪蓝耳病、猪瘟、圆环病毒、伪狂犬病、布鲁氏菌病、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开展奶牛 “两病”监测、对全区马属动物实施广泛监测、流通检疫监管、淘汰净化阳性畜的综合防治措施;完成“瘦肉精”抽检,检测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为全区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题,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完善“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编制原则一是综合财政预算原则。在安排支出时,要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二是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三是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单位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三)编制方法一是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国家税收)来源。二是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编制的总体思路一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二是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确需继续保留的,尽快报财政审批,按规定用途安排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逐步建立项目库,全面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并根据政策和发展需要实时调整,实行常年筛选、滚动储备;四是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据政策规定及2016年收入情况,考虑增减因素,充分、合理预计各类非税收入,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区动物疫控中心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243.40万元,较上年增71.5万元,同比增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3.40万元,较上年增71.5万元,同比增3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3.40万元,较上年增 71.5万元,同比增30%,其中,本年收入216.65万元,较上年增44.75万元,同比增21%,上年结转收入26.7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65万元,较上年增44.75万元,同比增21%,(本级财力216.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3.40万元,较上年增支71.50万元,同比增30%,其中:基本支出216.65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26.75万元,占总支出的1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类)0104(款)”事业运行支出,主要反映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等、“213(类)0108(款)”病虫害控制支出,主要反映地方性两种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支出(上年结余)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动物疫控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16.65万元,较上年增44.75万元,同比增21%,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04.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较上年增78.4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69万元,较上年增1.22万元,同比增13%占基本支出的5%。人均占有公作经费0.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0.05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7年人年均公务费标准由2016年的570元增加至600元;二是区级重点业务工作经费人年均费标准由2016年的1330元增加至1400元;三是工会经费较2016年增加0.9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动物疫控中心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5万元(上年结余),主要是“猪瘟、猪蓝耳病”两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经费。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为更好防控动物疫病,本年加大了用于两种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的储备。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同2016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附件【疫控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