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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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7-0209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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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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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6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职能: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属隆阳区农业局二级粮作研究推广单位,主要承担着隆阳区粮豆油作物良种及栽培技术的引进选育鉴定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对隆阳区粮食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实施完成水稻、玉米、麦类、油菜、蚕豆、马铃薯等粮油作物引育种试验,鉴选新单株(组合)提供省市区下年选拔试验、预试;新品种、主推品种示范推广。2、完成各类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3、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项目。4、完成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项目。5、完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隆阳区玉米示范县示范基地工作建设项目。6、完成省级科技增粮间套种早豌豆示范推广项目。7、完成实施“透心绿“蚕豆提纯复壮及示范推广项目。8、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隆财预[2016]206号,以及中央、市、区有关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编制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报告。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26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46万元(本级财力265.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类)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2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20%部分缴费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1301(类)04(款)事业运行”支出223.1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65.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82%。

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07万元对比,增加12.39万元,增长5%,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部分缴费的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223.17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23.1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22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万元;项目经费支出0万元。

1、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3.1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3万元,其中:办公费1.74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支出);工会经费3.83万元;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业务费4.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万元;残疾人社会保障金1.7万元;其他办公费开支0.3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万元。遗属补助2.19万元。

(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项目等开支。与上年对比为0,增减变化的原因是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公务接待费开支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费用。

六、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