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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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6-0217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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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2-15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1148号),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是主要担负全区农业环境、农业植物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培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监测评价、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等工作。人员编制12人。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人员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数10人,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2辆(公务用车1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用车1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单位共有车辆2辆。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在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切实加强证后监管;一是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登记。二是加强对“三品”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大抽检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3000个检测任务,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隆阳区有代表性的蔬菜生产基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蔬菜水果抽样检测,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3、配合完成农业部201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及监督检查。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百大超市、永昌商贸园 重点检查无公害食品认证证书、地理标志的使用情况,严查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期和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标志等行为。转基因食品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超市发放转基因告知书,并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大超市规范进货渠道和物资出入库台账。

5、保证节日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人员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有序开展。

7、认真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

8、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9、做好沼气项目工作。1)、组织完成已建沼气项目的验收及扫尾工作2)、抓好在建沼气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其中行政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2辆(公务用车1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用车1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单位)预算总收入5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5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0万元,占总支出的98.96%;项目支出0.6万元,占总支出的1.04%。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8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2万元对比,增加13.78万元,增长31.30%,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2.43

万元(用于开支本站人员工资支出5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0.6万元。

1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2.43万元;2、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

等日常公用经费4.77万元,其中:劳务费0.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农村沼气项目物质搬运产生的劳务费);办公费0.77万元(单位订阅的报刊杂志、一般性办公用品);水电费0.08万元;邮电费0.1万元(单位电话费);差旅费0.57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工会费0.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2、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0.6万元,其中:办公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公务接待费开支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