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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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5-110502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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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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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2-1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11人,车辆编制1辆。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区划,农业机械产品的开发和改制工作,农机新技术和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农机产品的结构调整;负责新型农业机械操作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业务,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为乡镇企业,个私经济发展服务;参与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机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基层的农机化推广工作,提高农机化的普及和运用水平。

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单位共有车辆1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4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8.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1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9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3.16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1万元

其中:公务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费0.51万元、区级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业务费1.54。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4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0.45元、独子费0.01万元、遗属补助0.58。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6万元对比,增加9.75万元,增长16.48%,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无。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同属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