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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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5-110502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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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5-02-10

保山市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15人,领导职数2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的蚕桑技术推广、培训,和蚕桑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人员4人。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蚕桑生产意见》隆政发[2014211号精神,为圆满完成2015年度蚕桑生产任务,促进全区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在区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突出工作重点,依靠科技,巩固提升老桑园,以改造、提升、增效为主,打造高产桑园;以核心基地乡镇、重点村为主,加快发展新桑园,不断推进蚕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推进全区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一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三、     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预算总收入76.0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6.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7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收支。

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3万元对比,增加0.89万元,增长1.2%,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6.02万元(用于开支本站人员工资57.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2万元。

(一)区蚕桑站人员工资支出57.69万元;

(二)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5.52万元,其中:办公费0.78万元(用于购买全年日常办公用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全区蚕桑技术指导和培训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工会费0.92万元、差旅费1.82万元(用于本单位职工下乡镇、村蚕桑技术指导费用)。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1万元。其中:退休费12.81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4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公务车的运行和维护费。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