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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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5-110502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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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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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2-1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我所2015年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预算中,现将编制部门预算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为隶属隆阳区农业局二级粮作研究推广单位,是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隆阳区粮豆油作物良种及栽培技术的引进选育鉴定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对隆阳区粮食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隆机编〔201214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32人,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人。在职职工29人,其中高级农艺师6人,农艺师13人,初级职务5人,高级工3人,中级工2人;退休人员17人。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2辆。

2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⑴计划完成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及高产攻关试验示范40组,参试2061个品种(组合),新品种新技术展示449亩;⑵计划完成各类粮油作物高产创建14片,实施面积16.42万亩,探索水稻高产高效模式;⑶计划完成云南省现代农业水稻产业技术体系隆阳区推广站建立6人核心示范团队,建立11000亩的水稻产业综合示范区,建立11000亩的优质稻高效生产示范区,在董官、汉营、蒲缥实施水稻育种试验基地20亩,安排试验示范71310个品种(组合);⑷完成云南省现代农业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隆阳区推广站建立5人核心团队,计划完成综示区样板11200亩,示范推广品种鉴定为隆阳区今后玉米主推品种,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127个品种(组合);⑸计划完成国家油菜产业技术体系昆明综合试验站隆阳区示范县项目品种和集成技术示范样板302亩,试验示范3110个品种(组合);⑹计划完成全国基层农业技术体系与改革建设补助县水稻补助县项目30名技术指导员指导300户示范户,辐射带动6000多户示范户;玉米补助项目25名技术指导员指导250户示范户,辐射带动5000多户示范户;⑺计划完成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科技措施粮油作物高产样板9420亩,其中:麦类高产样板1200亩,优质油菜试验示范推广5110亩,保山透心绿蚕豆单株提纯复壮1110亩,玉米高产样板样板面积2000亩;⑻计划完成隆阳区辛街乡冰雹灾害恢复生产翻种早豌豆项目实施1200亩;⑼积极完成农业局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人;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2辆。退休17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预算总收入20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2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5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5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86万元对比,增加6.65万元,增长3.4%,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141.7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30.1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9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万元。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0.11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45.61万元;津贴补贴62.84万元;绩效工资21.6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93万元  其中:日常办公经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费2.13万元,区级重点专项工作业务费4.06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75万元。其中:遗属补助1.71万元,独生子女费0.0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2万元,退休职工工资支出60.72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比20140万元增加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同2014年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交流产生的费用。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

                              20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