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热作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7-9-06_A/2015-110502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2-10
保山市隆阳区热作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支都在预算中反映,我站2015年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预算中,现将编制部门预算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亚热带作物技术推广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隆阳区农业局二级单位。人员编制数15人(财政全供养14人)。主要职责是负责负责全区甘蔗、咖啡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负责全区甘蔗、咖啡高产样板项目的实施等工作。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人员4人。
主要工作任务:甘蔗生产: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2015年甘蔗生产意见》文件,2015/2016榨季,全区计划甘蔗生产总面积稳定在10万亩﹙保升龙公司榨区),其中新植4万亩、宿根留养6万亩,农业产量45万吨,工业产量40万吨;咖啡生产:全区累计完成甘蔗面积18万亩,产量2000万公斤以上,实现产值3亿元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亚热带作物技术推广站,人员编制15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技术人员12人,技术工人2人)。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1辆。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隆阳区热作站预算总收入7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一)预算总收入77.12万元,其中财政拨77.12万元,上年结转(2130106)技术培训与推广(咖啡)项目款30万元。
(二)预算总支出7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100%。
1、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77.12万元。于2014年75.80万元相比增加1.32万元。原因: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情况
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30万元为上年结转的(2130106)技术培训与推广咖啡项目款,其中:物化补助19.53万元(补助项目区咖农化肥、农药、务工费、安装太阳能杀虫灯等);技术培训及资料费9.2万元;标示标牌、项目测产、验收及工作总结1.2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75.80万元对比,增加了1.32万元,增幅1.74%,原因分析为今年职工工资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6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3万元。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0.1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4万元。其中:办公费0.84万元(用于购买全年日常办公用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全区甘蔗、咖啡技术指导和培训公务车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工会费0.94万元(职工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重点专项工作业务费1.96万元(用于本单位职工下乡开展技术指导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其中:独生子女费0.0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万元,其中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9.19万元,遗属补助支出2.0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热作站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 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加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热作站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热作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2015年热作站公务接待费开支0.5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原因:云南省农科院甘蔗科学研究所、市甘科所,保升龙糖业有限公司的有关领导莅临我单位开展学习指导和交流产生的各类接待开支。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隆阳区热作站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