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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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40318-001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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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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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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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7号),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主要职责是:负责承包地流转备案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运行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发展集体经济等相关农村改革工作。

2.2024年重点工作职责

负责隆阳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室、农经统计室。

)重点工作概述

1.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录入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并进行动态管理。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第四季度积极向上级争取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并对202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2,400,000元,32个项目村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动态监测,实行月报制。乡镇(街道)每月按时上报集体经济收入月报表。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定期清查。按国家和省、市要求,做好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二是强化培训。组织乡镇(街道)村级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和出纳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三是督促指导。结合各级巡察提出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并指导乡镇(街道)代管中心财会业务,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做到资产清查平台数据与会计账簿保持一致。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一是做好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定期排查。为及时了解化解土地矛盾纠纷情况,每月定期进行开展排查工作是档案移交。为加强土地确权档案资料的管理,积极主动对接区档案馆和作业公司做好土地确权档案的移交工作。四是定期报送。每季度定期统计上报土地流转情况,并指导好各乡镇(街道)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备案工作,确保土地流转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4.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异常核查,规范提升。督促指导有经营异常情况的农民合作社乡镇(街道)进行核查,对经营不善的或不经营的合作社动员依法依规进行注销。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上半年组织乡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人员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培训,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三是做好指导,提升质量。认真组织开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工作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示范社的申报、评和监测工作,提升合作社的质量。

5.农经统计。完成2023年度农经统计年终报表工作。于12月组织乡镇(街道)农经业务人员召开2024年农经统计年报暨资产清查业务培训会,同时安排布置2024年度的农经统计年终报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0,350.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9,219.2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5,000元,上年结转结余76,131.61

与上年对比,减少225,404.53元,同比下降13.70%,主要原因是: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27,625.50元;2.劳务费、邮电费、培训费等项目调整等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增加2,219元;3.单位自有专项资金(财政代管)收入预计增加利息收入1.97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9,219.23元,其中:本年收入1,269,219.2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9,219.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5,406.50元,同比下降15.08%,主要原因是: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27,625.50元;2.劳务费、邮电费、培训费等项目调整等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增加2,219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0,350.8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9,219.23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219.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406.50元,同比下降15.29%,主要原因是: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27,625.502.劳务费、邮电费、培训费等项目调整等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增加2,219;项目支出20,000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继续安排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项目资金2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32,358.4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4,588.9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50,478.1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54,451.55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771.5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7.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合计1,020,570.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250元,较上年减少3,150元,下降8.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1,400元,纯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以前年度业务开展情况,2024年度减少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33,250元,较上年减少1,750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合计33,250元,较上年减少1,750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妥善处理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稳定和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调解机制,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调解仲裁结案率92%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政策咨询回复率=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调解对象满意度92%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12,207.19,其中,流动资产78,850.34,固定资产33,356.8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56.7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37.3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78,52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