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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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2022-092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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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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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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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隆工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调配、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重点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城乡就业局势总体平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人才队伍切实壮大,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行风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服务质量稳步提高,为“十四五”乘势而上、奋力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多举措促就业创业,就业大局更平稳。

通过落实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提升职业技能、优化农民工服务等举措,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留乡创业,稳步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积极助力农民工创业致富。全年预计完成开发就业岗位15050个、城镇新增就业998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00万人(不含规模种养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4500,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74832人次,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512人次,开发、挖掘、收集就业岗位82000余个,组织线上线下招聘7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567个,吸纳2567个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292家(次)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8.73万元,稳定岗位7976人次。  

二、强服务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健全。  

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持续开展降费减负。全年预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48.83万人、8.38万人、2.4万人、6.51万人,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为企业减负3368.58万元、2.39万元,2526.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待遇分别为6579元、2682.2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05元、145.97元。  

三、燃引擎优人事人才,发展支撑更有力。

立足全区人力资源发展新趋势,深化创新人事人才工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稳定,收集整理各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27人,柔性人才引进需求7人,整理收集专家人才、高层次人才名册8人。签约引进人才31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3人,面向各乡镇公开考试选调12人。  

四、重实效稳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完善。  

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构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区各类中小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9.8%,办理建筑及房地产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25家,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88.5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05件,为1500余人农民工追讨工资600余万元。依法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7件,涉案金额731.29万元,其中:调解结案295件,调解率93.06%;裁决结案22件(含终局裁决3件),终局率13.64%,当期结案率达100%。  

五、行风建设优化环境,服务质量更优化。

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水平,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网上办理业务工作,提高网上办理业务占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提升人社服务水平和质量。通过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取消证明材料,全面落实“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截止目前,全区完成打包办事项127件、提速办事项20928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25,371,001.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71,001.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46,320.00元,增长71.14%,主要原因为:  

1.“2080101行政运行”3,854,488.50元,较上年3,869,079.00元减少14,590.50元;  

2.“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3,100,000.00元;  

3.“2080150事业运行”3,067,462.18元,较2,850,121.30元增加217,340.88元;  

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199,097.00元, 较上年84,493.58元增加1,114,603.42元;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766.72元,较上年902,031.52元减少24,264.80元;  

6.“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33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9,330,000.00元;  

7.“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5.01元,较上年23,033.51元减少228.50元;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2,059.82元,较上年311,526.63元增加10,533.19元;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8,757.23元,较上年200,335.62元增加18,421.61元;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0,805.60元,较上年300,179.76元增加625.84元;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0.87元,较上年5,638.01元减少157.14元;  

12.“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元,较上年800,000.00元减少800,000.00元;  

13.“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94,036.00元,较上年5,400,000.00元减少2,405,96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25,596,428.52元。其中:基本支出8,937,295.52元,占总支出的34.92%;项目支出16,659,133.00元,占总支出的65.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78,172.27元,增长64.94%,主要原因为:  

1.“2080101行政运行”3,976,464.50元,较上年3,869,369.29元增加107,095.1元;  

2.“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3,100,000.00元;  

3.“2080150事业运行”3,152,913.18元,较2,851,826.30元增加301,086.88元;  

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217,097.00元, 较上年66,493.58元增加1,150,603.42元;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元,较上年128,737.53元,减少128,737.53元;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766.72元,较上年902,031.52元,减少24,264.80元;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242.59.00元,较上年0元,增加78,242.59.00元;  

8.“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330,000.00元,较上年525,200.00元,增加8,804,800.00元;  

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5.01元,较上年23,033.51元减少228.50元;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2,059.82元,较上年311,526.63元增加10,533.19元;  

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8,757.23元,较上年200,335.62元增加18,421.61元;  

1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0,805.60元,较上年300,179.76元增加625.84元;  

1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0.87元,较上年5,638.01元减少157.14元;  

14.“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元,较上年800,000.00元减少800,000.00元;  

15.“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94,036.00元,较上年5,387,003.50元减少2,392,967.50元;  

16.“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元,较上年146,881.00元,减少146,88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7,295.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4,617.35元,增长3.29%,主要原因为:  

1.“2080101行政运行”3,976,464.50元,较上年3,869,369.29元增加107,095.10元;  

2.“2080150事业运行”3,152,913.18元,较2,851,826.30元增加301,086.88元;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元,较上年128,737.53元,减少128,737.53元;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766.72元,较上年902,031.52元,减少24,264.80元;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242.59.00元,较上年0元,增加78,242.59.00元;  

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5.01元,较上年23,033.51元减少228.50元;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2,059.82元,较上年311,526.63元增加10,533.19元;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8,757.23元,较上年200,335.62元增加18,421.61元;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0,805.60元,较上年300,179.76元增加625.84元;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0.87元,较上年5,638.01元减少157.1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19,817.04元,占基本支出的95.33%,人均106,497.7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7,478.48元,占基本支出的4.67%,人均5,218.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59,13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93,554.92元,增长142.65%,主要原因为:  

1.“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3,100,000.00元;  

2.“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217,097.00元, 较上年66,493.58元增加1,150,603.42元;  

3.“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330,000.00元,较上年525,200.00元,增加8,804,800.00元;  

4.“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元,较上年800,000.00元减少800,000.00元;  

5.“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94,036.00元,较上年5,387,003.50元减少2,392,967.50元;  

6.“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元,较上年146,881.00元,减少146,881.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专项资金项目:“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工作,支出3,100,000.00元,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000.00元。项目资金由隆阳区财政局和隆阳区人社局共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2.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经费、工伤认定工作经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工作服制作费工作经费:“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用于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工伤认定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工作服制作费工作的相关经费,支出1,217,097.00元。分别为:办公费889,097.57元,电费26,380.80元,邮电费14,590.43元,差旅费24,22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460.00元,劳务费57,914.20元,其他交通费用34.00元,生活补助161,400.00元。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补助资金:“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对本次专项招聘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支出9,330,000.00元,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生活补助。  

4.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补助资金项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主要用于2021年全年拨付一次性外出就业补助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乡镇招聘会支出,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补助,支出2,994,036.00元,分别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3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生活补助2,888,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96,428.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78,172.27元,增长64.94%,主要原因为:  

1.“2080101行政运行”3,976,464.50元,较上年3,869,369.29元增加107,095.1元;  

2.“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3,100,000.00元;  

3.“2080150事业运行”3,152,913.18元,较2,851,826.30元增加301,086.88元;  

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217,097.00元, 较上年66,493.58元增加1,150,603.42元;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元,较上年128,737.53元,减少128,737.53元;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766.72元,较上年902,031.52元,减少24,264.80元;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242.59.00元,较上年0元,增加78,242.59.00元;  

8.“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330,000.00元,较上年525,200.00元,增加8,804,800.00元;  

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5.01元,较上年23,033.51元减少228.50元;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2,059.82元,较上年311,526.63元增加10,533.19元;  

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8,757.23元,较上年200,335.62元增加18,421.61元;  

1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0,805.60元,较上年300,179.76元增加625.84元;  

1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0.87元,较上年5,638.01元减少157.14元;  

14.“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元,较上年800,000.00元减少800,000.00元;  

15.“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94,036.00元,较上年5,387,003.50元减少2,392,967.50元;  

16.“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元,较上年146,881.00元,减少146,88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55,2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9%。主要用于:  

1)“2080101行政运行”3,976,464.50元,较上年3,869,369.29元增加107,095.10元;  

2)“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3,100,000.00元;  

3)“2080150事业运行”3,152,913.18元,较2,851,826.30元增加301,086.88元;  

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217,097.00元, 较上年66,493.58元增加1,150,603.42元;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元,较上年128,737.53元,减少128,737.53元;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766.72元,较上年902,031.52元,减少24,264.80元;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242.59.00元,较上年0元,增加78,242.59.00元;  

8)“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330,000.00元,较上年525,200.00元,增加8,804,800.00元;  

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5.01元,较上年23,033.51元减少228.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7,10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2,059.82元,较上年311,526.63元增加10,533.19元;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8,757.23元,较上年200,335.62元增加18,421.61元;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0,805.60元,较上年300,179.76元增加625.84元;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0.87元,较上年5,638.01元减少157.1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994,0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0%。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94,036.00元,较上年5,387,003.50元减少2,392,967.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70.00元,完成预算的9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70.00元,完成预算的99.7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669.00元,增长5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69.00元,增长56.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0年接待费6,090.00元在当年未得到支付,而是在2021年6月支付,所以2021年接待费较上年增加5,669.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970.00元,占99.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如皋市人社局赴保山对接劳务合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1,200.00元,接待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开展校企合作对接交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3,150.00元,接待衢州市人社局赴保山开展人才劳务协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1,740.00元,接待省人社厅检查组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3,460.00元,接待省人社厅到隆阳区开展执法案卷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420.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478.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239.56元,下降19.98%,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资本性支出等各项工作经费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8,949.98元;  

2)电费2,160.00元;  

3)邮电费3,692.00元;  

4)差旅费43,099.00元;  

5)接待费6,510.00元;  

6)工会经费24,604.50元;  

7)其他交通费318,46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9,091,144.52元,其中,流动资产5,734,924.15元,固定资产163,736.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00,000.00元,无形资产92,483.4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67,859.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091,144.52      

5,734,924.15      

163,736.94      




163,736.94      


3,100,000.00      

92,483.4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