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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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20220928-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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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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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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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等法规政策。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及预算管理。负责开展创业服务。负责区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及预决算管理。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区本级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经办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区农村劳动力总数45.76万人,实现有效就业31.00万人(不含规模种养殖),就业率为67.74%,其中:省外转移就业4.77万人,区外省内转移5.14万人,区内就地就近就业21.02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98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3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0%,发放创业贷款1,538户2.61亿元。2021年全区失业保险参保2.39万人,发放失业救济金4,099人次553.91万元,疫情期间,扩大失业保险范围,发放失业补助金3644人次758.88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86户企业惠及职工7,661人共返还金额76.1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性收支数据,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31,454,447.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54,447.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60,458,627.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004,180.38元,下降47.97%,主要原因分析: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11,899,001.52元;  

“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减少915,200.00元;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财政贴息资金减少16,432,007.55元;  

“2130899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增加72,144.78元;  

其余为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增加169,883.91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33,518,336.49元。其中:基本支出699,723.23元,占总支出的2.09%;项目支出32,818,613.26元,占总支出的97.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上年支出38,485,286.89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4,966,950.10元,减少率为12.9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支出减少16,144,166.59元;  

“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减少313,800.00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1,245,366.48元  

“2130899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增加72,144.78元;  

其余为在职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增加173,505.2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9,723.23元。与上年4,716,033.52元对比减少4,016,310.52元,下降85.16%,主要原因分析: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减少3,850,397.72元;  

“2080711就业见习补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减少313,800.00元;  

其余为在职人员工资和各类保险支出增加147,887.20元。  

其中: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2,535.66元,占基本支出的1.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187.57元,占基本支出的8.17%。平均人员经费支出107,089.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18,613.26元。与上年33,769,253.37对比减少950,640.11元,下降2.82%,与上年基本持平。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一: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此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有效就业31.00万人(不含规模种养殖),就业率为67.74%,其中:省外转移就业4.77万人,区外省内转移5.14万人,区内就地就近就业21.02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98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3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0%。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新出台的云财规(2018)2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流程和审批程序来支付每一笔补贴资金,上年结转结余1,208,468.00元,本年拨入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1,241,396.20元,本年支出22,449,864.20元。  

项目二: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此项目绩效完成良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1年两项贷款全区任务数1,515户,发放创业贷款1,538户2.61亿元。超额完成任务。  

上年结转结余843,920.48元,本年拨入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财政贴息资金9,422,669.60元,本年支出10,266,590.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18,336.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38,485,286.89对比减少4,966,950.40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分析: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省、市、区财政贴息项目减少16,072,021.81元;  

“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支出减少313,800.00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11,245,366.48元;  

“2130899其他惠普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增加72,411.78元;  

其余为在职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增加101,360.1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01,02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2%。主要用于: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02,519.00元和公用经费支出57,187.57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60,924.80元主要属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2,449,864.20元,主要用于各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33.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57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在职人员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338,73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5%。主要用于  

“213084创业担保贷贴息”中央、省、市、区财政贴息支出10,266,590.08元;  

“2130899其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办公支出72,144.7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87.5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515.50元;网络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邮电费支出3,460.00元;工会费支出1662.07元;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费支出47,550.00元;与上年50,913.78元对比增加6273.79元,增长12.32%,主要原因为本年8月新招录人员1名公务交通费支出增加3,750.00元,其余为网络维护费增加2523.7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343,679.08元,其中,流动资产581,999.36元,固定资产7,761,678.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69,719.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7,382.20元,属2021年固定资产折旧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343679.08 

581999.36


7675311.75



86366.97



1.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参单位,故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表不公开(附表10-附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不涉及决算相关专用名词的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6002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