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2091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重点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城乡就业局势总体平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人才队伍切实壮大,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行风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服务质量稳步提高,为“十四五”乘势而上、奋力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1、多举措促就业创业,就业大局更平稳。
通过落实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提升职业技能、优化农民工服务等举措,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留乡创业,稳步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积极助力农民工创业致富。全年预计完成开发就业岗位15,050个、城镇新增就业9,98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00万人(不含规模种养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4,500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74,832人次,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512人次,开发、挖掘、收集就业岗位82,000余个,组织线上线下招聘7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567个,吸纳2,567个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292家(次)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8.73万元,稳定岗位7,976人次。
2、强服务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健全。
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持续开展降费减负。全年预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48.83万人、8.38万人、2.4万人、6.51万人,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为企业减负3,368.58万元、2.39万元,2,526.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待遇分别为6,579元、2,682.2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05元、145.97元。
3、燃引擎优人事人才,发展支撑更有力。
立足全区人力资源发展新趋势,深化创新人事人才工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稳定,收集整理各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27人,柔性人才引进需求7人,整理收集专家人才、高层次人才名册8人。签约引进人才31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3人,面向各乡镇公开考试选调12人。
4、重实效稳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完善。
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构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区各类中小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9.8%,办理建筑及房地产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25家,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88.5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05件,为1,500余人农民工追讨工资600余万元。依法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7件,涉案金额731.29万元,其中:调解结案295件,调解率93.06%;裁决结案22件(含终局裁决3件),终局率13.64%,当期结案率达100%。
5、行风建设优化环境,服务质量更优化。
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水平,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网上办理业务工作,提高网上办理业务占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提升人社服务水平和质量。通过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取消证明材料,全面落实“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截至目前,全区完成打包办事项127件、提速办事项20,928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
2.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单位基本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6,518,81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18,810.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51,068,270.7元,下降51.49%,主要原因为:
1.“2011001行政运行”0元,较上年3,869,079.00元减少3,869,079.00元;
2.“2011050事业运行”0元,较上年2,850,121.30元减少2,850,121.30元;
3.“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0元,较上年84,493.58元减少84,493.58元;
4.“2050203初中教育”64,484,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64,484,000.00元;
5.“2080101行政运行”3,854,488.50元,较上年0元增加3,854,488.50元;
6.“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397,485.26元,较上年2,289,927.09元增加107,558.17元;
7.“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3,100,000.00元;
8.“2080150事业运行”3,067,462.18元,较上年0元增加3,067,462.18元;
9.“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99,097.00元,较上年0元增加1,199,097.00元;
1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6,832.16元,较上年1,187,244.64元减少40,412.48元;
11.“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9,980,000.00元,较上年36,981,900.00元减少7,001,900.00元;
12.“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3,010,295.11元,较上年124,096,199.03元减少61,085,903.92元;
13.“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0元,较上年915,200.00元减少915,200.00元;
14.“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0,571,396.20元,较上年33,140,397.72元减少2,569,001.52元;
15.“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000,000.00元,较上年207,827,700.00元减少199,827,700.00元;
16.“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较上年39,945,146.33元减少39,945,146.33元;
17.“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4,559.28元,较上年0元增加12,014,559.28元;
1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0,999.68元,较上年471,312.1元增加19,687.58元;
1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8,757.23元,较上年200,335.62元增加18,421.61元;
2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09,182.16元,较上年406,996.79元增加2,185.37元;
2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62.55元,较上年7,420.79元减少258.24元;
22.“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元,较上年800,000.00元减少800,000.00元;
23.“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0元,较上年958,687.28元减少958,687.28元;
24.“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元,较上年19,600.00元减少19,600.00元;
25.“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94,036.00元,较上年5,400,000.00元减少2,405,964.00元;
26.“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9,422,669.60元,较上年25,854,677.15元减少16,432,007.55元;
27.“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2,144.78元,较上年0元增加72,144.78元;
28.“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0元,较上年202,400.00元减少202,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5,966,136.04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5,232.65元,占总支出的4.67%;项目支出244,010,903.39元,占总支出的9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357,785.74元,下降2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55,232.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13,357.07元,下降7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64,526.91元,占基本支出的94.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0,705.74元,占基本支出的5.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010,903.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344,428.67元,下降11%。
1.局本级具体项目工作开展及开支情况:
项目一: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专项资金项目:“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工作,支出3,100,000.00元,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000.00元。项目资金由隆阳区财政局和隆阳区人社局共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项目二: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经费、工伤认定工作经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工作服制作费工作经费:“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用于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工伤认定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工作服制作费工作的相关经费,支出1,217,097.00元。分别为:办公费889,097.57元,电费26,380.80元,邮电费14,590.43元,差旅费24,22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460.00元,劳务费57,914.20元,其他交通费用34.00元,生活补助161,400.00元。
项目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补助资金:“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对本次专项招聘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支出9,330,000.00元,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生活补助。
项目四: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补助资金项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主要用于2021年全年拨付一次性外出就业补助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乡镇招聘会支出,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补助,支出2,994,036.00元,分别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3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生活补助2,888,900.00元。
2.就业中心具体项目工作开展及开支情况:
项目一: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此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有效就业31.00万人(不含规模种养殖),就业率为67.74%,其中:省外转移就业4.77万人,区外省内转移5.14万人,区内就地就近就业21.02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98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3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0%。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新出台的云财规(2018)2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流程和审批程序来支付每一笔补贴资金,上年结转结余1,208,468.00元,本年拨入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1,241,396.20元,本年支出22,449,864.20元。
项目二: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此项目绩效完成良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1年两项贷款全区任务数1,515户,发放创业贷款1,538户2.61亿元。超额完成任务。
3.社保中心具体项目工作开展及开支情况:
项目一: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2050203初中教育”增加64,484,000.00元,“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9,980,000.00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3,010,295.11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发放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截止2021年12月完成5986人的退休工资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保障了全区每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按时足额发放,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项目二: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000,000.0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发放隆阳区城乡居民退休金,截止2021年12月份已完成133016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工作,区社保中心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切实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举措,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更加稳定、更加安全的运行。做到资金及时拨付,保障了全区每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全区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三:“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0,724.74元,其中:代财政发放离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715,423.00元,截止2021年12月享受企业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助5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助4人,离休人员工资5人,2021年12月发放离休人员生活补助57714.00元;村干部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6,040,596.84元,该项目是根据村(社区)干部的考核结果,对村(社区)干部本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补助,2021年12月完成了2019年、2020年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发放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5,134,704.90元,截止2021年12月隆阳区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5040人,2021年12月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462,412.05元;保障了全区离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村干部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按时发放,完成了2021年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社会保险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867,998.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对比减少66,455,923.02元,下降21%。
1.“2011001行政运行”0元,较上年3,869,369.29元减少3,869,369.29元;
2.“2011050事业运行”0元,较上年2,851,826.30元减少2,851,826.30元;
3.“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0元,较上年66,493.58元减少66,493.58元;
4.“2050203初中教育”64,484,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64,484,000.00元;
5.“2080101行政运行”3,976,464.50元,较上年0元增加3,976,464.50元;
6.“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468,858.26元,较上年2,288,939.75元增加179,918.51元;
7.“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加3,100,000.00元;
8.“2080150事业运行”3,152,913.18元,较上年0元增加3,152,913.18元;
9.“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217,097.00元,较上年0元增加1,217,097.00元;
10.“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元,较上年128,737.53元减少128,737.53元;
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6,832.16元,较上年1,187,244.64元减少40,412.48元;
1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242.59元,较上年0元增加78,242.59元;
13.“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9,980,000.00元,较上年26,981,900.00元增加12,998,100.00元;
1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3,010,295.11元,较上年124,096,199.03元减少61,085,903.92元;
15.“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1,779,864.2元,较上年313,800.00元增加31,466,064.20元;
16.“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4,000,000.00元,较上年11,842,297.72元增加2,157,702.28元;
17.“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0元,较上年78,134,500.00元减少78,134,500.00元;
18.“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较上年35,731,907.47元减少35,731,907.47元;
1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4,559.28元,较上年0元增加12,014,559.28元;
2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0,999.68元,较上年471,312.1元增加19,687.58元;
2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8,757.23元,较上年200,335.62元增加18,421.61元;
2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09,182.16元,较上年406,996.79元增加2,185.37元;
2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62.55元,较上年7,420.79元减少258.24元;
24.“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0元,较上年800,000.00元减少800,000.00元;
25.“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94,036.00元,较上年5,387,003.50元减少2,392,967.50元;
26.“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0,266,590.08元,较上年26,557,637.67元减少16,291,047.59元;
27.“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2,144.78元,较上年增加72,144.7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4,48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0%。主要用于“2050203初中教育”64,484,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925,12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3%。主要用于“2080101行政运行”3,976,464.5元;“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468,858.26元;“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100,000.00元;“2080150事业运行”3,152,913.18元;“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217,097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6,832.1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242.59元;“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9,980,000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3,010,295.11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1,779,864.2元;“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4,000,0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4,559.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6,10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0,999.6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8,757.2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09,182.1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62.5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32,77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94,036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0,266,590.08元;“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2,144.7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50.00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50.00元,完成预算的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疫情原因,公务调访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649.00元,增长15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49.00元,增长154.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0年接待费6,090.00元在当年未得到支付,而是在2021年6月支付,所以2021年接待费较上年增加5,669.00元;社保中心发生一次接待,接待费98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9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705.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321.61元,下降33%,主要原因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资本性支出等各项工作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9,859,941.46元,其中,流动资产8,311,231.40元,固定资产8,356,225.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元,在建工程3,100,000.00元,无形资92,484.4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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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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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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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859941.46
| 8311231.4
| 8356,225.63
| 7907933
|
|
| 448292.63
|
| 3100000.00
| 9248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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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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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1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601111